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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六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

来源:行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8 08: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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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多伦县通过电视、微信、宣传单等形式,向全县旅游市场相关业主发布警示告诫书,倡导文明经营。一是要求各县域内收取门票的旅游景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杜绝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完善景区内娱乐、餐饮、住宿网点的商品及有偿服务明码标价工作,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严禁使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三是餐饮行业不得收取空调、茶位、座位、餐具消毒、餐具使用等费用,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价外费用。四是严禁模糊定价、虚假标价、两套菜谱等行为;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金额,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五是严禁餐饮、旅游等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六是严禁强制服务、欺客宰客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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