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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13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信息分类:食品药品安全 \
概述:锡林浩特市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成文日期:2023-08-30 16:24:34 公开日期:2023-08-30 16:32:35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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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锡林浩特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8-30 16:32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年 度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进一步落实《锡林郭勒盟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锡食药安委〔2020)2 号)精神,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一)强化产地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深入开展 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盟生态环境局锡市分局)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技术指导,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  (市农科局)

  (二)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 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 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  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  (市农牧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 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   (市发改委)

  (四)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 法》。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排查重点企业、重点  区域和重点食品风险,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 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 许可审查,组织开展新获证企业证后检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持续保持100%。按照两年“全覆盖”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监督 检查。加强食品包装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严格执行《限制商 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23350-2021) 规定;实行食 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完 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照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 检查指南要求开展体系检查工作。推动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管局)

  贯彻落实冷链运输管理制度标准,加强对冷链运输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市交通运输局)

  二、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五)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保健食品体系检查,覆盖率、问题整改率达到有关要求。督促企业落 实主体责任,持续落实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 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贯彻实施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做好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

  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 范、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餐饮质量安全。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 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提升餐饮行业标 准化水平。探索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和标准,提升厨余垃圾无 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餐饮具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市发改委、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 (园长)责任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 体责任,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 促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 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以上。500人以上学校食堂、300人以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智慧监管平台入驻率100%,利用智慧监管平台落实“日管控、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自查率100%。  (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聚焦重点品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超限  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  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食用植  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淀粉制品等重点品  种风险防控以及重点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风险信息交流工作, 采取多种方式对高风险产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乳制品、肉制  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

  持续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九)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     (市商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制定的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  规范,推动将防止食品浪费要求纳入有关地方标准。 (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 (市发改委负责)

  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以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 重点加强监管执法。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 销售要求。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 负面案例。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严  格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核。针对直播纠纷、虚假宣传、售卖“三无” 产品、线上线下不同标等消费者举报投诉重点,开展网络食品安     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有针对性   开展网络食品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渠   道,鼓励消费者、媒体及行业协会参与监督,规范网络食品安全的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十一)压紧压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 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 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 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强化智慧监管,企业100%通过信息化平台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机制,基层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将结合方式,全覆盖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 (市场监管局)

  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压实畜禽屠宰经 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 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市农科局)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市发改委)

  (十二)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  策环境,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食品 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商务局、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三)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

  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生产 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畜禽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犯罪行为;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犯罪行为;打

  击餐饮环节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行为。密切关注食品 中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问题,早发现、早打击,最大限度减少现实危害。(市公安局)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 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 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谁产生、谁列入”的原则。  (市场监管局)

  加强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开展诚信体系管理建设培训。 (市工信局)

  五、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五)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 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 书”制度,开展包保工作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 落实。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食药安委办)

  (十六)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跟踪调度风险评估工作向锡市延伸情况,强化属地运用。(市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选择重点品种项  目,探索开展延伸性监测。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你点我检”。(市场监管局)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 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聚焦我市优势特色牛羊肉、乳制品开展风险评估。(市农科局)

  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市发改委)

  完成上级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市林草局)

  (十七)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 方冷库、食品摊贩备案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享。(市场监管局)

  持续开展“农安信用”试点工作,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市农科局)

  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市农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技术支撑。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 测体系,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源头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积极推广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市农科局)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积极争取国家级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建设。(市卫健委牵头,发改委配合 )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

  (十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市司法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自治区开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 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条例工作(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上级部门完善粮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贯彻许可认证改革制度。严格落实重点食品生产许 可审查细则。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和 备案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等配套管理办法。强化地方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推广。(市市场监管局)

  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助推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乳肉制品质 量安全提升行动,促进乳肉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食品生产  “千企万坊”帮扶行动,促进企业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深入落实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等制度。开展食品生产质量  安全形势分析。开展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建设。(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绿色食品和名特优新农 产品培育认证力度,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大对畜禽良种 等支持力度,提升畜禽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全面排查畜禽屠宰企 业,对符合条件企业,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市农科局)

  探索确立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优势产区、核心产业链。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市工信局)

  八、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三)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组织开展食品 安全示范城市、示范旗县创建工作,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各项准备工作。(市食药安委办负责)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市农科局)

  (二十四)开展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市食药安委办牵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

  组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 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 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 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 及。(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农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发改委、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

  (二十五)总结工作成效。每半年向市食药安委办提交本部  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市食药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市委、 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市食药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