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检察担当护团结 法治护航促和谐
2024-10-10 10:28 来源: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近年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检察职能,把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将检察事业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合发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扎实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检察力量。
1.加强民族教育,架起民族团结“同心桥”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重要的群众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重视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结合实际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内设机构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贯彻其中,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民族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进行,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创建实效。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等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第一议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今年以来,共开展涉及民族理论政策相关内容的中心组学习6次,交流研讨1次,支部学习4次。三是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邀请锡林浩特市委党校高级讲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政治轮训1期,党支部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会4次,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研讨”等模式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工作,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牢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
2.弘扬民族文化 系好民族团结“同心结”
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话语释法说理,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一是全方位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触手可及”。立足检察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线上推广“互联网+民族团结”做法,在官方公众号、门户网站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检察机关促进民族融合的做法成效,线下将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控告申诉业务流程手册和民族团结理论知识宣传册等一同陈列,让来访群众咨询案件或法律条款的同时,学习民族团结政策理论知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构建民族团结的检察文化阵地,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入心入魂”。在办公楼宇内精心打造民族文化墙、公益诉讼展厅,充分利用主楼横屏、大厅电子屏、党建活动室等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并将图书室进一步完善成为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阵地,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润物无声的检察文化氛围。三是加强民族团结普法宣传教育,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遍地开花”。遵循“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广泛宣传新时代检察工作和民族团结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各级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共27次,受众群众超过5000人次。每逢节假日期间,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亲自走访慰问包联嘎查牧民群众,及时送去慰问品和节日祝福,在传递检察温暖与关怀的同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民族普法工作,进一步增进检察人员与各族群众之间的友好情谊。
3.维护社会稳定,画出民族团结“同心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各族群众在检察机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实践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公正。一是坚持多元化解,合法合理合情解决群众诉求,守护民族团结。充分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院领导包案首次信访等多元矛盾化解措施,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办案工作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民族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办案,同时为有效减轻被救助人的经济负担,积极延伸救助措施和机制,组织专业团队前往福建、江苏、河北等多个省份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对刑事被害人的家庭状况进行了解,开展针对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3次,累计救助6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资金9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效促进社会层面的民族团结意识提升。二是“翼博”未检,护航青少年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进一步助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力打造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选派14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以生动、新颖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截至目前,开展法治进校园13次,覆盖人数近3000人,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努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作出检察贡献。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各族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电信和养老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等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行为,用检察力量切实维护民族团结。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检察蓝”守护“石榴红”的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巩固和拓展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