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干政策
2024-02-08 16:50 来源:锡林浩特市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 、明确重点支持产业范围
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5G基站、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等12个行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二、分类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新能源交易比例
(一)对《目录》内光伏新材料及应用(不含单晶硅、多晶硅)、稀土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5G基站、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12个行业的用电企业,新能源交易比例上限提高至58%。
(二)对《目录》内单晶硅、多晶硅用电企业,新能源交易比例上限提高至42%。
(三)《目录》内已经参与《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确定的六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不适用本政策。
三、建立新能源平衡补偿机制
(一)建立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平衡补偿机制,鼓励火电或储能企业向新能源企业提供平衡服务,获取平衡补偿收益。
(二)平衡补偿价格依据新能源企业中长期合同价格与其现货市场价格的偏差确定,平衡补偿电量依据火电或储能在现货市场中实际为新能源调整的电量确定。
(三)参与平衡的火电机组或储能装置获取的平衡收益,依据其实际调节电量占调节总电量的比例获取。
新能源平衡补偿具体办法由自治区电力市场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实际运行情况在现货市场机制中明确。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22版)
序号 |
行业 |
产业方向 |
1 |
光伏新材料及应用 |
单晶硅、多晶硅、电池片、切片、光伏组件 |
2 |
稀土新材料及应用 |
磁性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催化材料及助剂、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发光材料,稀土铝合金等 |
3 |
电供热 |
电供热 |
4 |
充换电设施 |
充换电设施 |
5 |
数据中心 |
国家算力枢纽节点 |
6 |
5G |
5G基站 |
7 |
半导体材料 |
显示用半导体材料,碳化硅,电子级单(多)晶硅 |
8 |
储能电池 |
锂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燃料电池堆、质子交换膜产品 |
9 |
先进化工材料 |
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生物基聚酰胺树脂、有机硅无溶剂浸渍树脂、聚乳酸、生物基可降解聚酯橡胶),工程塑料(聚芳醚砜、光学级氟树脂、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塑料光导纤维),膜材料(包括燃料电池全氟质子膜、全氟离子交换膜、液晶聚合物薄膜),电子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其关键原材料和配套试剂、ArF光刻胶用脂环族环氧树脂、特种气体、光学级聚乙烯膜),氟硅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PI(聚酰亚胺)纤维,聚苯硫醚(PPS)细旦纤维) |
10 |
先进碳材料 |
石墨(烯)材料、高性能碳纤维,人造金刚石 |
11 |
先进金属材料 |
高纯铝,电容器制造 |
12 |
先进硅材料 |
大直径功率型半导体器件用极低阻硅衬底材料,玄武岩纤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