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锡林浩特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8日
锡林浩特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安全管理,切实强化风险管控,认真落实城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锡林郭勒盟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对全市城市既有房屋和在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房屋安全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
二、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四无”建设(无证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违法改建扩建等建筑。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逐街逐栋全面做好市区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实现对房屋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在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时,应以独立楼栋为单位,按初步判断、专家讨论、检测鉴定三步法确定房屋排查结果。排查结果分为危险、潜在危险、暂无危险三类。初步判断由各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后确定(如无法确定的,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确定),排查结果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报送住建部门。对疑似危险的房屋,住建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确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有效解危。解危方案应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在实施解危前,应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可安排房屋使用人先行搬离过渡。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会同各相关审批执法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重点清查隐患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拒不整改或已经造成房屋损害的,移交或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住建部门指导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指导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整治(2021年12月15日前)。全面排查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房屋形成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形成“一楼一档”。
(二)集中整改(2021年12月20日前)。针对整改台账,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台账问题的整改销号。根据工作需要,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重点辖区和问题较多办事处开展跟踪指导,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执行政策规定情况及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巡查。
(三)巩固提升(2021年12月31日前)。要认真做好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做到管理人员落实,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程序切实可行,确保房屋安全事前预警处置的能力得到提升,最大程度杜绝灾难事故发生。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震 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卫东 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杨静峰 发改委副主任
李 星 住建局副局长、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中心主任
梁永利 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亮 自然资源规划调查中心副主任
盛宝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李鹏飞 宝力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喇利国 杭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慧丰 楚古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萨茹拉其其格 希日塔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海乙锋 额尔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图力古尔 巴彦查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晓东 南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锋 住建局建工股负责人
安艳阳 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村镇股负责人
安 鑫 住建局消防审验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卫东兼任,副主任由李星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调度以及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安艳阳,联系电话15904792225
电子邮箱:zjjzfbz82858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