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里小区物业问题
标题: | 春风里小区物业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11-13 11:03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锡林浩特市春风里小区规划22栋,分期交付,2-5栋2022年初交付,6-11栋二期交付,目前在建仍有12栋,我们是一期业主,2022.3缴纳第一年物业费领取钥匙,装修后于2024年1月入住。分期交付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一期入住业主权益无法保障。 主要诉求: 1.开发商前期绑定物业不合理,前期物业合同存在问题。2022年开发商捆绑物业,业主全部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存在问题:一是开发商捆绑前期物业协议没有服务期限,签署后直至全体业主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本协议才能终止。达布希勒特社区答复无法成立业委会,小区全部交付后入住率至少达50 才有成立业委会的可能。目前看至少需要5年以上。二是合同中规定不交物业费加收违约金,物业费由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自定,物业提供什么等级的服务业主都必须接受,不交物业费就加收高额违约金。业主没有话语权,更无力牵制物业公司。三是2022年5月—2023年5月缴纳第一年物业费的业主根本没享受到物业服务,开发商交付后每家都在装修,物业公司组建初期服务人员屈指可数,配套服务几乎没有,地下车库到处是尘土,绝大多数业主感觉第一年服务不到位,第二年选择都不交。第一年收取物业费仅提供机打收据,未向业主提供有效发票。 2.物业服务达不到收费标准。同期新建小区御湖原著1.8元/平米,熙越新城1.8元/平米/月以内,按楼层分不同的收费标准。春风里小区2元/平米/月、车位720元的收费标准已是全市最高,服务跟其他同期新建小区无法对比,在盟住建局公示的《锡林浩特市2024年7-9月季度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情况》中内蒙古碧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B级,同期被评为市级AAA及AA级物业服务公司共35家,B级的服务业主却必须按全市最高的物业服务费缴费。 3.内蒙古碧圣物业有限公司没有依规进行收费明细公示,从2022年5月至今从未向业主公示基本财务收支明细。按一期(2-5栋)入住业主每户缴纳近5000元物业费,约收取物业费100万元以上,第一年提供了哪些物业服务,有多少用于改善提升一期业主的物业服务质效?近三年来物业公司一直存在欺瞒行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4 〕1029号),“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已经交付使用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几年内无法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一期入住业主按以上要求希望达布希勒特社区与内蒙古碧圣物业有限公司重新协商调整物业费,社区答复只能找房管局。房管局答复行政部门无法和物业公司谈价格问题。物业公司自定价格服务不到位,社区和房管局都无法解决,到底谁来监管物业公司?住建部门按季度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情况的意义何在? 4.我家是一楼带负一楼,负一楼有采光玻璃顶,至今已经被砸烂三块玻璃,物业调监控看不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物业服用企业有义务为安高空监控摄像头,我们小区没有高空监控摄像头。找过物业物业答应给更换一年了,再没理过我。 家里跑水跑过两次,叫物业的维修工人过来,物业客服回复维修工没时间明天吧。 我家负一楼去年刚装修好 夏天下大雨墙体漏水,整面墙都泡了,找了物业说沟通一下开发商找漏水点维修一下,说修好了 我们去年也修复了内墙,今年夏天下雨又泡了,漏的比去年还严重。 综上我认为我们的物业服务达不到锡林浩特市其他2元/平小区的标准 现提出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或部门介入调整物业收费标准,恳请有关部门协调直至解决问题。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一、关于开发商前期绑定物业不合理,前期物业合同存在问题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春风里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根据上述规定,合同5年期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的,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两年的,应当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小区如已达到以上条件,业主可向所辖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 二、关于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交纳违约金一事,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第八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应按付费用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关于业主交纳第一年物业费未享受到物业服务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物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物业闲置、房屋质量和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四、关于物业服务达不到标准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春风里小区物业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形式中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 五、关于物业公司没有依规进行收费公示问题 经核实,该物业公司2022年、2023年已将物业费收支情况在小区内公示栏进行公示,今年12月下旬将本年度收支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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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11-16 08:56 | ||
答复单位: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