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医保局:
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顺利完成参保缴费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锡林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包括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牧区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非户籍常住人口、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无法办理,不能享受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三、缴费及资助标准
(一)缴费。新参保人员275元/人;续保人员305元/人(其中含补缴2019年度30元),包含大病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预计每人550元。
(二)资助标准。补助对象及标准:原由市民政部门负责的资助对象,补助金额仍按民政部门政策执行。即: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给予全额补助,无需自付(以2020年2月底民政部门名单为准,不在名单之列的前期减少和后期增加人员不予补助,全额自付);低收入家庭全额自付,无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额补助250元/人,剩余部分由个人自付。具体补助工作由医保局负责。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新参保人员。锡林浩特市户籍居民持身份证原件(已落户未更换身份证的持户口簿原件)到所在嘎查、分场、社区审核并办理参保登记。非锡林浩特市户籍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各类在校、幼儿园学生)新参保,在居住地所属管理的派出所取得居住证,或持能够证明本人、家庭人口为常住人口的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到居住地嘎查、分场、社区审核并办理参保登记,本人及家庭人口可在锡林浩特市参保,但不得异地重复参保。
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后由苏木镇、国有牧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持相关资料,到盟政务服务大厅2楼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人员新增信息后,即可到税务窗口办理登记和缴费。
(二)续保人员。2019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城镇居民本人直接缴费即可,牧区居民由所在苏木镇场代办。
(三)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卡、现金、自助终端机、云POS机、手机任何一种方式完成缴费,手机缴费一部手机仅限绑定一人,不能多人使用一部手机,其它缴费方式需在政务服务大厅2楼税务窗口办理,通过现场缴费,工作人员给予咨询和辅助,缴费成功后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支待遇。
五、其他事宜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部门间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各苏木镇、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参保相关工作;民政局、扶贫办及时、准确的提供补助对象名单;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生的参保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载体、形式,切实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重要意义、缴费服务指南等政策宣传到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把医保民生工作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