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利企惠民专区 > 利企政策 > 免审即享政策清单
【打印】 【字体:

锡林浩特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

来源: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02 16:07     浏览量:
锡林浩特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
序号 部门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享受主体 享受条件 业务流程
1 锡市工信局 小微出口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统保政策 针对工商注册地在内蒙古,且上一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企业如遭受海外买方拖欠货款、破产倒闭、拒收货物或买方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导致的收汇损失,可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每家企业的赔偿额度为 10万美元,赔偿比例 80%, 商务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商财函〔2022〕54号、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扎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通知》 小微出口企业  针对工商注册地在内蒙古,且上一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企业如遭受海外买方拖欠货款、破产倒闭、拒收货物或买方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导致的收汇损失。 无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仅需要在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上“点一点”,即可免费申领保单。
2 锡市税务局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无需申请,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即可享受。
3 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 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在企业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无需申请;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无需上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