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我中心参照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的《锡林郭勒盟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办字﹝2024﹞28号),制定了《锡林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的严谨性,现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呈各位领导征求意见。请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修改花脸稿,请领导签字后于2024年9月14日17时前反馈至市合作交流中心。征求意见稿请妥为保管、落实保密要求。
锡林浩特市合作交流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