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健全河湖管理体制 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
2023-08-10 11:19 来源:锡林河 浏览次数: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一项改革创新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锡林浩特市自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步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各领域、全过程,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水环境,为母亲河保驾护航。紧密围绕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创新引领、实现全覆盖管护,努力实现“ 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河流湖泊特征值手册》,锡林浩特市立足河湖实际,设立了22条河流、5个湖泊,其中常年有水河流5条、湖泊4个,季节性有水河流17条、湖泊1个。锡林浩特市最主要的河流为锡林河,其他大部分河流均为其支流。锡林河发源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白音查干苏木的敖伦诺尔,全长304公里,全流域面积20852平方公里,锡林浩特市境内长度257.4公里,流域面积13068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705万m³。
一是按照应当建立河长湖长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建立市级、苏木镇场级、嘎查(分场、社区)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99名河湖长履职尽责,将河湖日常管理、问题发现上报、传达工作要求等工作纳入“河长通”软件平台管理,构建起了覆盖全市22条河流和5个湖泊的河湖长体系。编制完成纳入河长制管理的22条河流及5个湖泊的“一河湖一策”方案并建立“一河湖一档”,真正做到精细化管理和系统化治理。二是强化河道“四乱”现象督查整改。各级河湖长把城镇周边、农村牧区段河湖作为重点巡查部位,累计开展巡河湖1万余人次,发现卧龙泉段违建水坝、人工湖建有临时挡水坝等4处主要问题,并全部整改完成;深入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利用GPS和无人机等技术,排查了81处水利部卫星图斑反馈的妨碍河道行洪隐患问题,并形成报告上报至自治区,已审核通过;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拆除违建及违规设施17处,清理河湖垃圾1680余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91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390人次,对河湖治理和保护、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完成境内22条河流、5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任务,累计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岸线809.15公里,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岸线53.12公里,埋设河湖界桩1120处,对全市有水河湖的11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进一步明确河湖岸线管理与保护范围,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四是坚持推动各地协作机制。按照“区域协调、信息共享、平等互利、友好互助”原则,加强与周边旗县协同合作,积极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双边协作,分别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西乌珠穆沁旗签订锡林河、伊和吉林郭勒两条河流的跨区域共管联动协议,努力推动共建共治,促进流域绿色发展。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
持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编制印发《锡林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规划》,从水资源利用、防洪排涝、水质维护与改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涵养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推进周边水生态环境恢复。共计投资4425万元,其中,额木和南沟治理工程于2021年开工建设,总投资1675万元;奶牛场河治理工程于2022年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1723万元;锡林河东岸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于2023年开工建设,总投资1027万元。上述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锡林河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严格落实下泄生态流量,有效改善下游水生态环境
锡林河水库位于锡林浩特市南9公里处,总库容为2003万立方米,最大水面7000亩,是一座以防洪、生态供水为主,兼顾水产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根据市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确定水库生态流量的通知》,确定锡林河水库生态流量为336.74万立方米/年,三年共下泄生态水量2183万立方米,每年超额下泄生态流量,有效改善了锡林河下游水生态环境。
下一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年底前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和2024年到2026年新一轮“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修编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河湖巡察频次开展河湖巡察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现状。三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跟踪督办,对重点河湖联动治理,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审批程序,加强对河道采砂的规范化管理。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考核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指标,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进行1次情况通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