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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对死畜收购、贩运、加工、贮藏等违法线索有奖征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 来源:草原明珠锡林浩特 | 专栏:通知公告

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关于对死畜收购、贩运、加工、贮藏等

违法线索有奖征集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锡林浩特市内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死畜处理规范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落实病死畜禽处置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委托无害化处理厂处理或自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法:按照相关规定,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投入深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严禁私自售卖、加工、贮藏、运输、弃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运输承运人遇畜禽死亡须配合无害化处置,运输车辆合规备案、全程消毒;加工仓储经营主体严禁购销贮存病死畜禽及其动物产品,落实进货查验,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无害化处理企业持证规范处置、全程留痕,严禁外流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所有单位、个人禁止买卖、加工、随意丢弃病死畜禽。

锡林浩特市现有1处无害化处理厂

地址:锡林浩特市锡阿公路22公里处

联系电话:

13654790515(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线索征集重点范围

1.运输、屠宰、经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的行为;

2.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的行为;

3.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行为;

4.在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行为;

5.为非法收购、贩运、加工病死畜禽提供车辆、场地、仓储、资金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举报要求

提供违法地点、违法事实、当事人信息、事发时间、现场照片、视频、交易单据等有效证据。

四、奖励标准

举报上述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立为行政案件并结案的,每起线索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线索查实后移送公安机关并刑事立案的,每起线索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不予奖励情形:

执法人员履职发现、上级交办、已在查办的案件线索;

恶意虚假举报、捏造证据诬告他人的线索;违法行为当事人内部自首、涉案人员主动供述的线索;

同一线索已获奖励的,不再重复发放;

多人针对同一线索举报的,以最先提供充足证据材料的为准,后续同类举报不予奖励。

五、举报方式

1.举报(邮寄)地址:

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106室

2.举报电话:

0479-6832801

18804795885

18647974375

18904796098

3.举报邮箱:

xsnmyzf@126.com

我局承诺:

对举报线索,依法严格核查、快速处置;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0日截止。

本有奖征集办法由锡林浩特市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研究确定。

 

特此通告。

 

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8月13日

草原明珠锡林浩特 |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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