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安全生产 \ | ||
概述:锡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 |||
成文日期:2024-04-0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01 10:46:35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强化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意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按照《锡林浩特市冶金工贸行业企业2024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3月25日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一行对内蒙古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检查,了解了复工复产方案制定、风险辨识、重点部位及重要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企业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假期综合征”、人员增减调整、思想波动带来风险;二是要密切关注设备停用、工艺变更带来的风险;三是要按照复工复产方案,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四是要加强职工的岗前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五是要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及时有效处置。按照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