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林浩特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12-16 09:58 来源:锡林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浩特市殡仪馆:
为加强锡林浩特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和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殡葬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和《锡林郭勒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发改价字[2015]8号)规定,结合锡林浩特市实际,现就锡林浩特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锡林浩特市殡葬服务收费包括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基本延伸服务收费、公墓价格、特需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销售价格等。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属于事业性收费,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后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执行盟级定价标准,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大项服务,为丧葬户提供并保障基本殡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500元/具。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清洗)。停尸中心辐射半径50公里以内,普通接运遗体专用车的遗体接运费680元/具;辐射半径50公里以外,每延长1公里加收5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2、遗体存放(含冷冻冷藏,按3日计算)。3日内抽屉式遗体冷藏柜遗体存放费100元/具,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超过3日,每超出1日收费标准按照市场调节价管理。
3、遗体火化(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包装)。达到国家二级殡仪馆,火化炉设备达到先进水平,烟尘排放达到2010年国家《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的二级标准,遗体火化费600元/具。
4、骨灰寄存。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骨灰楼(堂)。骨灰存放设施的骨灰寄存费120元/格位·年。不足一年,可以按月计收,不足一月,七天以内免费,超过七天按月计收。经用户同意,也可以跨年度收费。
(二)基本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二次遗体接运费、遗体一般整理、吊唁设施设备租赁。收费标准可上浮10%,下浮不限。
1、二次遗体接运费。由停尸中心运至火化厂的第二次接运,含抬尸。收费标准为300元/具。
2、遗体一般整理。包括正常遗体消毒、化妆、理发、刮脸、穿脱衣及材料(含用品处置费)等,达到干净整洁。收费标准为290元/具。
3、吊唁设施设备租赁。
(1)停尸中心房屋设施:
①普通灵厅(不得低于两套)。含横幅、挽联、花圈。租赁费为100元/间·日。
②休息室(不得低于两套)。含茶水、座椅、风扇等。收费标准为150元/间·日。
(2)殡仪馆房屋设施:
①骨灰候取室。租赁费为150元/间·次。
②告别室(不得低于两套)。含丧礼司仪、横幅、挽联、两个固定花圈,并配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瞻仰哀乐播放装置。租赁费为100元/间·次。
(三)特需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及殡葬用品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自由选择,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特需殡仪服务是指满足少数群体特殊需求并由丧葬户自主选择的服务,具体收费项目由收费单位在收费前报市价格、财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收费标准和销售价格由收费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不高于市场同类价格水平的原则自主确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开墓合葬费以及骨灰盒、墓用石材、寿衣(袋)、花圈等丧葬用品的销售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
(四)公墓服务收费。公墓服务收费分为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和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包括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维护管理费等。
1、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价格包括墓穴租用费、安葬费和材料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价格为2400元/双穴坑,墓穴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经营性公墓中必须建有占穴位总数30%的比例为公益性墓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益性墓穴比例。
2、经营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墓穴租用费、安葬费及材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公墓经营单位按照服务成本加合理利
润和税金的原则确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公墓占地面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超规定部分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经营性公墓中的中档墓型供应量比例不得低于50%。低档墓型供应量比例不得低于10%。
3、维护管理费。公墓墓穴管理费包括骨灰墓穴和与之配套的墓碑等设施的安全、整洁、植物保养等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为墓穴总价格(含材料费)的1%收取。墓穴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按年计算收费,一次性收取的,不得超过20年,合同期满可根据丧葬户需求,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维护管理费并续租墓穴。
二、相关惠民政策及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内民政社事[2012]349”号文件“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精神,锡林浩特市制定以下殡葬惠民政策,免除城乡“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一)火化惠民政策
1、享受殡葬惠民政策的对象:
城镇“三无”人员
农村“五保”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
无名尸体
城乡特殊困难群体
2、减免项目及标准:
遗体运输普通灵车运尸150元
遗体存放普通冷藏柜(无名尸除外)(三日内)150元
火化炉 |
普通火化炉 |
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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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寄存 |
普通寄存费 |
三年 |
120元 |
卫生棺 |
普通卫生棺一个 |
390元 |
|
骨灰盒 |
普通骨灰盒一个 |
200元 |
以上减免费用合计1250元
3、对12岁以下身故儿童按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取殡葬服务费。
(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政策:
1、对采取生态节地骨灰散撒的城乡居民,每具奖励500元。
2、对骨灰安葬采取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绿色葬法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的等生态葬法免除安葬费用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锡 林 浩 特 市 殡 葬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项 目 名 称 |
计费单 位 |
收费 标准 |
备注 |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
执行盟级制定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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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体接运费 |
元/具 |
680 |
含抬尸、消毒、车辆清洗。可运至停尸中心或火化 场;以停尸中心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半径50公里以 内。每延长1Km加收5元,不足1Km按1Km计算。 |
(二)遗体存放(3日内) |
元/具 |
100 |
含冷冻冷藏,3日内存放费100元/具,不足一日按 一日计算。超过3日,每超出一日按市场调节价收 费。(以夜间零点计算) |
(三)遗体火化 |
元/具 |
600 |
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包装。达到国家二级殡仪 馆标准,火化炉设备达到先进水平,烟尘排放达到 2010年国家《燃油式火花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规定的二级标准。 |
(四)骨灰寄存费 |
元/格 位 ·年 |
120 |
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骨灰楼(堂);不足一年,按月 计收,七天以内免费,超过七天按月计收,可以跨 年度收费。 |
二、基本延伸服务收费 |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可上浮10%,下浮不限。 |
||
(一)二次遗体接运费 |
元/具 |
300 |
由停尸中心运至火化厂的第二次接运,含抬尸。 |
(二)遗体一般整理 |
元/具 |
290 |
含提供场地、消毒、穿脱衣、理发、化妆、刮脸及 处置材料费,达到干净整洁。 |
(三)吊唁设施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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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尸中心房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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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灵厅租用费 |
元/ 间 · 天 |
100 |
含横幅、挽帐、花圈。 |
(2)休息室租用费 |
元/ 间 · 天 |
150 |
含茶水、座椅、风扇等。 |
2、殡仪馆房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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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骨灰候取室租用 费 |
元/ 间 · 天 |
150 |
|
(2)告别室租用费 |
元/ 间 · 天 |
100 |
含丧礼司仪、横幅、挽帐、两个固定花圈以及瞻仰, 播放哀乐装置。 |
三、公益性墓穴 |
执行盟级制定价格,普通设施齐全,能够直接安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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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性公墓价格 |
元/双穴 坑 |
2400 |
含墓穴费、安葬费、材料费。 |
(二)公墓维护管理费 |
元/双穴 坑 |
480 |
每年度按穴坑收费标准的1%计收,一次收取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