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 号)的要求,决定编制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二)优先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用地。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压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增加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90 平方米以下)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期内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和棚改住房用地“三类用地”供地指标不低于当年住房供地总量的 70%。
(四)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顺利实施。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提交材料阶段:2021 年 1 月 25 日—2021 年 2 月 5 日。
1.提供 2021 年度本行业(部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2.提供 2021 年度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3.提供 2021 年度对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上述材料所需表格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并于 2021 年 2 月 3日之前将材料表格盖公章(含电子版)提交市自然资源局。
(二)分析预测阶段:2021 年 2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28 日。
1.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2.自然资源局通过对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许可手续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等来源,进行潜力分析。
3.自然资源局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实际情况,会同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进行审核,经综合平衡分析,预测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审核确定阶段: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15 日。自然资源局在调查、分析、预测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利用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宗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等,按各行业用地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进行分解,综合确定 2021 年度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四)报批公布阶段: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1.自然资源局将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得锡盟自然资源局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3.政府在 3 月 31 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汇总各部门(行业)上报的用地申请材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进行分析,预测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进行分解,对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拟定供应计划草案。根据锡林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拟供地项目规划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意见。发改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锡林浩特市产业总体规划的布局和结构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出用地意向。住建局根据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计划、棚户区改造住房计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提出用地意向。工信局根据工业行业经济分类项目需求提出用地意向。
五、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保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飞鹏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 长:孟根 副市长
成 员:布仁 政府办主任
郭颖 工信局局长
刘广宁 财政局局长
刘佺杰 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卫东 住建局局长
杨静峰 发改委副主任
罗恩宝 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梁永利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梁永利同志兼任。负责此项工作具体事宜联络人郝晋泉,联系电话:13947927890。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要求,筛选用地项目进行上报,确保供地条件成熟的不漏报、供地条件不成熟的不勉强报。2021 年度供地将按计划实施,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
(二)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分工协作,制定出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按时将建设用地计划建议、需求分析、用地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上报,确保下阶段工作按期展开。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在分析预测阶段,三个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力求准确、详实地提供计划期内全市的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规划等基础信息,确保供应计划草案按时上报。
(四)土地供应计划一经确定,将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修改。确需调整的由市政府集体决策研究决定,重新公布。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