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国有农牧场,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 2025 年第 1 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 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助企行动、就业促进行动、节水行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六个行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将2025年“六 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六个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支撑性、牵引性、撬动性的重点工作。全市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进“六个行动”落地落实。
二要加强统筹谋划。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目标引领、结果导向,加强政策研究,强化统筹调度,细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合理绘制路线图,确保“六个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建立专项推进机制,相关市级领导同志分工负责,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单位,积极争取更多项目、政策、资金支持,确保“六个行动”见行见效。
四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担当作为,落实好激励政策和容错纠错机制,弘扬蒙古马精神,提标提速提效推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用好金融政策工具,建立多元融资机制,注重实效,厉行节约,切实防范低效投入和债务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治各部门单位不落实或落不实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好“六个行动”惠民利民成效,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7 日
锡林浩特市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盟委 2025 年第 1 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动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全盟战略导向和全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增强项目谋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实现“ 三个有” (即有签约项目、有引进企业、有到位资金),为推动锡林浩特市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紧盯战略谋项目。聚焦“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三北”工程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精准定位,超前谋划一批符合国家战略导向项目。
紧盯规划谋项目。紧密围绕各类上级规划谋项目,编制各级各类规划原则上同步配套的重大项目清单,积极争取一批标志性、牵引性重大工程纳入国家、自治区、全盟“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实现“项目跟着规划走”。
紧盯政策谋项目。围绕国务院《意见》及各部委配套文件,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等工作部署,深入剖析政策内涵,精准对接我市发展需求,建立政策研究工作机制,加快“跑部进厅”,把握政策动态,围绕重点领域,滚动生成年度重大项目清单。
紧盯产业谋项目。依托丰富的风能、太阳能及广袤的草原牧场等要素承载能力,持续优化重点产业布局,超前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项目,借助大数据、物联网技术赋能传统产业, 挖掘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
紧盯资金谋项目。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契机,全力谋划一批“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政府一般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支持的项目,同步谋划好地方自有资金结合财政补贴项目,实现资金优化组合。强化各类资金对接,融合性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优化资金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市在谋划项目中,要坚持“远近结合、量质齐升”原则, 以 2025年争取资金与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为抓手,重点谋划“十 五五”重大项目。加强项目研究论证,深度谋划生成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确保近期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远期项目提前开展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启动奠定基础。通过一年左右时间,持续优化全市重大项目谋划机制,项目谋划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储备项目质与量显著提高,为锡林浩特市市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不断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水平。持续加大项目谋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4月15日 盟级重点项目全手续开工,围绕年度建设计划合理调配资源,强化施工管理,保障项目进度与质量,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达百亿以上、增速 10%以上。紧紧抓住“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立足我市资源与文化优势精准发力。聚焦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聚焦战略性发展和根本性问题谋划储备“十五五”重大项目。于2025年6月底前初步形成“十五五”重大项目清单,总投资1200 亿元以上。9月底前完成2026年盟级重点项目清单编制。同时,加大向上对接,积极展示项目战略意义,争取将一批标志性、牵引性工程纳入国家、自治区、全盟“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获取政策支持与资源倾斜,为长远发展蓄势赋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交通局、农科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政数局、城管局、公安局、供电公司、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二)不断提升中央资金项目谋划水平。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利契机,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以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 为指引,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加大对“两重”“两新”以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谋划力度。2024年12月30日已形成2025年申请中央资金项目清单。对于符合中央支持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前期工作。原则上2025年2 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编制、用地预审、可研报批等工作。2025年6月底前,形成2026年拟申请中央资金储备项目清单。持续跟踪国家、自治区的资金投向,围绕国家鼓励的投资领域,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成功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 教育局、交通局、农科局、林草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政数局、城管局、公安局、供电公司、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三)不断提升专项债券项目谋划水平。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属于政府主导、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早晚要干且不在负面清单内的项目,重点聚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资本金的领域,2024 年 12 月 30 日 已形成 2025 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清单,涵盖供水、供气、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产业园区、土地收储等重点领域,确保储备项目总投资 15 亿元以上。年内,文旅、教育、卫生、养老托育、农牧林水等其他领域的储备项目总投资 5 亿元以上。依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务必完成项目可研编制、用地预审、可研报批、一案三书等前期工作。2025 年 6 月底前形成 2026 年拟申请专项债券项目清单,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农科局、 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卫健委、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林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数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三、重点领域
(四)加强能源项目谋划。围绕新能源基地建设、绿电就地消纳、煤炭资源接续和储备、支撑和保障性煤电机组、电力外送通道、储能建设、天然气等 7 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新能源基地建设方面:积极参与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千万千瓦级“绿电进京”基地布局,发挥我市地理和资源优势,提供配套服务与支持。谋划实施一批防风治沙和风光一体化新能源项目,推进隆达 10 万千瓦光伏等项目。推进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推进隆达 10 万千瓦风电等项目。绿电就地消纳方面:依托我市产业园区,加快引进先进载能产业,鼓励企业 加大新能源应用场景开发。谋划实施一批源网荷储、园区绿色供电等市场化并网项目,推进宏源农产品一体化恒温储存库等绿电消纳项目建设。煤炭资源接续和储备方面:组织完善胜利矿区等重点矿区总规编制,适时支持胜利东四号矿、胜利东三号露天矿、 巴彦温都尔矿井、西一井工等新建煤矿的建设,支持保障国能、大唐等产煤矿稳定接续生产。支撑和保障性煤电机组方面:大力发展坑口电厂建设,支持神华、蒙能和大唐坑口电厂新建火电项目落地,争取项目早日纳规实施,保障本地电力稳定供应,推进蒙能 2 ×66 万千瓦机组火电项目落地建设。电力外送通道方面: 主动对接盟级,协同谋划电力外送通道项目、智能电网与微电网、 智慧光储电站等项目,配合实施“两交一直”特高压输电能力提升方案。储能建设方面:结合自治区行动,在适宜区域布局独立储能电站,探索重力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电化学储能、 共享储能等项目落地的可行性。天然气方面:谋划实施氢气、煤层气、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推进吉尔嘎朗图煤层项目、吉尔嘎朗图至赤峰克旗煤层气(加氢)管道项目建设,连通区域能源输送管网建设。推动天然气管道在我市延伸覆盖,提升市内用气保障水平,助力清洁能源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供电公司、住建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五)加强工业项目谋划。结合地区水资源、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围绕绿电+先进载能、现代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 4 个领域,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绿电+ 先进载能方面:围绕建设绿电+光学材料产业、绿电+锗产业、绿电+算力产业、绿电+新型光电子材料等方面谋划储备项目,推动云算力中心、开发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谋划建设。现代装备制造业方面: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和运维产业,整合现有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进金风科技零碳产业基地建设、中涌建科技预制混凝土管桩自动化生产线、京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建成投产。通过打造产业集群,建设集叶片、塔筒、发电机等关键部件生产于一体的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无人机制造、轻型飞机组装等新型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配套建设无人机试飞场地、利用现有巴彦宝力格轻型飞机起降跑道等基础设施,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新材料方面:充分利用我市及周边丰富的锗、钼、铅锌等稀有金属资源,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制造、高纯锗单晶、锗外延片等高纯金属半导体材料加工、生产高性能铅锌合金材料等方面谋划项目。针对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前沿产业需求,谋划前沿应用拓展新材料项目,推进先导光学、光电子材料等新材料类重大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方面:重点谋划污水处理厂、道路、供热、供气、管网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依据企业用能情况,谋划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风力发电和集中式光伏电站等多能互补能源供应体系项目。优化园区与铁路、公路等交通通道衔接,谋划连接周边重要物流节点的特色物流通道。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谋划产业协同配套与创新服务项目。针对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特点,谋划绿色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如工业固废处理、中水回收利用、退役风机叶片回收利用等方面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供电公司、交通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加强现代绿色农牧业项目谋划。紧扣建立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带、奶业和特色乳制品产业基地、锡林郭勒草原五大奶源基地、“菜篮子”基地等核心任务,围绕种植业、畜牧业、精深加工方面等 3 个重点方向, 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种植业方面:着重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设施农业、围绕盐碱地治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谋划项目。推进巴彦宝拉格苏木青贮种植、“菜篮子”工程、沃原奶牛场等项目建设,推动种植养殖业发展,同时围绕农田灌排工程等方面谋划项目,达到高效节水灌溉效果。畜牧业方面:从草原畜牧转型升级、畜牧业数字化利用等方面谋划项目,推进白银库伦规模化舍饲养殖园区、万泽肉羊养殖基地、聚野肉牛育肥基地等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支持,大力布局全域产业链新发展,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精深加工方面:聚焦牛羊肉和乳制品精深加工,谋划延伸产业链项目,推进润亿肉牛精深加工、合惠生猪屠宰等项目,实现牛羊肉由农畜产品到多元商品的转化。围绕传统奶制品、特色马奶产业等方面谋划项目,推进奶业整县推进、传统奶制品提档升级等项目建设,推动全市奶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苏木镇场
(七)加强生态保护项目谋划。围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等 3 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结合我市退化草原和沙化区域,谋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项目、“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中部腹地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有效治理沙化退化草原。针对我市河流生态问题,谋划以维护锡林河河道、锡林河水库、锡尔塔拉湿地为主的河道清障、清淤疏浚、 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项目。紧盯城市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重点领域谋划项目。重点生态资源保护方面:围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谋划建设智能化草原监测项目,实时监测草原植被生长状况,精准调控载畜量。围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谋划草原鼠虫害防治项目。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谋划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提高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能力。围绕林草种源保存及攻关问题,谋划林草种源库建设及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种质改良攻关培育类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方面:重点谋划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繁育救助、地区绿化、城防林养护、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项目。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森林消防中队、公安局
(八)加强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围绕交通路网、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美丽乡村专项建设、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 6 个 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交通路网方面:进一步完善铁路交通体系,配合推进太锡铁路内蒙古段建设和“绿动进呼”。配合推进太锡铁路锡林浩特—黑城子提速改造、锡乌铁路电气化改造纳入自治区、国家级“十五五”项目工作。以推进公路网络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国道 331 线阿尔善宝拉格—别力古台、国道207线锡林浩特—巴拉嘎尔高勒—白音华公路二期等项目。配合推进国道 1612 线锡林浩特—二连浩特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十五五”规划。实施农村牧区公路提档升级与联网提升工程,继续推动资源路、旅游路建设,持续推进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农牧场通硬化路等项目,实施“ 以路治 沙”规划建设项目。持续加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锡林浩特市机场升级改造,提升机场服务能力和运营效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航空运输需求。水利工程方面: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配合推进引嫩济锡工程。谋划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农村供水保障、水利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将政策导向作为项目谋划的重要指引,把握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政策契机,重点从新型城镇化、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谋划项目。加快推进巴彦宝力格水源地供水、2024年防洪排涝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实施“瓶改管”等项目建设,继续推动“温暖工程”,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将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作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美丽乡村专项建设方面:依托国家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政策支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重点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等方面谋划储备项目,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乡村,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 富春山居图”。低空经济方面: 以市区为核心,整合周边资源,谋划打造具有特色功能的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构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持续加大低空经济相关产业引进力度,谋划“低空+”应用场景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方面: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精细化、智慧公安、智慧安防等项目建设,深化智慧城市发展。培育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农业,搭建农畜产品电商平台。谋划储备锡林浩特—北京算力通道 项目,谋划算力基础设施领域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林草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 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供电公司、农科局、政数局、 消防救援大队、文体旅游广电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九)加强公共服务项目谋划。围绕教育、卫生、一老一小、社会服务兜底线、全民健身、公共实训等 6 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教育方面:持续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完善学校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重点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方向,谋划储备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地、产教融合等项目。卫生方面:围绕卫生健康领域,将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十五五”重点保障范围。重点从县域医共体建设、 公立医院病房改造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妇幼保健中心、疾控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等方向谋划项目。“一老一小”方面: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区域托育服务体系,谋划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工程,打造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推动托育机构管理专业化、服务优质化、运营规范化。社会服务兜底线方面:围绕上级资金政策,重点从社会福利、绿色殡葬、居家社区养老等方向谋划项目。全民健身方面:重点从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方面谋划项目,推进涵盖马文化博览、图书阅览、运动健身等功能的文体中心项目建设。公共实训方面: 依托国家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领域,重点谋划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立本地人才培养机制,提供广覆盖、多领域、可持续的职业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加强文化旅游业项目谋划。立足草原、马文化、火山等特色资源,重点从旅游基础设施、智慧旅游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等方面谋划项目。加快推进那达慕风情园区、白银库伦草原火山旅游景区等项目建设,探索打造白音锡勒、贝力克、九曲湾等景区建设提升项目。加强与赤峰、乌拉盖等地区在旅游线路设计、 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区域旅游发展。重点谋划贝子庙、巴彦锡勒城址、巴彦温都尔岩画、宝日胡吉尔岩画、朝克乌拉山墓群、辽代古墓群等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场
(十一)加强服务业项目谋划。围绕住宅建设、现代物流业等 2 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住宅建设方面: 围绕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谋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结合我市住房需求情况,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高品质住宅小区等方面谋划项目。现代物流业方面:围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根据国家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谋划现代化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中心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完善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转换衔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科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供销社
(十二)加强绿色低碳领域项目谋划。围绕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方面、资源综合利用等2 个重点方向,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方面:谋划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争取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对废弃矿山进行植被恢复、 土地复垦等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重点谋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先进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围绕城镇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更新等方面谋划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项目。谋划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项目,推进生活 垃圾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库建设等项目。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快建立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细化任务、量化目标、责任到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对照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形成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十五五”重点项目等清单,建立“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清单汇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 5 日将本行业项目清单推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审核后每月10 日将项目清单推送盟发改委,25 日后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盟发改委意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农科局、 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卫健委、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林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数局、统计局、民委、 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残联、供销社,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十四)前期工作机制。各审批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发改、工信、林草、自然资源、文物、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限期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及时开展敏感性因素排查、征地等前期工作,压缩用地组件报批周期,统筹开展好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要加快 2025 年盟级重点项目前期手续推进工作,实现4月15 日全手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农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林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十五)要素保障机制。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委要做好重大项目环评、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发改部门要落实好项目审批协同联动机制和重点项目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同时落实好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大项目融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企业(项目)融资便利度。国资委要推动央地合作协议落地,让央企在锡林浩特市多投资、快投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生态环境分局、林草局
(十六)招商引资机制。制定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年中强化调度监测、跟踪服务,年底开展绩效考核。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首谈报备、信息分享、签约项目提级报备机制,构建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招商引资全市统筹会商、承诺兑现通报奖惩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组织“请进来”招商, 强化“走出去”招商,加大外商招引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包保服务,切实规范招商引资行为。2025年招商引资国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不低于15%。
责任单位:市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科局、卫健委、政数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机制。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一对一”服务对接,推动尽快开工建设。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清单,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拓展民间投资空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农科局、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卫健委、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林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数局、统计局、民委、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残联、供销社,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十八)组织保障机制。市级层面由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统筹调度。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行月调度、季评价、半年和年终总结,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形成全市研究谋划重大项目的工作合力和大抓项目谋划储备的工作局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农科局、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卫健委、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林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数局、统计局、民委、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残联、供销社,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苏木镇场
锡林浩特市助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盟委2025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组织实施“助企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实施涉企提速审批、加快清欠企业账款、提供助企金融服务、规范涉企招投标行为、优化规范涉企执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健全涉企服务体系等综合举措,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12月底,实现为企服务更加优质精准、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涉企检查投诉事项数量明显降低,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涉企事项的审批速度和政务服务效能
1.推动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和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在承接好上级推出的涉企服务“一件事”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推出具有地域特色的“ 一 件事”,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规范业务标准。通过全程帮办代办等措施,推动更多涉企服务事项从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向服务产业全链条、服务企业全周期迭代升级。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2.依法依规清理规范涉企审批支撑性要件。以“两优”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抓手,对照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工作流程,按照上级《涉企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土地审批、生态环保、林草、文物、消防安全等领域涉企行政审批特殊环节专项清理规范行动,公布保留特殊环节清单和清理取消特殊环节清单,动态更新办事指南,优化涉企审批事项流程。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3.建立企业审批代办机制。建立项目审批协同联动机制,对涉及立项、用地、用电、文物、规划、能评、环评、草原林地征占用、水电气接入等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难题会审、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切实提高项目手续办理效率;对属于国家、自治区、盟级层面审批的,安排专人跟踪帮办代办,争取快审核、快办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草局、工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
4.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管事项。以“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为目标,督促指导市直监管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本系统、本领域涉企监管事项,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涉企监管事项统一管理、动态更新,规范涉企监管行为,通过对监管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精准赋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智慧监管。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5.建立涉企用地和林草手续审批事项沟通协调机制。发改、农科、政数等立项部门畅通与自然资源、林草部门的推送渠道,由立项部门按月将项目立项清单推送至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预审审批,及时向文旅部门推送用地预审批复范围,由文旅部门提前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文物勘探。立项部门应建立与交通、林草、文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推进调度机制, 及时向用地企业反馈办理进展,集中答复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发改委、农科局、政数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加快清偿企业账款
6.确保企业账款及时清偿到位。全面摸排全市拖欠企业账款底数,逐项制定清偿方案,限时推进偿还,做到拖欠企业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平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信访部门等转办的线索,认真核实,确保清欠到位、偿还到位。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7.扎实推进企业“连环清”工作。全面梳理政府拖欠国有企业账款情况,国有企业将回收的账款优先用于偿还中小企业,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8.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对符合政策要求确需新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合债务情况和可用财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支付审核管理,明确支付时限、支付责任,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问题发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金融服务
9.持续加强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落实好国家、自治区金融服务政策,推行生产设备抵押、仓储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种类,加大民营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根据民营企业经营特点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帮助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财务管理、维护良好信用,提高自身信贷能力。健全完善政会银企对接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按照“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要求, 引导银企资金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行性。引导金融机构全面评估企业资信情况,在控制风险情况下,有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工商联
(四)推动企业招投标领域公平公正
10.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各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不得设置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不合理条件。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负面清单。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设的“招投标市场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线索征集”专栏,曝光各类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行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全面推行“暗标盲评” 、远程异地评标等模式,给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约束评审专家“ 自由裁量”行为,防范权力滥用风险。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各行政监督部门
11.维护招投标市场公正秩序。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在建监管“一张网”系统,持续强化智慧化监管和协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形成全链条阳光交易合力。强化行政监督部门标后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应用大数据筛查等,查处国有企业凭借国企资信中标后,直接转包给民营企业,从中赚取差价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各行政监督部门
12.降低各类企业交易成本。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行支持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推广使用全区统一电子保函系统并将电子保函费率再降1‰;全区CA证书办理费用再降30%等政策,帮助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政府集中采购。全面落实《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集中采购工程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采购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预留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提高至20%,让更多民营企业直接拿到“入场券”。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市各采购人主体
(五)优化规范执法行为
14.规范涉企收费和执法检查。加大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向企业乱收费、行政机关在审批业务中向企业转嫁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优化涉企执法环境,坚持“ 以发展为中心” 的政策导向,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行“预约式”涉企行政指导服务模式,依法合理设定“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待全盟统一的“扫码入企”执法检查功能上线后,各行政执法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高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行业执法监管部门
15.加强涉企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纪检监察、司法监督贯通渠道, 做好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跟踪督办,严肃查处趋利性、选择性执法行为,切实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政数局、纪委监委
(六)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16.畅通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渠道。聚焦我市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出短板,按年度推荐大中小企业实施上级“揭榜挂帅”项目,鼓励在锡企业牵头申报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企业全流程参与科技需求提出、科技任务凝练和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支持企业培育与产业适配度高的科研团队,促进企业在更新装备技术、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推陈出新。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积极争取上级相关经费支持,帮助指导有需求的企业加快技术普及及创新。着力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发放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全力落实好民营企业科技研发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实力。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财政局
(七)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体系
17.建立助企问题反馈机制。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 ·锡心办”平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12345 热线平台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企业诉求处置机制,分析解决企业堵点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18.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恳谈会”“问诊会”等活动,结合实际以“政企沙龙”座谈会、入企调研走访等形式,支持民营企业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谋献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商联
19.健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动态梳理各行业惠企政策目录政策清单,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向民营企业推送政策信息,通过政策集成供给,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依托“免申即享”平台,梳理发布锡林浩特市“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和办事指南,为办事企业精准匹配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政数局、工商联
20.开展“个转企”和“小升规”培育行动。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其做优做强、转型升级,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全力推进“个转企”和“小升规”,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聘请专家解读政策红利,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培育支持力度,2025年底力争“个转企”和“小升规”新增30家以上企业,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
21.完善企业服务清单机制。建立服务企业事项清单和月度问题清单,协调相关单位共同解决问题。完善并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等制度,强化融资、土地、用能、用工等要素保障, 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工商联
22.扎实开展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通过领导干部深入企业调研指导、组建专班对接联络、组织开展供需对接会、召集企业家开展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为企业找订单、找市场,支持属地企业走出去,2025年组织企业赴发达地区举行产品推介会、订货会不少于2次,推动属地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工商联
(八)完善支持国有企业发展体系
23.加快国企改革突围。推动市直属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党组织领导的作用。组织各企业开展“六定”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企业管理,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管理科学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主责主业管理机制,明确主责功能和主业要求,厘清各企业主营业务、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面深化“ 三项制度”改革,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和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制度;持续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24.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开展“央企帮地企、大企带小企”行动,深入推进中央、区属企业与地方共建协同,统筹推进落实中央企业、区属国企等与市委、市政府议定事项,跟踪与中央、区属国企合作重大项目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驻锡企业发展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混改、组建联合体等方式“跨界融合”、升级资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壮大自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和国资委负责具体统筹调度,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督导指导。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实行双周调度、月度评估、季度总结工作机制。对工作启动慢、效果不佳、无实际动作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推动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建立服务企业后评价制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惠企政策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多层次、多角度开展集中宣传,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利用新媒体 和传统媒体资源,加强典型案例推广,为开展“助企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党建引领。将党建引领作为助力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坚持高质量、深融合、重实效、抓落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在助企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盟委 2025 年第 1 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就业优先导向,更加注重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着力强化产业、企业、职业、 创业“ 四业协同”,优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两个体系”,精准推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2025 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2500 人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 2300 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000 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产业发展布局,构建就业友好型模式
1.推动产业与就业同向发力。围绕“一核三重”(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重点发展现代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农科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2.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围绕培育壮大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绿电+先进载能、新型化工、新材料、绿色农畜产品、 文化旅游等“七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落地,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跟进做好岗位归集发布等 工作,新增就业岗位 800 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场
3.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物流仓储、商务服务、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健康、养老、物业、 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扩容提质。结合承办各级各类那达慕和举办 蒙古马超级联赛、汽车拉力赛、冰雪、文化旅游等重点文旅活动以及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深度挖掘文旅就业岗位。加快实体商 创新转型,搞活街区市场、门店商铺、夜间经济、直播带货,开 拓第三产业就业岗位 1500 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 民政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4.提升农牧产业带动能力。围绕打造锡林郭勒羊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带、奶业和特色乳制品基地等农牧产业布局,开发一批适合脱贫劳动力、牧区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围绕延伸肉牛、肉羊、奶业、马铃薯等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新型牧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牧场和牧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扶持部分中小型家庭牧场和中小型合作社,通过产业联结和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牧户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发改委,各苏木镇场
5.壮大新业态就业群体。引进培育一批短视频分享、网络直播、物流配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家政服务等互联网平台企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平台实现灵活就业、兼职就业、 创新创业。结合实施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爱新聚力”行动,加强对快递员、外卖送餐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和权益保障,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团委、总工会,各苏木镇场、街道
6.建立“行业+就业”机制。强化产业落地与带动就业协同、 招商引资与就业协同、企业用能用地保障与用工保障协同,落实重点行业就业岗位联合征集归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重大项 目审批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提前对接项目企业用工需 求,实时将各类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责任单位:市区域经济合作中心、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 各苏木镇场、街道
(二)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
7.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通过落实各类地方性税收减免、 房租减免和补贴、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持续增加,就业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实施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 支持服务业企业提现纳统。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 特色小作坊、产业园等,吸纳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 税务局、财政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8.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围绕深入实施“助企行动”,进一步优化完善惠企利企政策措施,把事关服务民营企业的各项政 策措施全部纳入政策范围。落实“ 一对一”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苏木镇场(街道)、嘎查(社区)就 业专员围绕“送政策、访需求、解难题、优服务” ,定期了解、 及时收集、分类汇总企业诉求和招工引才需求,提供“ 点对点” 精准服务保障,每名专员与所服务民营企业每月对接沟通不少于 1 次,每半年实地走访不少于 1 次。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9.实施企业用工保障计划。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活动,针对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调研摸底,建立“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并动态更新发布,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精准匹配。严格落实 “管产业就要管就业、管行业也要管就业”责任,及时组织用工供需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10.强化教育就业联动发展。按照“市场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引导培训机构调整培训内容,提高岗位适配度,为市场输送更多发展所需的实用人才。充分发挥职教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作用,加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离校未 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力度,培训 300 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11.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人才市场发展需求,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 60%以上用于 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 师带徒”津贴补助。鼓励企业建立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资金支持。力争新增劳模创新工作室 1 个、推荐盟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 个。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发改委、总工会
12.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按照“培训紧跟就业需求走”原则,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大项目落地,在项目建设期, 提前储备经过定向培训的产业工人,对当地培训机构无法满足的培训项目,采取“ 引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与外地优秀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技能培训,鼓励民办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参与技 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 1100 人以上。 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地区特色、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培训品牌,力争培育“职业技能+劳务品牌”1 个。强化培训就业导向,对培训后 6 个月内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 5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发改委、农科局、民政局, 各苏木镇场、街道
1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深入实施“技能锡林郭勒行动”,积极选树培育“锡林郭勒工匠”,推荐锡林郭勒工匠 3 人 以上,高技能人才 180 人以上,重点培养技能大师带头人、优秀中青年技能人才和特色产业技能带头人 3 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 10 人以上。鼓励企业与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80 人以上。 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推进企业自主评价。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
14.组织特色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参加全盟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鼓励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举办综合性竞赛或专项能力竞赛活动。提高竞赛成果转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获奖选手、技能大师走进职 业院校、生产车间开展传授技能实操课堂、推广技能人才培养经 验等宣讲活动。推荐“盟级技术能手”5 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
(四)优化创业生态环境,培育多元化就业渠道
15.推动打造创业园。落实“创业锡林郭勒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创业园(孵化基地),加快整合部门资源,推动形成政府高度关注、部门共创共建、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力争 2025 年建成 1 处公办创业园(孵化基地) ,打造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创业平台载体,为初创实体提供 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提升初创企业成功 率和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农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团委、妇联、残联
16.优化全链条创业服务。构建开业指导、创业培训、贷款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创业服务。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参加“锡林郭勒杯”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推介展示等活动,营造浓厚 创业氛围。动态调整创新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全年开发征集创业项目不得少于 100 个。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
1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随时申请、随时办理”的快办模式,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保持在 900 万元以上。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 带动就业 3 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 2 万 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 3 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 2 万元创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五)聚焦重点群体,优化就业支持体系
18.落实高校毕业生考录招聘政策。高校毕业生在 2 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 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根据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编制存量,统筹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稳 定公共岗位招录(聘)规模,事业编制总体使用率提高到 95%以 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 于 50%。将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月补贴标准由 700 元/人 提高至不低于 1000 元/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19.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系列活动,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力争返回锡市离校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0%以上。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校实习、离校见习基地互认,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 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委
20.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通退役军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免费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等服务。采取就业推荐、专场招聘等方式,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实现就业。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一线工作,注重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嘎查(社区)党组织成员; 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教育局
21.促进牧区劳动力就业。围绕沙地治理、节水工程等牧业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把帮助群众就业作为重要事项,通过组建牧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等方式,引导牧民积极参与防沙治沙、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促进牧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各苏木镇场
22.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落实“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促进就业。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针对性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就业 服务。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探索开发就业援助岗位,促进其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 失业保险金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代缴等常规性保障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帮助,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残联,各街道
(六)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就业服务体系
23.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将基层就业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建立“分层分类”的政策清单、“规范统一”的服务清单,精准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推进由常住地、登记地、户籍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举办就业公共服务竞赛、业务人员培训等,组织全市各苏木镇(街道)、嘎查(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实现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税务局、政数局,各苏木镇场、街道
24.夯实就业公共服务基础。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充分运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和公益性岗位,加强苏木镇 (街道)、嘎查(社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零工市场、工会驿站、商圈等优化升级 5 个以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高频次组织开展各类专题专项招聘活动,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依托零工岗位播报平台、直播带岗、线上招聘会、各类视频号、就业小程序等方式,加强线上岗位推送。充分发挥零工保险、零工餐厅、用工发布、零工登记等系列服务,进一步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政数局、总工会,各苏木镇场、街道
25.搭建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用好“就在马都”“锡林浩特就业”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等线上求职招聘平台和“就业锡林郭勒”小程序,构建起图文、视频、小程序等多端交融、 高效传输、无时空限制信息发布架构,及时发布求职招聘信息, 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精准匹配。健全“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 机制,推动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推广“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政数局
26.拓宽就业服务渠道。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创新企业集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拓市场,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人才引进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对介绍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结合工作实际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专项招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财政局
2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开展贯穿全年的“劳动用工全领域、全链条”监察行动,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 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和成立工会等工作。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机制, 以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工商联,各苏木镇场、街道
28.强化失业风险防范。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经济走势和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加强对高失业风险行业、企业的用工分布及人员流动趋势监测,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扩大到 80 家。完 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对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总工会、工商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协调联动机制,压实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政策资源,形成家家关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并指派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
(二)强化支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就业培训等方面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好“ 三支一扶”、 社区民生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人员力量, 不得借用借调相关人员,保障就业促进行动在基层落地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就业促进行动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工作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建立重大舆情沟通和应急处置机制,消除误传误解,稳定社会预期。
(四)强化调度问效。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对落实不力、作迟缓的及时提醒和督办。人社局负责统筹推进就业促进行动, 牵头开展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评估,编发简报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动就业促进行动落地见效,决定建立锡林浩特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英杰
副召集人:樊晓春 罗恩宝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领导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崔洪寅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导全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研究和协调就业促进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影响就业促进行动实施的重大任务,安排重点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落实。
2.指导督促各部门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起草联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以及就业促进行动政策文件起草。
2.联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各部门,督促各部门落实职能职责推进就业促进行动。
3.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收集汇总拟提讨论的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拟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进行预备性协商讨论。
4.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和工作调研,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5.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全市就业促进行动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发改委:将城镇新增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 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完善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政策。参与完善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的就业扶持政策,协调和配合检查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的落 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2.教育局:加强锡林郭勒职教中心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教育;参与组织实施锡林郭勒职教中心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教育制度改革,完善落实就业状况对学校教育的 反馈机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工作;参与制定和完善促进相关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3.工信局:指导协调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宽对外劳务合作渠道;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全面落实扶持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和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研究制定通过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等方式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扩大消费、促进商贸流通、发展社区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促进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 口,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外派劳务,拓宽就业渠道,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公安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化解矛盾和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合法权益。
5.财政局: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税 费扶持政策;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出资监管企业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做好出资监管企业压减过剩产能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特别是新录用大学生的教育培训。
6.人社局:牵头制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牧区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住建局: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拖欠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负责督促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水平;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劳动就业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的整体规划管理。
8.交通运输局:发挥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项目企业开发适合当地重点群体就业的岗位。
9.农科局:维护牧民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落实牧民工返乡创业有关政策,引导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高素质牧民培育和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开展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研究,多 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查牧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基础信息,抓好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转移就业。
10.文体旅游广电局: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等事业和产业发展,扩大岗位供给。组织广播电视机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宣传就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 督作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服务活动;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2.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研究制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为商事主体提供登记咨询、引导、协助办理等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工作。
13.统计局: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就业有关统计信息,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强化就业形势调研分析,及时提供相关统计调查信息,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统计调查服务。
三、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研究就业工作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就业促进联席会议待就业促进行动结束后自行取消。
锡林浩特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用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盟行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节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5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8200 万立方米以内;非常规 水源利用量达到 1300 万立方米;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2.86%;农田灌溉 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65;农业新增节水能力 0.054 亿立方米; 工业领域新增节水能力 2.4 万立方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力争控制在 9%以内;改造城镇漏损管网10㎞;更换智能水表1435 块;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到户计量率达到 65%;再生水利用率 达到 65%;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分区域确定节水指标,严格用水总量指标和用水强度管控,在将用水总量指标、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苏木镇场、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管理单元的基础上,分行业、分水源做好指标细化,将节水目标任务全部细化分解到基本用水户和用水单元。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工信局、农科局、住建局,各苏木镇场
2.实行水资源用途管控。全面强化用水监管,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地下水重点管控区严禁新增农业灌溉地下水水量。 严格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再开凿新的自备水井(包括更新水井), 如确属需要,必须经水利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由水利局办理批准手续,同时安装计量水表。各类规划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编制部门应同步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3.完善用水计量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的要求, 2025 年全市工业、城镇生活、服务业取水实现计量全覆盖,其中:年许可水量 20 万立方米以上的地表取水、5 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取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农牧业井灌区全面实行“ 以电折 水”计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科局、住建局、工信局、供电公司
4.严格落实限审限批。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信用评价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引导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5.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环节的定额管理,严格高耗水行业取用水项目 准入,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水效不得低于国家或自治区行 业用水定额先进值。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工信局、发改委,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6.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 5000 立方米以上(含 5000 立方米) 的用水户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
(二)突出抓好农业节水增效
7.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积极推动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以精准计量和用水收费推进农业深度节水。2025 年,新建高标准农田 3.5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 积 3.5 万亩,全市高效节水面积累计达到 11.19 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水利局
8.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充分考虑我市区域水资源条件,大力推广抗旱抗逆新品种和配套抗旱技术。积极调整种植结构, 在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2025 年计划完成种植低耗水作物共计 13 万亩,其中小麦 3.5 万亩、莜麦 4.4 万亩、饲用燕麦草 4.5 万亩、多年生羊草 0.6 万亩。推广农艺节水面积 18.4 万亩、品种节水面积 13 万亩,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积极推广规模化养殖场 使用牲畜自动饮水器,改变传统牲畜饮水方式,力争节约用水量 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水利局,各苏木镇场
(三)加快推进工业节水
9.积极构建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发展,合理规划工业发展规模和布局。严控新建高耗水项目,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工业,工业项目优先配置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10.推进能源领域节水改造。加强火电机组源头管理,强化新建煤电项目节水规划约束,进一步提升行业节水减排能力。统筹做好新落地企业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进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确保建成后实现年节约水 2.1 万立方米。推进经开区污水、中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园区节水能力,力争 年内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动工业企业健全水效管理制度,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工业企业全部安装计量器具。年内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 1 家以 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促进城乡节约用水
11.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和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谋划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 进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大城市供水管网巡检维护力度,逐步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年内改造城市漏损管网 10 公 里。同时,计划新增分区流量计 25 台,将全市从 7 个独立计量 区域细分至 13 个独立计量区域,更加精准地开展检漏工作,及时发现并定位漏点,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给排水公司
12.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落实《锡林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以锡林浩特市杭盖路(北一环路至希日塔拉街)雨污水管道工程、锡林浩特市 2024 年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贝子庙大街地下供排水管网工程、杭盖路雨污水管道工程为依托,更新改造污水、雨水管网 19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给排水公司
13.强化供水智能化建设。探索推进供水管网信息化建设,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结合“一户一表”改造、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稳妥有序实施智能化改造和传感设备安装。计划更换智能水表 1435块,提升城市供水信息监测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给排水公司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等行业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大高耗水服务业再生水利用比例。严格管控城市环卫、建筑施工等行 业用水,强化三水管网巡查力度,定期开展用水普查工作,重点对园林绿化、宾馆饭店等用水大户及老旧小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章用水、私接给排水、私排废水等 情况的稽查力度,有效解决偷盗水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
15.加强城镇及农村牧区用水管控。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加快计量设施安装,全市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到户计量率达到 65%以上。对农村牧区庭院浇灌和养殖用水造成农牧 民饮水困难的,相关苏木镇场负责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农科局,各苏木镇场
16.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巴彦宝力格水源地取水工程和一棵树水源地给水管网工程,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加大 水源地巡查力度,及时维护维修水源井,从源头保障供水安全。 定期开展水量水质评估,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
17.健全城乡用水价格机制。健全城乡用水价格机制。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水量,适当加大水价价差, 定期开展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运行情况评估并动态调整。健全城镇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 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调整水量分档、确定加价标准。农村牧区探索实行总量控制、按户定额管理、 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引导农牧民自主节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各苏木镇场
(五)积极推进生态节水
18.加强生态保护,提高绿化节水效率。通过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减少地表水流失,切实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2025 年实施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工程 21.9 万亩。通过防止土地沙化,促进草原植被持续有效恢复。2025 年实施草原生态修复 16.6 万亩, 降低草原退化速度,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循环,提高草原降雨量。 通过加强城防林养护节水管理,减少水资源浪费,缓解城市用水 压力,关闭自用井 30 口,选用中水和再生水绿化养护,节约水 资源 10.8 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水利局
19.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城镇园林绿化(水源地范围内绿化除外)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选用节水耐旱型树木、花草,采用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合理安排灌溉频次,严控景观用水。加强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处置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
(六)着力用好非常规水
20.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加大再生水配置管网建设力度, 畅通再生水厂与用水户之间的输水通道,年内完成先导项目中水管线工程及东二环至南市门路段中水管道工程。积极推进再生水 就近利用,在工业、景观环境、城市杂用、城市绿化等领域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力争 2 家矿山企业接通中水管线,12 家商砼企业用水实现中水全覆盖。建设完成再生水智慧水务调度平台, 合理化调配再生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水利局
21.提升矿井水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矿井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方案,加快推进矿井水配置利用工程建设;新增用水优先配置矿井水、再生水,矿井水综合利用率持续保持 100%。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水利局
(七)激发节水市场活力
22.发挥水资源税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要求,同一用途取用水的税额地下水高于地表水,再生水不收税;矿井水回收利用部分从低确定税额,外排部分从高确定税额。 除农业生产、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城镇公共供水外, 对当年累计取用水量超过取水计划部分的,按照超出计划的比例实行累进征收水资源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水利局
23.推动节水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用水设备,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鼓励老旧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实现生活品质和节水效率双提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
24.加强节水科技研发创新。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加快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创新突破,积极推动节水、人工增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做好节水关键核心及基 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智能气象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积极开展跨区域、空地联合增雨作业,助力农牧业抗旱和防沙治沙生态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科局、工信局、林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管城乡必须管节水”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将节水行动各项目 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行业、各苏木镇,农业节水项目具体到嘎查、地块,工业节水改造项目要具体到企业、到负责人。建立跟踪、调度、通报、约谈机制,加强调度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对工作 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统筹上级相关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加大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资力度,重点在农业节水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再生 水利用配置、节水载体创建等方面加大投入。拓展节水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 自治区节水贷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增强节水发展新动能,提高水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策划开展形式多样、具有行业特色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辐射带动社会各界 踊跃参与节水宣传。积极创建节水教育基地,制作节水主题宣传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载体,普及节水法律法规,传播节水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引导公众共同践行《公民节约用水 行为规范》。开展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嘎查村“五进”活动,促成全社会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锡林浩特市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 议、盟委 2025 年第 1 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锡林浩特市作为锡林郭勒盟府所在地,全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交通中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持续优化开放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更好地服务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加强与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的联通, 深化蒙东及周边地区协调联动,抢抓机遇振兴发展,努力在更宽 领域、更深层次上推动对外对内联动发展、协调发展、集约发展, 为实现“ 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高水平国际合作
1.更深层次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积极落实外贸企业包保 服务措施,推动跨境电商扩大销售范围、增加订单量;推动我市对外投资企业在蒙古国建设海外仓。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蒙商丝路行”等活动。协助有意愿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备案。开展中小微企业申领政策性保险。推进爱味客办理 AEO 高级认证,力争出口贸易向本地转移。深度参与口岸经济,特别是抢抓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机遇,做好腹地支撑,争取本地优势产品外销出口。加强与国际友城沟通联系,尽 快在互访交流、经贸合作上开辟更多可能。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外事办
(二)持续推动深化国内合作
2.全方位拓展京蒙合作。全面落实《推进京蒙全面合作工作方案》《“十五五”京蒙全面合作实施方案》,全方位扩展合作, 重点推进京能锡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金风科技零碳产业基地建设、泰富文体中心、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 2024 年度锡林浩特市 10 万千瓦风电、锡林郭勒京能智汇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 2024 年度锡林浩特市 5 万千瓦光伏项目落地开工前期手续,年内开工建设,积极对接智算中心、低空经济项目争取取得突破。拓展销售渠道,通过电商平台和参展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开展消费帮扶。策划推出京锡互游精品线路 2 条,积极申报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科局、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3.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 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在继续围绕能源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新型环保绿色建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服务业、特色马产业等六条重点产业链进行招商外,还要在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两条重点产业链方面下功夫,争取在建链和产业转型方面取得突破,抢占发展先机。年内计划对接线索企业 200 家以上,力争签约招商引资项目 25 个以上,落地项目不少于 20 项,确保全年完成盟里下达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4.深化绿色能源合作。加快浑善达克沙地京能智汇风光治沙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探索氢能产业链在锡市的发展。争取氢能应用场景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推动文旅区域联动双向共赢。依托我市独特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策划包装城市休闲游、牧场风情游、火山探秘游、玩马俱乐部骑行游、草原红色游等 5 条精品旅游线路。 积极承办各级蒙古马超级联赛、冰上龙舟赛、浑善达克沙地大环线穿越系列赛事活动。组织举办锡湖冰雪欢乐汇、雪合战、雪地足球等特色冬季文旅赛事活动。加强与赤峰等周边旗县市开展务实合作,依托白音锡勒牧场临近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区域优势,整合草原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延长旅游线路,利用 303 国道、丹 锡高速将旅游线路串联起来,形成区域内大合作的旅游发展模式。组织乌兰牧骑赴北京、上海、武汉等地交流演出。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6.拓宽绿色食品销售渠道。组织名优特企业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活动,参加锡林郭勒优质农畜产品进部委、进央企等活动。重视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工作,加强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品牌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农特产品推介活动,拓展优质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开展保护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常使用监管频次、保护品牌名誉度。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7.强化科技创新合作。聚焦种业、乳业、固废综合利用等产业需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加强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承接科研项目、建设创新平台,持续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现关键技术突围攻关。推进科诺生态、家鹏等建材公司与西安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共同研究利用粉煤灰、废旧风机叶片生产环保建材、包装箱等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科局
8.加强区域人才交流。积极申报自治区专家服务团项目,组织推荐少数民族专家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指导用人单位赴区内外开展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引进活动,通过“绿色通道”“柔性 引进”等方式,吸引各类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9.深化区域教育合作。持续深化我市与周边区域教育交流合作,积极推进锡市第十三小学与北京小学、第三中学与北京育英中学、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与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锡市六中与呼市二中、辽宁本溪中学、辽宁实验中学在师资培训、教学质 量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抢抓机遇振兴发展
10.积极融入东部地区振兴发展。 以产业协作、 区域互通、 生态保护协同等领域为牵引,配合盟里提出与东部盟市协作内容和机制、方式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与东部盟市协作内容和机制、 方式,探索建立区域内大合作的文旅发展模式。加强对东部地区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方面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11.加快构建立体交通体系。积极做好公路、铁路及机场等项目提级论证及上级资金申请工作。配合推动国道 331 线阿尔善 宝拉格—别力古台项目主体贯通。配合推动国道 207 锡林浩特— 巴拉嘎尔高勒—白音华公路二期项目,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推动实施农村公路项目,确保县道 512—扎拉嘎音额日格段、花淖尔 —包日呼吉尔段续建项目年内完工通车。推进国道 207—斯格斯台治沙公路年内开工建设。配合推进太锡铁路锡林浩特段、火车 站站房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
12.深化多领域务实合作。加强与周边盟市、蒙东地区、京津冀、东三省等地区务实合作,围绕能源保供、煤矿项目开发、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认真谋划实施一批 跨区域合作项目。引进有实力企业与国有农牧场合作,推动种植养殖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农科局、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 格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抓 实抓细抓到位。
(二)突出项目牵引。各责任单位要聚焦目标任务,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紧盯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打开思路、创新思维, 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精准搞好项目研究和储备,积极推 动一批促进区域合作、壮大产业集群的大项目、好项目挤入国家、自治区“十五五”大盘子,以项目建设促进深化区域合作、产业协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工信局(商务局)、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加强统筹调度,做好跟踪督促和指导服务,定期向市政府 报告落实情况,对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限期改进。建立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机制,实行月调度、季报告、半年和年终总结制度,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动各自承担任务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推进区域合作、重大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积极争取在权威媒体创新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传活动,营造高水平、深层次促进区域合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精准用足用好 利好政策,抢抓政策红利促进区域合作、产业发展。
锡林浩特市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 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 2025 年第 1 次(扩大) 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把北疆文化品牌擦得更亮、打得更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研究阐释北疆文化丰富内涵,充分展现北疆文化时代价值,着力打造北疆文化锡林浩特品牌,让根植在北疆大地的优秀文化活起来、火起来,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为加快推进北疆文化建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锡林浩特新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研究阐释
1.开展北疆文化调查研究。深化北疆文化建设调查摸底,聚焦锡林浩特北疆文化特点,进一步挖掘、梳理本地区积淀丰厚的红色文化、草原文化优质资源,加强对北疆文化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时代价值、品牌打造等方面研究阐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联
2.推出北疆文化主题读物。立足锡林浩特北疆文化资源,邀请盟内外在文化建设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的知名专家学者通过座谈交流、征集资料等,围绕锡林浩特红色文化、草原文化等主题出版锡林浩特北疆文化读本。编撰锡林浩特北疆文化 宣讲提纲,为广泛开展北疆文化宣传宣讲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市档案史志馆
3.组织北疆文化建设咨政活动。立足我市北疆文化资源,聚焦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等发展,开展具有前瞻性的应用型对策研究,研究成果以咨政建言形式呈现,为北疆文化建设出谋划策, 以扎实的研究推动文化建设稳步前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
4.围绕北疆文化建设课题开展研究。围绕北疆文化建设课题开展研究阐释,探索我市在北疆文化建设中的理论深化方向与实践操作路径,做好课题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努力推出一批讲得清、立得住、传得开的研究成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市教育局、民委、文体旅游广电局、文联
5.开展北疆文化建设培训会。把北疆文化建设作为党校(行政学校)教育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邀请盟内外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在推动北疆文化建设的能力素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
6.开展考古挖掘保护利用工作。强化文物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巴彦锡勒古城遗址保护,精确测量遗址范围,实地勘察地形地貌,深入了解周边环境,为锡林浩特北疆文化考古学研究、文物 活化利用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加强宣传展示
7.办好媒体专栏专题。开设《走进北疆》专栏,丰富“舞动北疆、唱响北疆、墨彩北疆、匠心北疆、印象北疆、古韵北疆、阅览北疆、竞技北疆”等子栏建设,持续做好舞蹈、歌曲、书法、 历史文化遗产、文学、摄影、文旅活动等内容的发布,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北疆文化宣传展示。持续办好“ 弘扬北疆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北疆文化神州行”等专题专栏,加强主题内容策划, 积极宣传各部门单位推动落实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的具体举措、建设成果及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8.积极做好宣传推介。加强与盟融媒体中心的宣传合作,专题推出北疆文化建设的系列报道和融媒体产品,积极向上级媒体推送优质融媒产品,加大我市北疆文化建设各领域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9.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依托锡林浩特市主题展厅,将非遗文化项目及阿巴哈纳尔岩画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展览展示。组织开展“ 6.10 全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展示展演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10.开展北疆文化神州行活动。组织乌兰牧骑赴区内外开展演出交流活动,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推动北疆文化走出去。推动潮尔道走进中央民族大学进行非遗学术讲座和非遗系列展演,发挥潮尔道国家非遗优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联
11.推进北疆文化展览展示活动。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打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展览巡展、“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主题展览巡展及紧扣城市变迁,呈现以城市发展变化为线索的城市记忆展等展览展示,扩大北疆文化影响力。举办锡林浩特“草原墨韵·丹青北疆”文房书画作品精品展、优秀美术作品汇报展等活动,以文艺形式讲好全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 展现北疆文化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现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12.深入开展北疆文化建设宣传宣讲。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北疆文化建设宣传宣讲,将北疆文化的精神内涵与价值理念传递给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激发对北疆文化的认同感与参与感。聚焦弘扬蒙古马精神与三北精神,邀请盟社科普及专家库成员,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以北疆文化建设为 主题的分众化、对象化社科普及讲座。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党校
13.开展青少年传承弘扬北疆文化行动。广泛开展“ 弘扬北疆文化践行青春使命”宣讲活动,推出《北疆文化青春密码》系列文化产品,用微元素、小故事的方式引导青少年理解北疆文化精神内涵。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优势,深化“弘扬北疆文化争做强国少年”文化小使者研学活动、“ 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活动,在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中弘扬北疆文化,提升北疆文化品牌知名度。
责任单位:市团委
14.拓展北疆文化社会宣传广度。结合社会宣传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市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展陈场馆等常态化开展北疆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将北疆文化融入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中,在打造城市公共空间、更新公共文化设施和举办大型节庆、文旅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全方位嵌入北疆文化元素和标识;在市区主街道、广场、公园、铁路、公交、机场、社区(嘎查)阵地等公共场所发布文化服务信息、宣传展示北疆文化文艺精品、文化名人等信息,全方位将北疆文化嵌入群众生产生活,使北疆文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住建局、交通局、文联,各苏木镇场、街道
15.推动文明实践走深走实。大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质扩容,重点打造“中心+基地+驿站”文明实践矩阵,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擦亮北疆文化品牌开展系列文明实践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到千家万户、走近群众身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三)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16.大力开展北疆文化文艺创作、展演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人民进行采风创作,文联联合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等地开展文学采风创作活动,美术家协会开展边境线采风创作活动,乌兰牧骑创编队伍深入边防哨所开展艺术采风创作活动,持续推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并结合自治区草原那达慕、蒙古马超级联赛等活动,高频次开展北疆文化文艺作品展演等特色文化活动,通过优秀文化文艺作品传播北疆文化、展示锡林浩特形象,让各族群众在精神文化生活上更加充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联
17.开展乌兰牧骑相关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市乌兰牧骑参加 2025 年全盟乌兰牧骑艺术节、全盟优秀剧目展演、全盟“哈扎布杯”长调大赛等活动。举办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成立 60 周年专场演出、器乐作品专场演出、“锡林河之夏”乌兰牧骑专场演出、宣传弘扬“北疆文化”系列专场演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18.实施纪录片和网络文艺创作计划。围绕重点主题主线,推出纪录片、微短剧等作品,大力推动网络文学、网络短剧、网络纪录片、短视频等为主要形式的网络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出并宣传展示关于北疆文化主题的优秀作品。拍摄制作“北疆文化 ·锡林文物”“跟着微短剧去旅行”“跟着微短剧看北疆”等系列短视频,运用丰富的文旅资源讲好北疆文化故事,擦亮北疆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联、融媒体中心
(四)加快文旅融合发展
19.举办特色文化活动。打造以自治区草原那达慕、蒙古马超级联赛和冰上龙舟赛为代表,游客市民必去的“冰雪文化、消夏文化、马文化、那达慕文化和全民健身”五大主题活动,不间断在全市举办各类文旅活动,提升节庆活动的层次、规模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开展文旅推介活动。有针对性打造一批、储备一批具有我市文化特色的北疆文化优秀作品,推动文艺精品项目“走出去”,在“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地城市开展线上线下旅游宣传推广及旅游产品营销活动,推介我市重点景区景点、精品旅游路线、 特色旅游活动等,进一步塑造推广锡林浩特市文旅产业品牌形象。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1.积极打造文创旅游产品。持续加强“锡林好礼”产品研发,结合北疆文化品牌建设,加强非遗文化及手工艺新产品研发, 拓展线上渠道销售,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把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作为推进北疆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主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落实自治区和盟级关于北疆文化建设有关政策支持,积极打造重点项目和文化品牌,争取各类活动承办。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北疆文化建设相关工程和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北疆文化理论研究及阐释、北疆文化内容创作生产、北疆文化品牌宣传推广、体现北疆文化内涵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市委宣传部、市文联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文学艺术创作领域扶持奖励办法,对具有一定艺术水平的文学、音乐、舞蹈、舞台艺术等作品进行评选,为文艺创作品质提升提供保障和支持。
(三)抓好任务落实。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协调调配优势资源,集中集聚各方力量,负责具体措施的推进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 项重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