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24年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政策解读
2024-11-29 09:27 来源:锡林浩特市水利局
一、背景依据: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河湖治理管护工作,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和扩展工作思路,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河湖常态化管护水平。
二、涉及范围
锡林浩特市确定实施河湖长制的河流共计22条、湖泊5个,其中锡林河为实施市级河长制河流,其余21条河为实施苏木乡镇级河长制河流,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岸线809.15公里,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岸线53.12公里。
三、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治理,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深入落实锡林浩特市总河湖长1号令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常态化管护水平,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履职尽责,根据《锡林浩特市2024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及《锡林浩特市2024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2024年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履职巡河湖2300次;二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乱挖、乱倒、乱排、乱占)行动,累计清理河面及两侧垃圾、枯苇、牲畜粪便100余吨。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河湖专项巡查40余人次。整改完成上级督查暗访发现问题3个(1、锡林浩特市锡林河(城区植物园段)河道内“乱建”问题。2、锡林浩特市锡林河希日塔拉湿地段河道需开展整治工程。3、锡林浩特市吉祥河需开展河道疏浚工程);三是深入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利用GPS和无人机等技术,排查了89处水利部卫星图斑反馈的妨碍河道行洪隐患问题,目前,碍洪问题图斑已销号79个,剩余10个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四是对全市有水河湖的11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五是完成我市5条河流2个湖泊健康评价编制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六是严格落实下泄生态流量,根据市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确定水库生态流量的通知》,明确锡林河水库生态流量为336.74万立方米/年,2024年度共下泄生态水量430万立方米,生态流量下泄任务如期完成,有效改善了锡林河下游水生态环境;七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活动,开启“河湖长制+机关单位+民间河长”模式,合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对河湖治理和保护、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锡林河源头位于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敖伦诺尔,由于多年来气候干旱和敖伦诺尔湿地牲畜自由放牧,导致源头湿地萎缩、水量减少、水质变差。
整改措施:需自治区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锡林河源头湿地的保护,修复植被,涵养水源。实施河流源头禁牧等保护措施。
2、河道大多流经牧民草场,公共管理职能与个人利益存在矛盾,河湖管护治理存在一定困难。
整改措施:根据河湖划界成果,依法理清权属、化解争议,并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开展流域治理保护工作,从而达到对河湖岸线的高效管理。
3、河湖管护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各地河长制办公室兼职人员多且不固定,绝大部分地区无法保障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整改措施: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各级的工作职责,增加人员编制,配齐巡河设备;适当给予工作经费补贴,特别是对嘎查、村级河长湖长或巡河员给予适当资金补贴,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将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锡林浩特市总河湖长令要求,聚焦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向往和追求,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12月底前完成河湖长制工作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对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三是持续强化工作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审批程序,加强对河道采砂的规范化管理;四是提示各级河湖长对负责河湖进一步加强巡查工作,按时完成自治区规定的河湖巡查频次,全面掌握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现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是加强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充分发挥河长办参谋助手作用,协调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督导责任部门按照责任清单开展工作,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六是推进锡林河流域生态治理,按照《锡林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规划》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持续改善锡林河水生态环境,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