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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3-17 10:57     浏览量: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盟委 2025 年第 1 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就业优先导向,更加注重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着力强化产业、企业、职业、 创业“ 四业协同”,优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两个体系”,精准推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2025 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2500 人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 2300 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000 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产业发展布局,构建就业友好型模式

  1.推动产业与就业同向发力。围绕“一核三重”(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重点发展现代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农科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2.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围绕培育壮大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绿电+先进载能、新型化工、新材料、绿色农畜产品、 文化旅游等“七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落地,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跟进做好岗位归集发布等 工作,新增就业岗位 800 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场

  3.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物流仓储、商务服务、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健康、养老、物业、 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扩容提质。结合承办各级各类那达慕和举办 蒙古马超级联赛、汽车拉力赛、冰雪、文化旅游等重点文旅活动以及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深度挖掘文旅就业岗位。加快实体商 创新转型,搞活街区市场、门店商铺、夜间经济、直播带货,开 拓第三产业就业岗位 1500 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 民政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4.提升农牧产业带动能力。围绕打造锡林郭勒羊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带、奶业和特色乳制品基地等农牧产业布局,开发一批适合脱贫劳动力、牧区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围绕延伸肉牛、肉羊、奶业、马铃薯等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新型牧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牧场和牧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扶持部分中小型家庭牧场和中小型合作社,通过产业联结和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牧户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发改委,各苏木镇场

  5.壮大新业态就业群体。引进培育一批短视频分享、网络直播、物流配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家政服务等互联网平台企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平台实现灵活就业、兼职就业、 创新创业。结合实施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爱新聚力”行动,加强对快递员、外卖送餐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和权益保障,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团委、总工会,各苏木镇场、街道

  6.建立“行业+就业”机制。强化产业落地与带动就业协同、 招商引资与就业协同、企业用能用地保障与用工保障协同,落实重点行业就业岗位联合征集归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重大项 目审批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提前对接项目企业用工需 求,实时将各类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责任单位:市区域经济合作中心、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 各苏木镇场、街道

  (二)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

  7.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通过落实各类地方性税收减免、 房租减免和补贴、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持续增加,就业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实施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 支持服务业企业提现纳统。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 特色小作坊、产业园等,吸纳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 税务局、财政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8.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围绕深入实施“助企行动”,进一步优化完善惠企利企政策措施,把事关服务民营企业的各项政 策措施全部纳入政策范围。落实“ 一对一”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苏木镇场(街道)、嘎查(社区)就  业专员围绕“送政策、访需求、解难题、优服务” ,定期了解、 及时收集、分类汇总企业诉求和招工引才需求,提供“ 点对点” 精准服务保障,每名专员与所服务民营企业每月对接沟通不少于  1 次,每半年实地走访不少于 1 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9.实施企业用工保障计划。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活动,针对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调研摸底,建立“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并动态更新发布,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精准匹配。严格落实 “管产业就要管就业、管行业也要管就业”责任,及时组织用工供需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10.强化教育就业联动发展。按照“市场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引导培训机构调整培训内容,提高岗位适配度,为市场输送更多发展所需的实用人才。充分发挥职教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作用,加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离校未 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力度,培训 300 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11.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人才市场发展需求,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 60%以上用于 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 师带徒”津贴补助。鼓励企业建立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资金支持。力争新增劳模创新工作室 1 个、推荐盟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 个。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发改委、总工会

  12.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按照“培训紧跟就业需求走”原则,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大项目落地,在项目建设期, 提前储备经过定向培训的产业工人,对当地培训机构无法满足的培训项目,采取“ 引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与外地优秀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技能培训,鼓励民办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参与技 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 1100 人以上。 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地区特色、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培训品牌,力争培育“职业技能+劳务品牌”1 个。强化培训就业导向,对培训后 6 个月内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 5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民政局, 各苏木镇场、街道

  1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深入实施“技能锡林郭勒行动”,积极选树培育“锡林郭勒工匠”,推荐锡林郭勒工匠 3 人 以上,高技能人才 180 人以上,重点培养技能大师带头人、优秀中青年技能人才和特色产业技能带头人 3 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 10 人以上。鼓励企业与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80 人以上。 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推进企业自主评价。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

  14.组织特色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参加全盟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鼓励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举办综合性竞赛或专项能力竞赛活动。提高竞赛成果转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获奖选手、技能大师走进职 业院校、生产车间开展传授技能实操课堂、推广技能人才培养经 验等宣讲活动。推荐“盟级技术能手”5 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

  (四)优化创业生态环境,培育多元化就业渠道

  15.推动打造创业园。落实“创业锡林郭勒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创业园(孵化基地),加快整合部门资源,推动形成政府高度关注、部门共创共建、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力争 2025 年建成 1 处公办创业园(孵化基地) ,打造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创业平台载体,为初创实体提供 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提升初创企业成功 率和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农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团委、妇联、残联

  16.优化全链条创业服务。构建开业指导、创业培训、贷款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创业服务。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参加“锡林郭勒杯”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推介展示等活动,营造浓厚 创业氛围。动态调整创新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全年开发征集创业项目不得少于 100 个。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

  1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随时申请、随时办理”的快办模式,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保持在 900 万元以上。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 带动就业 3 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 2 万 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 3 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 2 万元创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五)聚焦重点群体,优化就业支持体系

  18.落实高校毕业生考录招聘政策。高校毕业生在 2 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 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根据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编制存量,统筹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稳 定公共岗位招录(聘)规模,事业编制总体使用率提高到 95%以 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 于 50%。将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月补贴标准由 700 元/人 提高至不低于 1000 元/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19.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系列活动,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力争返回锡林浩特市离校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0%以上。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校实习、离校见习基地互认,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 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委

  20.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通退役军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免费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等服务。采取就业推荐、专场招聘等方式,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实现就业。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一线工作,注重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嘎查(社区)党组织成员; 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教育局

  21.促进牧区劳动力就业。围绕沙地治理、节水工程等牧业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把帮助群众就业作为重要事项,通过组建牧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等方式,引导牧民积极参与防沙治沙、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促进牧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各苏木镇场

  22.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落实“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促进就业。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针对性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就业 服务。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探索开发就业援助岗位,促进其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 失业保险金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代缴等常规性保障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帮助,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残联,各街道

  (六)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就业服务体系

  23.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将基层就业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建立“分层分类”的政策清单、“规范统一”的服务清单,精准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推进由常住地、登记地、户籍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举办就业公共服务竞赛、业务人员培训等,组织全市各苏木镇(街道)、嘎查(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实现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税务局、政数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24.夯实就业公共服务基础。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充分运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和公益性岗位,加强苏木镇 (街道)、嘎查(社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零工市场、工会驿站、商圈等优化升级 5 个以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高频次组织开展各类专题专项招聘活动,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依托零工岗位播报平台、直播带岗、线上招聘会、各类视频号、就业小程序等方式,加强线上岗位推送。充分发挥零工保险、零工餐厅、用工发布、零工登记等系列服务,进一步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政数局、总工会,各苏木镇场、街道

  25.搭建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用好“就在马都”“锡林浩特就业”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等线上求职招聘平台和“就业锡林郭勒”小程序,构建起图文、视频、小程序等多端交融、  高效传输、无时空限制信息发布架构,及时发布求职招聘信息, 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精准匹配。健全“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 机制,推动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推广“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政数局

  26.拓宽就业服务渠道。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创新企业集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拓市场,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人才引进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对介绍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结合工作实际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专项招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财政局

  2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开展贯穿全年的“劳动用工全领域、全链条”监察行动,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 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和成立工会等工作。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机制, 以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工商联,各苏木镇场、街道

  28.强化失业风险防范。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经济走势和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对高失业风险行业、企业的用工分布及人员流动趋势监测,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扩大到 80 家。完 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对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总工会、工商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协调联动机制,压实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政策资源,形成家家关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并指派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

  (二)强化支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就业培训等方面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好“ 三支一扶”、 社区民生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人员力量, 不得借用借调相关人员,保障就业促进行动在基层落地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就业促进行动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工作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建立重大舆情沟通和应急处置机制,消除误传误解,稳定社会预期。

  (四)强化调度问效。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对落实不力、作迟缓的及时提醒和督办。人社局负责统筹推进就业促进行动, 牵头开展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评估,编发简报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动就业促进行动落地见效,决定建立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英杰

  副召集人:樊晓春 罗恩宝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领导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崔洪寅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导全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研究和协调就业促进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影响就业促进行动实施的重大任务,安排重点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落实。

  2.指导督促各部门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起草联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以及就业促进行动政策文件起草。

  2.联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各部门,督促各部门落实职能职责推进就业促进行动。

  3.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收集汇总拟提讨论的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拟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进行预备性协商讨论。

  4.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和工作调研,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5.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全市就业促进行动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发改委:将城镇新增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 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完善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政策。参与完善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的就业扶持政策,协调和配合检查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的落 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2.教育局:加强锡林郭勒职教中心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教育;参与组织实施锡林郭勒职教中心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教育制度改革,完善落实就业状况对学校教育的 反馈机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工作;参与制定和完善促进相关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3.工信局:指导协调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宽对外劳务合作渠道;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全面落实扶持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和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研究制定通过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等方式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扩大消费、促进商贸流通、发展社区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促进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 口,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外派劳务,拓宽就业渠道,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公安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化解矛盾和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合法权益。

  5.财政局: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税 费扶持政策;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出资监管企业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做好出资监管企业压减过剩产能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特别是新录用大学生的教育培训。

  6.人社局:牵头制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牧区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住建局: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拖欠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负责督促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水平;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劳动就业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的整体规划管理。

  8.交通运输局:发挥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项目企业开发适合当地重点群体就业的岗位。

  9.农科局:维护牧民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落实牧民工返乡创业有关政策,引导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高素质牧民培育和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开展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研究,多 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查牧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基础信息,抓好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转移就业。

  10.文体旅游广电局: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等事业和产业发展,扩大岗位供给。组织广播电视机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宣传就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服务活动;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2.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研究制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为商事主体提供登记咨询、引导、协助办理等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工作。

  13.统计局: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就业有关统计信息,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强化就业形势调研分析,及时提供相关统计调查信息,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统计调查服务。

  三、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研究就业工作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就业促进联席会议待就业促进行动结束后自行取消。

  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