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 年)
项目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单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规划范围:
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共三个园区,总面积1088.19公顷,分别为: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空港物流园;
(1)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
规划面积767.52公顷,现状城镇建设用地428.96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338.5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S307路,南至北京北车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南侧,西至东二环路,北至锡林浩特东站;
(2)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园
规划面积110.33公顷,现状城镇建设用地86.44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23.8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锡林郭勒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东侧,南至沃原奶牛场草地,西至内蒙古中蕴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侧,北至园区入场路;
(3)空港物流园
规划面积210.34公顷,现状城镇建设用地194.37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5.97公顷。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项目实施改变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5、对本规划方案的看法;
6、媒体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防范措施
1、决策事项实施前认真落实相关部门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严格按照决策事项程序规定办理手续;
2、注重居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度;
3、在该事项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受影响居民的沟通,化解群众的不安感,避免误解,减少矛盾,保证该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项目单位和评估单位接到群众反馈意见后将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如当时无法答复的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群众明确表达答复时间和方式。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乌拉丽 联系电话:17704790103
评估单位:内蒙古致远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尚春 联系电话:1804791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