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欣街小区无合同运营多年的物业退出时 强拆道闸和监控的无理行径合法吗?
标题: | 牧民欣街小区无合同运营多年的物业退出时 强拆道闸和监控的无理行径合法吗? | ||
来信时间: | 2022-01-25 23:45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市长您好: 牧民欣街小区位于锡市牧民一条街北面,自建成入住已有十多年。小区业主自购房入住有前期物业合同 后,就再没有签署过任何物业合同。2022年1月19日服务于小区的锡盟新宏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小区 内张贴了《关于新宏远物业公司退出牧民欣街小区物业服务的告知函》,文中表示其物业公司于2012年1月1 日服务于本小区,明确表示2022年1月25日退出。2022年1月20日后,新宏远物业掐断部分公共区域电线、恶 意捣乱、不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不正常交接,业委会找到社区、办事处协调后,物业依然多次表示要拆走道 闸、监控设备,业主认为物业在没有合约的情况下已实际服务于小区十年,期间正常收取着物业服务费,道 闸和监控这些必备设施已使用多年,这些服务设施应是出自于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里,所以物业公司用收 取的物业费购买的小区必需的物业服务设施,其所有权应归属业主,物业公司不可以拆走。我们认为: 一、新宏远物业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就退出小区服务,19日递交文字告知,25 日退出小区,此属违规。 二、新宏远物业公司2022年1月22日从小区拉走东西,业主问一下,物业方人员便对业主谩骂、侮辱、进行 人身攻击,有视频为证,此属无理取闹。 三、2022年1月23至24日业委会督促新旧物业进行交接(新物业为业主在社区督导下公开选聘出的),新宏 远物业毫无诚意,未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提供任何有效资料,人为设障致使新旧物业无法正常 交接,此属违法。 四、2022年1月25日新宏远物业要强拆小区道闸、监控,业委会出面报警,业主认为这类设施应是物业费里 支出的,不管谁安装的,但应该是属于业主的。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我们也会择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目前春节临近,物流、施工都处于放假停 滞状态;疫情当下,小区道闸在疫情防控管理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如果道闸和监控不是从业主交纳的物业服 务费中购买的,那么可以多方商量折转让、合理定价而不是借着春节采购物流不便、新旧物业交接的关键点 高价逼售,来为难业主、新物业和社区,完全可以先依规交接,春节后再协商和解决。我们希望市长能够介 入了解此事,这样的事情在我市好多小区都有经历或面临着这样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希望我小区 的业主能够在市长的帮助下顺利度过疫情防控中的新春佳节。 2022年1月25日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牧民新街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为锡盟新宏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入驻该小区进行前期物业服务持续至2021年12月。2022年 1月11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牧民新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选聘公告并在小区内进行张贴公示,目前,经社区组织业主选聘新物业公司锡林郭勒盟安瑞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入驻该小区进行服务。 一、关于业主反映新宏远物业公司没有提前告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退出小区服务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在小区内张贴了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示,并于2022年1月21日将选聘结果公示在小区内进行张贴。新宏远物业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将关于退出牧民新街小区物业服务的告知函送至街道办事处、社区并在小区内进行张贴公示。 二、关于业主反映物业人员对业主进行谩骂、侮辱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涉事双方都已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处理。 三、关于业主反映新旧物业交接有关资料的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五十七条规定,我中心已责令锡盟新宏远物业公司移交相关资料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四、关于业主反映新宏远物业强拆小区门禁道闸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20年5月原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安装了监控门禁,现原物业公司退出后监控门禁如何使用和安装费用与新物业达不成协议后予以拆卸。目前,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新物业公司已重新安装监控门禁系统。 对于牧民欣街小区物业管理交接事宜和业主反映的问题,如业主有异议,建议业主委员会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感谢您对小区物业管理的关注和反映,下一步加大将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力度,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街道办事处或房产中心反映。 | ||
回复时间: | 2022-01-28 23:45 | ||
答复单位: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