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 ||
实施主体 | 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第二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三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