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锡林浩特市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2019年9月20日
锡林浩特市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2019-2020年)
为全面落实《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的要求,结合《锡林郭勒盟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质量强市,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完善各领域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广覆盖、高水平、提实效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0年我市标准化整体达到全盟中等水平,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工作迈入全盟前列,具体发展目标见如下任务表。
锡林浩特市2019-2020年标准化提升目标任务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2018年基数 |
2020年目标 |
新增目标 |
|
1 |
标准研制 |
特色产业标准体系 |
1 |
2 |
1 |
2 |
地方标准制修订 |
—— |
5 |
5 |
|
3 |
提升标准质量 |
锡林郭勒领航标准(区内先进) |
—— |
1 |
1 |
4 |
标准化效果 |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
2 |
4 |
2 |
5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1 |
1 |
—— |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牧业标准化水平
1.建设优质高效绿色的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围绕乳、肉、林业等特色农林牧产业,建立和完善全要素、全产业链、多层次的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2个以上。建立标准体系要突出锡林浩特市优势特色,体现优质、绿色、生态、高效。(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2.加快农牧业标准提档升级。提升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质量,研制良好农牧业操作规范,饲料、饲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等先进标准,重点制定农畜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储藏、质量追溯等优质绿色特色农畜产品标准,制定农牧业特色产业方面先进“锡林郭勒领航标准”1项以上。(责任单位:农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3.强化农牧业标准示范效应。建设农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个以上。深度挖掘产业融合、产业协同发展优势,提升标准试点示范典型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特色种植、养殖产品和特定工艺加工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升区城特色产品质量品牌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4.标准助力精准扶贫。推动新牧区标准化建设,推进牧区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化+精准扶贫”行动,推动贫困嘎查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助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扶贫。推进美丽牧区相关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扶贫办、住建局、农科局、林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
1.提升能源产业标准质量。推动煤炭清洁生产等新技术、新产品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2.提升消费品标准质量。围绕《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建立和完善乳、肉、传统文化产品等标准体系。加快优势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乳、肉、薯类等食品深加工标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农科局、卫健委)
3.提升蒙医药中医药标准质量。建立和完善蒙医药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强药材加工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自治区蒙医药标准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4.加快大数据标准规范研制。配合自治区、全盟做好大数据、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制定全盟数据采集、比对清洗及共享等规范,加快建立和完善大数据领域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信息办)
5.提升安全生产标准水平。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升级。(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工信局)
(三)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
1.优化和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围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优化和完善旅游标准体系,推动家政健康养老标准体系。
2.提升服务业标准水平。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标准要求,加大旅游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实施力度,助力创建旅游精品品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基础、服务供给、服务信息化等的标准化建设。
(上述两条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
开展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及监测标准体系,建设生态修复、绿色矿山规划。围绕发展绿色农业、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绿色交通、绿色流通、绿色矿山等,加快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低碳、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标准研制和实施,推动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发挥标准对绿色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林草局、水利局、农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推进地方标准化改革。全面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标准评价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发展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先进标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各社团组织)
(二)加强标准化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地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各部门根据本计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掌控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完成。(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加大标准化工作支持保障
1.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标准化支持激励政策,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产业、民生政策的衔接。(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2.市政府应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3.加大科技和政策对标准化的扶持力度,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应用成果纳入科技进步奖励范围。标准发布后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推动标准成为科研项目成果认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四)夯实标准化基础
1.提升标准化服务和信息化水平。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培训、指导、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及各服务机构)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规划,推荐重点优势领域人才加入自治区和盟级标准化专家库。标准化逐步纳入企业职业技术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3.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成果,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促进标准化走进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营造人人关注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