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委编办扎实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三定”制定工作
2024-11-22 10:09 来源:锡林浩特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基层医疗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石,是实现全民健康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医疗资源优化布局和强化基层服务的战略部署,锡林浩特市委编办精心策划,严格把控“三定”制定工作各个环节。
精心筹备,奠定“三定”坚实基础。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掌握“三定”制定的规范性标准,并与卫健委保持密切沟通,为科学制定“三定”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格把关,确保“三定”规定规范明确。为确保“三定”规定表述规范、职责明确,下发《关于拟订各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定”规定初稿的通知》,明确“三定”规定草案的内容格式和报送时间,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在审核过程中,基层医疗机构的内设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指导意见设置,确保职责不遗漏,语言表述不出错。同时,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实现了人员编制的合理配置。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卫健委沟通协商、反馈完善,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强化党建,引领基层医疗健康发展。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强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主线,并单独列出条款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的职责。要求党组织严格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医疗机构履职尽责的全过程。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政治站位,更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