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看到关于老年代步车的帖子个人意见
标题: | 关于看到关于老年代步车的帖子个人意见 | ||
来信时间: | 2021-12-03 09:05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老年代步车生产合法,销售合法为什么上路不合法?因为老年代步车详细应该划分为电动及烧油老年代步 车,关于电动老年代步车,如果被交警抓到或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将会被送去相关部门做鉴定,如果车重 超过40KG,最高时速超过20KM/h,没有脚蹬板,那么将被认定为机动车,交通法规定,驾驶机动车需要取得相 应车型的驾驶执照才可上路,否则就是无证驾驶。如是烧油老年代步车更应划分为机动车,机动车无法上 牌所以上路肯定不合法。那为什么生产合法销售合法呢?因为此类型车辆是在特殊场所服务,如旅游景区 等。这就和小米平衡车或者UTV等一个道理,生产合法销售合法但你不能用它上公共带路,需在特定区域 使用。 | ||
答复: |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关注: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国现行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认定“机动率”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采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轻骑车,电动自行车与交通工具。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规定,显然“老年代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而应列入机动车范畴;但老年代步车又不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之中,所以初步判断“老年代步车”不是非法生产的,而是属于旅游观光车,依据《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1268=2014国家标准的规定是不允许上公路道路行驶的。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归市场监管部门管辖和界定。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老年代步车进行处罚,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日常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对老年代步车进行教育劝导,效果不是很明显。 2021年11月17日,锡市公安局向上级公安部门以正式文件《关于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的请示》提交市政府。目前正在等待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1-12-06 09:05 | ||
答复单位: | 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