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政策解读--锡林浩特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和奖励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4-10-22 10:47 来源: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10月21日,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印发了《锡林浩特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和奖励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依据是什么?
根据《锡林郭勒盟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农牧合发[2024]6号)(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目标是什么?
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牧带农牧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引领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支持对象,即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
二是阐明申报条件,分别就经营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生产服务、联农牧带农牧、社会声誉做出规定。
三是详述支持内容。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
四、补助标准是什么?
项目扶持农牧民合作社2家、家庭农牧场13家,补助标准对于单个主体的奖补限额农牧民合作社不超过8万元、家庭农牧场不超过2.5万元。
五、申报程序是什么?
1.项目主体申报。项目实行自愿申报,苏木(镇)场在做好项目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推荐项目至市农科局,以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市级评审。经各苏木(镇)场审核推荐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市农科局,由市农科局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拟确定实施项目主体名单。
3.开展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主体报请市农科局验收,并提供实施过程相关图像资料、支出票据等材料,市农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4.项目资金拨付。对于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拨付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