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锡林浩特市关于全面开展全市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28日
锡林浩特市关于全面开展全市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盟统一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的,深刻汲取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2.23”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全市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努力减少各类运输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从业人员自律得到有效落实,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车辆和企业运营资格,达到提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落实效率、规范运输安全隐患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审查运输企业经营资格 。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要重点加强对事故企业的清理整治。对近年来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责任运输事故的运输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以及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全面检查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 。对相关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企业不得聘用。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配合公安交管和运输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营运驾驶员的违法和事故情况,并加大对有事故记录驾驶员的排查力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营运驾驶员,将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并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超载、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列入“黑名单”,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发现的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水平不过关的驾驶员,要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和培训后方可上岗。同时,要督促企业在聘用从业人员时,严格审查其是否具有上岗资格,查询其是否有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切实监督运输企业把好从业人员素质关。
(三)全面开展路面查控。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货车、营转非客车、城镇公交车、出租汽车等重点车辆,科学调整警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把车辆出站、出城、过境关口,及时发现违法车辆,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问题车辆所属企业及时通报相关监管行业部门。
(四)全面检查客运站场。检查“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检查客运企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检查”、旅客实名制购票和实名乘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把好源头监督关。
(五)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要对相关企业的运输车辆、二手车经营企业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清查。严厉查处企业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规定进行审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规车辆运送人员、危险品、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对涉事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营运资格。
(六)严格查控货运装载源头。要求各厂矿、物流园区等货运装载源头企业建立严格的出入厂(场)、矿货物运辆车辆装载运输管控机制,确保货物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标准装载运输,坚决消除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上路违法行驶的安全隐患。
(七)全面排查治理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接送车辆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严格落实“六个一律”措施,坚决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即:对集中接送车辆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对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通行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的,一律调整线路;对于接送学生严重超员的,一律从重处罚,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一律追究到负责人;对集中接送车辆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律通报教育、安监等部门给予严肃处理。结合本辖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出行时间、行驶路线,科学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八)全面检查煤矿企业运输安全。检查煤矿运输管理机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是否完整、规范;提升运输管理人员责任、分工是否明确;矿井机电运输专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1.井工煤矿。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提升运输设备;矿井使用的提升运输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合格。斜井井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轨道线路铺设及维护检修、运输巷道安全距离等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未经检测检验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是否持相对应的驾照驾驶,运行巷道是否安装防跑车设施等。
2.露天煤矿。剥离、采煤等生产环节车辆以及矿内指挥车、通勤车等,尤其是外委施工单位车辆是否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合格;矿区道路安全管理是否规范;车辆驾驶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等。
(九)全面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安全。对全市非煤矿山厂内机动车辆运输、地下矿山无轨胶轮车运输、露天矿场车辆运输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1.厂内机动车辆运输。厂内机动车辆(包括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以及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车辆)是否经专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或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厂内机动车辆是否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出厂的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记录、检测检验合格证等),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和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2.地下矿山无轨胶轮车运输。无轨胶轮车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在用的无轨胶轮车是否经定期检测检验合格,运送人员、油料、炸药的无轨胶轮车是否采用湿式制动,企业是否制定无轨胶轮车井下运输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对每辆入井车辆是否统一编号管理、建立安全运行档案,是否制定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车辆每次入井前驾驶员是否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反光镜等关键部件的工作性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入井车辆的司机是否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露天矿场车辆运输。运输道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机动车辆驾驶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其安全性能,是否用自卸汽车载运油料和炸药,矿场运输道路的急弯、陡坡、危险地段是否设置错车道、避让道、限速标志、警示标志,是否制定雨雾天气的防滑措施,卸矿平台是否有足够的掉头宽度,卸矿点是否设置安全车挡等。
三、时间方式
2019年3月21日—5月10日期间开展全市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期50天。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排查、领导小组督查、新闻媒体监督等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隐患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有效扎实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晋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学军 市政府副市长、开发区主任
王建忠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 瑞 盟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卫东 市工信局局长
刘佺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宏 市商务局局长
胡占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吕 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查 干 市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
郝 权 市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王建忠(兼),办公室副主任:王英(兼)。具体工作人员:张哲、王鹏、韩艳忠。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9年3月21日—3月25日)广泛宣传和开展自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发动,将本次全市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具体安排,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努力做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能知晓、掌握岗位安全要求,主动参与到排查整治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自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3月26日—4月20日)全面检查和行业排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集中检查、排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到位履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方案,限时对账销号。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持续跟进挂牌督办。
(三)第三阶段(2019年4月21日—5月10日)组织“回头看”和督查问效: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企业自查、行业自律、行业监管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跟踪问效。对走形式、走过场、对宣传发动、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部门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漠视安全、逃避检查、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综合保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二)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协作,确保履职到位。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交通运输、公安交管、运管、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配合。其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信部门负责煤矿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业安全生产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负责对各类运输车辆的路面查控。各行业管理部门都要有具体周详的实施方案,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发动。
(三)切实推动制度执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运输安全隐患监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制度得到认真有效执行。要加大对运输行业运营企业警示教育、安全培训、日常管理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认真总结经验成果。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按照周报要求,每周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要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相互借鉴、相互补充、相互提醒,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没有漏洞、不形成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