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的意见》(锡署发〔2021〕117号)以及推进依法治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议事规则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提高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确保我市空间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三、审查事项
委员会以集体会议形式审议决定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四、审查方式
现场核查、专家审查、集体会议审议
五、创新举措
在本议事规则中,提交上会材料中增加了土地状况(含现状、性质和批准情况)内容。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