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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3-17 00:00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引领示范作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建设方案》。
  对象目标:
  为广大农民搭建平台,建立乡村振兴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稳定的政府采购需求,切实解决优质农副产品销售问题,为农民的劳动成果保驾护航,激发了农民产业致富的信心,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内容举措:
  一是通过乡村振兴馆供应商常态化征集,为我市各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购买渠道。尤其是各高校、监狱和戒毒管理部门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二是引导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展节日、慰问及其他相关工会活动时,优先在政府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中采购农副产品,切实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是在政策、平台、资源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农产品保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促进相互协作、实现多方共赢,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发展和进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四是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保障措施:
  一是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由“消费帮扶”升级到“产业帮扶”,真正帮扶到农民的内生动力。
    二是随着乡村振兴馆“互联网+”平台建设,好的农产品和机关单位采购市场的连接渠道进一步打通。切实加强农副产品的稳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