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利企惠民专区 > 利企政策 > 市级政策
【打印】 【字体:

锡林浩特市全面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12 10:30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4〕15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政数字〔2024〕115号)《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两优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 “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围绕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制服务,编制并公布“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承诺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实现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简化、更便捷、更高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确保所有“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政务

  服务均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不违背相关法律、政策。

  (二)便民高效。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三)风险可控。稳妥有序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改革,确保“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容缺办理”不增加行政风险和社会风险。

  (四)诚信为本。强化申请人的诚信意识,明确承诺责任,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清单。梳理并公布市本级“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确可容缺的材料及补正时限,经核定后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相关专区进行公开,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各部门研究制作“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承诺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市政数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9月15日前)

  (二)组织实施。按照已公布的“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一是组织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掌握操作流程,能够准确解答申请人的疑问,准确办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办理事项。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办理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或履行承诺,建立健全事后核查机制,对已经办理的事项进行抽查或定期检查,确保审批结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稳妥有序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改革。四是持续优化完善,定期收集申请人、窗口工作人员等各方反馈意见,对“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政策进行评估和优化。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等内容。(市政数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政务服务领域信用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模式,减少前置审批环节,当办事材料不齐全时,按照“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原则,先行办理,后补材料,提高办事便利度。(市政数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9月15日前)

  (四)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各部门根据具体工作进度向市政数局报送事项清单、容缺受理承诺书、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办件数据等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信息和典型案例。(市政数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四、风险防控与监管

  (一)信用管理。将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同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开辟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由工作人员全程协助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解决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缩短办理时间。

  (二)内部监督。各部门严格按照“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加强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的内部督查和监管,确保规范操作。

  五、评估与反馈

  (一)定期评估。依托锡林浩特地区政务服务大厅好差评机制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访机制,定期抽取“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办件情况,以月度为周期对各部门改革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办件质效、群众满意度、舆情风险等指标,并将相关指标列入年度考核。

  (二)持续优化。根据评估结果和群众反馈,各部门不断调整优化“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梳理优化和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在锡林浩特地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区及政务服务网及时进行公开。总结经验并运用多种渠道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构建反馈机制。各部门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将企业、群众希望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事项进行统计,各职能部门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新模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各履行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本部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实施工作,本着成熟一批推行一批的原则,主动提出本部门本领域适用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的各类事项和申请材料,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业务培训和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