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市政发〔2008〕50号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锡林浩特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五日
锡林浩特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整顿范围
(一)非法占用草场开工建设的实心黏土砖企业;
(二)不符合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4〕746号文件要求的18门及以下轮窑、立窑、无顶轮窑和马蹄窑等实心黏土砖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的实心黏土砖企业;
(三)选址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自然保护区或其他需要特别保护区域周边5公里以内的;
(四)距城市规划区边界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周边500米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和公路干线两侧5公里以内的;
(五)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
(六)未经批准建设的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原则上自2008年1月1日起,新区新建建筑层数在6层以上的,全部采用框架结构。层数在6层及以下的和旧区新开工的各类建筑工程(平房拆改工程除外),新型建材使用量应达到30%;2009年新型建材使用量应达到50%;2010年全部使用新型建材。
(二)自2008年1月1日起,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工程(平房拆改工程除外),除在此之前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通过招标已签定工程合同以及允许使用实心黏土砖正在建设中的建筑工程外,其它均按第一条规定推广使用新型建材。周边地区生产的实心黏土砖不得进入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区内。
(二)自2008年1月1日起,除平房拆改工程外,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文件等工作时,必须将使用新型墙材的要求在上述文件中注明。设计单位不得设计实心黏土砖使用量在70%以上的工程项目,否则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对上述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机关对上述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备案,监理单位不得同意建筑工程违反设计图纸的要求使用实心黏土砖。
(三)自2008年1月1日起,发改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实心黏土砖生产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征用、采矿登记、采矿权延续等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部门不予出具规划意见。
(四)对应关闭而未关闭继续组织生产的实心黏土砖企业,由国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采砂取土。税务部门按适用税率的最高限额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五)积极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炉渣、粉煤灰等工业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对这类项目在核准、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享受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六)制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方案,做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发展,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监管,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七)根据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要求,预收墙改基金,工程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达到上述规定要求,竣工验收时基金全额退还;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基金全部收缴入库,并按建筑面积处以一定罚款。
(八)新开工建筑项目在开工前未缴纳墙改基金的,建设、规划、国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实心黏土砖企业,市经济局提前通知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切断电源、水源,拆除生产设备和地面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关闭工作结束后,国土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工作。
(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淘汰实心黏土砖各项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闫宏光(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董德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开发区主任)
革 命(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桂英(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局局长)
张玉犀(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张建国(市长助理、市国税局局长)
王怀军(市长助理、市地税局局长)
乔天鹏(市长助理、市供电局局长)
张国喜(市经济局局长)
陶格敦巴雅尔(市财政局局长)
海 涛(市国土局局长)
门景岳(市建设局局长)
李万国(市林水局局长)
赵国柱(市环保局局长)
李海军(市安监局局长)
贾乘麟(市规划局局长)
刘宝华(市工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局,具体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关闭工作,负责征收墙改基金。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材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垂直管理部门。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5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