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 根据2015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5号《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