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 落实价费分离政策
2024-10-21 09:42 来源:锡林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落实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政策,近日,锡林浩特市发改委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以及威锡服务、实鼎科技、中国铁塔三家大型充电桩运营企业,召开座谈会。
会议中,由我委向三家运营企业传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916号)等相关文件。同时,要求三家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内容,明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价标准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会议强调,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模糊定价、捆绑收费或设置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于已安装的充电桩,要尽快完成收费标准的调整和公示工作,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充电费用的构成。
锡林浩特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