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蒙元牧都食品店售卖不符合标准产品,威胁恐吓消费者
标题: | 锡林浩特市蒙元牧都食品店售卖不符合标准产品,威胁恐吓消费者 | ||
来信时间: | 2022-06-13 11:35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2022.4.29我从拼多多店:蒙都零食店。购买了一箱奶片,商家在拼多多页面宣称“无蔗糖奶片独立包内蒙特产无添加剂孕妇儿童高钙干吃休闲零食包邮”,并在详情页宣称“适合小宝宝孕妇等”,2022.5.5我收到货发现该商品外包装名字:高钙牛奶贝,食用方法提示(婴幼儿需要在成人指导下食用),GB107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辅助食品》规定“钠含量应小于等于200mg/100g”,而该商品营养成分表的钠含量高达220mg/100g,严重不符合婴幼儿摄入标准,也不符合国家规定,举报该商家 商家信息:锡林浩特市蒙元牧都食品店 商家地址:锡林浩特市民利农畜产品产业园区5#北数第三栋商业楼二楼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一、该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该生产厂家有合格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我局于收到留言人对蒙元牧都食品店的投诉工单及信访案件。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锡林浩特市蒙元牧都食品店销售的奶片,执行标准DBS15/002并非婴幼儿食品。 四、留言人于2022年5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市长热线投诉该生产厂家,经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入厂调查已给留言人出具答复意见。 五、我局不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 六、留言人称经销商“威胁恐吓消费者,叫警察抓捕他”应为公安部门管理。 七、我局实地检查未发现留言人所留言内容中的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 ||
回复时间: | 2022-06-16 11:35 | ||
答复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