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机关编制了《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锡林浩特市政务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锡林浩特市政务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 公开内容
凡按规定应予对外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均全部主动对外公开。
本机关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本机关及内部科室、所属基层所的职能职责、机构概况、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现行的与本机关负责管辖的所有税费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纳税人相关的所有税收业务的办税指南、行政公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涉税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投诉等事项。
(三)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xilinhaote.gov.cn;公共查阅窗口地点: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406室)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6﹕30;联系电话:(0479)8225742;传真电话:(0479)8225677。
本机关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和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五) 不予公开的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本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内部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开发区地税大楼40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6﹕30;联系电话:(0479)8225742;传真号码:(0479)8225677。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级关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分别办理
1.对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按照信息归属分发至相关单位和部门,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四)分类答复
本机关办公室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审科投诉。监督电话:(0479)8225743;地址:锡市地税局402室;邮编:0260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6﹕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一、 机构职能(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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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内容描述 |
产生日期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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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00000020080001 |
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
一、按照锡林郭勒盟地税局、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编制、下达全市税收具体计划,并组织收入。
二、 加强对地税诸税种的征收管理、检查指导,进行政策解释和培训辅导。
三、开展税源调查,进行税源预测分析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四、清理欠税、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
五、组织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六、切实加强系统内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
七、承办盟地税局、市政府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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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 |
固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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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00000020080002 |
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领导成员 |
王怀军 中共党员 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 人事科
苏乙拉 中共党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管理科
佟志涛 中共党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计会科 、七个基层地税所
房红权 中共党员 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监审科
姜宏宇 中共党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检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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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 |
固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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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00000020080003 |
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机构组成 |
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审科、检查科、管理科、计会科、楚办所、额办所、杭办所、希办所、宝办所、南郊区、中心所 |
2007、1、1 |
固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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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00000020080004 |
锡林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工作纪律(六条禁令) |
六条禁令
严禁转引、买卖、贪污、挪用税款。
严禁向纳税人报销费用,借用财物。
严禁非公务着装进入餐饮、娱乐场所。
严禁接受管辖区内纳税人的宴请和礼金。
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非公务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严禁参加“黄赌毒”和“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 |
2007、1、1 |
固定公开 |
二、 法律法规(01)
(一)法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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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内容描述 |
文件编号 |
产生日期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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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100000200800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7.1 主席令第45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12.29 主席令1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5.1.1 主席令第2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10.1 主席令第6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10.1 主席令第1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5.1 主席令第4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7.1 主席令第7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6.1.1 主席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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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7.1 主席令第45号)
(1993.12.29 主席令18号)
(1995.1.1 主席令第23号)
(1996.10.1 主席令第63号)主席令第63号
(1999.10.1 主席令第16号)
(2001.5.1 主席令第49号)
(2004.7.1 主席令第7号)
(2006.1.1 主席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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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7.1
1993.12.29
1995.1.1
1996.10.1
1999.10.1
2001.5.1
2004.7.1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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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公开 |
(二)行政法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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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内容描述 |
文件编号 |
产生日期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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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10000020080002 |
1、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51.8.8 政财字[1951]第13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1.1 国发[1985]1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1986.10.1 国发[1986]9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10.1 国发[1986]9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4.1 国发[1987]27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10.1 国务院令第11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11.1 国务院令第17号) 8、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6.7.1 国发[1986]50号,1990.8.1 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2005.10.1 国务院令第448号修改) 9、行政复议条例(1991.1.1 国务院令第70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1.1 国务院令第82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7.1 国务院令第85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6.10 国发[1993]174号) 13、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1.1 国发[1994]10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1.1 国务院令第136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1.1 国务院令第
137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1.1 国务院令第138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4.1.1 国务院第139号) 1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7.7 财税字[1997]95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10.15 国务院令362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1.28 国务院令第142号 2006.1.1 国务院令第452号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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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财字[1951]第133号
国发[1985]19号
国发[1986]90号
国发[1986]90号
国发[1987]27号
国务院令第11号
国务院令第17号
国发[1986]50号,
国务院令第448号修改
国务院令第70号
国务院令第82号
国务院令第85号
国发[1993]174号
国发[1994]10号
国务院令第136号
国务院令第
137号
国务院令第138号
国务院第139号
财税字[1997]95号
国务院令第224号
国务院令362号
国务院令第142号 2006.1.1 国务院令第452号修订 |
1951.8.8
1985.1.1
1986.10.1
1986.10.1
1987.4.1
1988.10.1
1988.11.1
1986.7.1
1991.1.1
1991.1.1
1991.7.1
1993.6.10
1994.1.1
1994.1.1
1994.1.1
1994.1.1
1994.1.1
1997.7.7
2002.10.15
1994.1.28 |
固定公开 |
(三)、部门规章(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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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内容描述 |
文件编号 |
产生日期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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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A032000400000200800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10.1 财税字[1988]第255号)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12.12 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1.1.1 国税发[1991]1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1.1 财法字[1993]第043号) 5、营业税税目注释(1994.1.1 国税发[1993]14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3.12.12 国税发[1993]157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