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23 05:11 来源:锡市工信局
煤炭民爆股、电力股、信息化股、消费品(盐业)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及盟委、盟行署、市委、市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面 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锡林郭勒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 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锡林浩特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对煤矿、电力、 民爆、通信、盐业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配套措 施、盟七十四条和我市七十二条具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 体责任、监管责任,抓好煤矿、民爆、电力、通信、盐业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法 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持续做好登高作业、有限 空间、防触电、电气焊、热切割、物体打击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整治,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 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 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 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结合全市安全评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重点领域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专项督导 等近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 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 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 能力。各股室要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委、市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提升领导安全生产 工作水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 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 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 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 定义务。各股室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 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 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制定企 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 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等制度规定。
2.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 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 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 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隐患治理方 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 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工信局报告;及 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 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开 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 至少2次),分管副职每月至少进行2次、其他副职每月至少进 行1次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
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有效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 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 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开展 至少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 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举一反 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 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聘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深刻 吸取近期浙江武义木材加工厂、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等违规动 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 项治理,盯紧所辖企业密集场所电焊热切割动火作业,要落实好动火作业现场安全防范工作。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 空等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 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 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 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 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 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 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结 合《锡林浩特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及正在开展的违法违 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承包商安全风险管 控清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负责人现场带班等制 度,严防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严禁以信任代替安全监督、以既往业绩代替安全管理。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从业人员避险意识 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 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检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特别是矿山、危化品、森林草原防火及 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和综合应急演练,并将应急演练情况向我局和应急管理部门进行 报备。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掌握逃生 避险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严格精准执法能力,提高发 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水平。煤炭民爆股、电力股、信息化股、 消费品(盐业)股(以下简称“各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 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 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要严格落实所辖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各 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同时深入宣 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 “查什么、怎么查”,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确保企业“会自查、会整改”。
2.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股室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学思想、强党 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 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点学 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 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 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严格精准执法。各股室 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精准执 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 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 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实行“ 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 依法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 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 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 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 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按照要求每月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通过严格精准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专项行动 工作要与4月25日至5月5日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 项督导和持续到年底的“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 将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全部纳入各类督导检查工作范围,加大督导 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局机关办公室依据工作需要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股室及所辖企业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 督导检查。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 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 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 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5.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倒逼监管人员依法履职、全面履职。 煤炭民爆股、电力股、信息化股、消费品(盐业)股要建立安全 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 工作水平。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 一 岗双责”的要求,局长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 全生产工作,分管副局长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副局长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所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统筹推动 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局领导班 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 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 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 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 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 治责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 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盟七十四条和我市七十二条工作任务,大 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 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定期听 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 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在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 及时宣传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 举报奖励体系,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 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落实安全生产“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在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及时 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落实 锡林浩特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重大安全风险、重大 事故隐患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落实奖励政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煤炭民爆股、 电力股、信息化股、消费品(盐业)股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三、 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锡林浩特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重大事故隐患专线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煤矿、电力、民爆、通信、盐业等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
组 长:郭 颖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安 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冉 副局长
成 员:阿其图 煤炭民爆股、电力股负责人
王 馨 信息化股负责人
白玉成 消费品(盐业)负责人
马智明 办公室主任
四、 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股室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 序推进。局机关办公室将对涉及股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 一)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办公室要按照统 一 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7月底前)。企业要 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 限,及时向我局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股室要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对所辖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帮扶和抽查检查。
(三)精准执法阶段(10月底前)。各股室要聚焦安全生 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 入企业、 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 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及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 专班,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等工作机制,定期调 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聚焦重点领域。各股室对照所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找准最突出最紧迫的风险隐患 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过筛子” “堵漏洞”,不折不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加大隐患整改。各股室和企业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 立改,将排查出的问题列成清单,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 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有问题查不出的,要严肃 追责问责。要加大隐患整改“回头看”和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 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销号管理,逐项落实包保责任,确 保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坚决做到重大隐患“清零”。
(四)落实重要法规。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盟七十四条 和我市七十二条具体工作任务”,加快制定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精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照着标准做,盯着问题改,切实提高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 办公室将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制度, 自5月下旬起,每周调度各股室工作进展情况(附表1、2、3、 4)。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接沟通,及时协调做好工作调度、 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报送进展调度表时要随同报送各项问题明细(附件2)。
联系人:张宝山 电话:822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