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地点:锡林浩特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建设在锡林浩特机场现有用地范围内选址建设。
2、建设规模及内容:锡林浩特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项目规划建设一座A类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构建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通用机场的飞行服务中心:飞行服务站系统的软件及硬件设备,含:飞行计划服务、语音通话服务、航空情报服务、气象情报服务、飞行监视服务、飞行情报服务、飞行任务管理及告警和协助救援服务的各类软、硬件设施。锡林浩特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1800㎡业务用房,设置飞行服务大厅、办公业务用房、设备机房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供暖、消防、网络安全及周界安防等工程。
3、项目用地情况:锡林浩特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建设在锡林浩特机场现有用地范围内选址建设,本次不新征建设用地。
4、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为1678.63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自治区本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保障,不足部分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建设期限:一年五个月,2025.02-2026.12。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的风险;2.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落实是否有保障,是否会因为资金不到位而出现拖欠工程款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的风险;3.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引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4.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确保资金的依法拨付和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知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索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提出。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卿 联系电话:0471-2901970
五、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2025年04月03日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