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模式深化升级助力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2026-02-09 10:49 来源:锡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 浏览次数:
2025年,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锚定“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目标,以《锡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刚性抓手,持续深化并升级“1+2+3”工作模式,细化举措、精准发力、协同共治,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从"治标”向"治本”纵深推进。2025年全年,锡林浩特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4%,高标准完成自治区96.4%的考核目标,生态安全屏障愈发牢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蓝天白云、清新空气”的生态福祉。
1.“一个清单”精准锚定治理靶心
为破解重污染天气应对“针对性不强、响应不及时”难题,分局主动对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最新工作要求,结合辖区产业结构、污染特征等实际情况,全面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细化管控行业、明确减排比例、规范响应流程,建立“提前预警、分级响应、科学管控、闭环销号”的工作机制,实现重污染天气应对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筑牢制度保障。
2.“两个强化”全面遏制污染增量
一是强化面源污染系统管控,聚焦工业扬尘、道路扬尘、恶臭异味等群众关切问题,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管控体系。督促火电、有色、建材、热力生产及供应等重点行业制定个性化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建立专项管理台账,从源头减少工业扬尘;全市露天矿均建成全封闭式储煤仓,运输道路实行“不间断洒水降尘+车辆加盖苫布+15km/h限速”三重管控,装卸作业全部纳入全封闭式装卸站,实现扬尘污染“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深化恶臭异味治理,加强与城管、住建等部门协同联动,快速响应、高效办结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痛点。二是强化噪声污染多元防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建立“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明确交通、工业、建筑等各类噪声的监管责任主体,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管控学校周边、居民聚集区等敏感区域噪声污染,让“安静环境”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底色。
3.“三个深化”持续削减污染存量
一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链条整治。构建“清单化管理、精准化治理、常态化监管”的VOCs防控体系。建立全口径VOCs治理清单,实现污染源头可溯、治理过程可控;完成1家重点石化企业(华油二连分公司)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实现汽车喷漆行业VOCs治理改造全覆盖,加油站及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安装率、运行率均达100%;针对夏季臭氧污染高发问题,创新制定《2025年强化臭氧管控临时措施》,聚焦高温时段精准管控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二是深化柴油货车污染闭环治理,搭建“科技监测+执法检查+源头管控”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在柴油货车主要通行路段建成并启用两套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实现“不停车、高效率”尾气检测;联合交管部门在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及入户检查;对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核查5家汽车一级经销商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及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从生产销售源头严把环保准入关,构建“监测-检查-核查-整改”的闭环管理体系。三是深化非道路移动源规范治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联合交通、住建、农科、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施工工地、矿区、农田等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排放检测及执法抽测工作,抽测率超机械保有量10%,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削减非道路移动源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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