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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交警不予逃逸处置

标题: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不予逃逸处置
来信时间: 2021-11-16 19:49 来信人:
来信内容: 2021.11.15一辆白色轿车撞到我 三岁儿子后下车看我儿子没受重 伤,后开车逃逸,我拍照报交警 后,交警出警后简单做笔录,并 没有查看孩子伤势,也没有任何 取证,后来又让肇事司机把车从 家开来拍照,16日交警处置结果 认定双方责任,并没有说逃逸之 事,我觉得不合理,司机撞人后 开车离开现场后又开回来拍照为 什么不属于逃逸
答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已与事故办案民警进行核实,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2021年11月15日12时28分许,交管大队接到110指令:在骅顺达二手车对面的胡同内有一辆车撞到小孩,司机驾车逃逸。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经了解,司机张某驾车沿怡和家园北东西走向沥青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与薛某家3岁儿童沿该路由南向北奔跑时相撞,造成薛某家3岁儿童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司机张某的岳母及儿童的父亲薛某在现场,民警第一时间和张某取得联系。张某驾车回到现场并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民警问张某为什么要驾车离开现场?张某说发生事故后薛某及其家属对司机张某进行殴打,张某因为害怕被打所以才离开现场,民警告知双方当事人,打架的事归派出所处理,离开现场的原因是因为怕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张某将打架的视频已提供给杭盖派出所,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司机张某未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且证照齐全,不存在逃逸行为。
回复时间:
2021-11-19 19:49
答复单位: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