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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007 发文字号:办字〔2023〕9 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11-21 16:21:31 公开日期:2023-11-21 16:21:31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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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1 16:21 浏览次数: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委、 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国有农牧场,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1 日                  

  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章程并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5 号)和《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0〕5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民建、工商联  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和发挥工商联对商

  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商会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组织特征,积极稳妥推进商会改革,把商会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有效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具有中国特色、充满活力的商会组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锡林浩特贡献力量。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2.坚持“ 三性”有机统一。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培育和彰显商会的独特优势。

  3.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实行自愿组建、自筹经费、自我服务、 自主管理,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4.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商会特点和发展实际制定措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商会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取得实效,推动商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改革任务

  ( 一)完善商会职能作用

  1.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商会要发挥民营经济领域的基层统战组织作用,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世情国情党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优良革命传统、 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家和会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各相关部门要将商会会长、秘书长等企业家纳入全市各级人才素质提升行动和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党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提升商会会长、秘书长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发挥商会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和企业家主体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和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实现健康发展。掌握民营企业家和会员思想动态,特别要关注年轻一代企业家和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建立健全青年企业家和会员组织,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光荣传统,弘扬企业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商会组织中逐步探索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支持其开展工作。

  2.突出经济服务。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 正确认识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发展,把握经济和产业发展新趋势,适应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帮助会员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主动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  等合作,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技术、 人才、法律、融资等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对产业政策、 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配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会员参与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商会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 商业模式的创新,推动形成优势产业集群聚合发展。加强与区内外工商社团交流合作,大力宣传推介锡林浩特市投资环境,开展经贸合作、项目对接等活动,助力招商引资。

  3.突出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商会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律 “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 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创建清廉商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商会自律公约,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会员诚信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和会员诚信档案,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中,实现诚信信息共享。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引导会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 重安全生产、提升质量、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有关民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调解,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组织会员自觉履行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万企兴万村” 乡村振兴行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

  ( 二)规范商会自身建设

  4.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商会要建立健全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独立监事)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商会特 点建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推进规范化建 设。会长应由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 会信誉好、热爱商会工作的民营经济人士担任。秘书长应熟悉统 战工作和经济工作,监事要切实履行对重大决策、财务工作、会 员守法诚信等方面的监督职责,会员较多且有条件的商会应建立 监事会,监事长可探索从会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监事长和秘书长均不得与会长来自同一单位。

  5.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商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新成立的  商会应同步建立党组织。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  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多种方式,扩  大党的工作覆盖。商会党组织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以党  建促会建,提升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水平,切  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商会章程  应对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建立 “党建+  统战+商会”工作模式,推动实现党组织在商会全覆盖。商会会  长要支持商会党建工作。加强商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务工作  者队伍建设,提倡商会管理层党员和党组织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商会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

  6.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商会要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商会章程制定会费收缴办法。规范商会会费  收取使用、资产处置。自觉实行信息公开,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  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公  开的信息, 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财务资产、 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  运行情况等,按价格部门要求公示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7.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商会要结合所在行业和区域民营经济 发展实际,注重进步性、代表性、广泛性相结合,不以资产规模 设置入会门槛,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扩大覆盖面,建 立和动态管理会员数据库。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调动会员参与商会事务的积极性。适应会员发展需要,大胆创新 商会运行机制、活动方式、服务手段,密切与各部门和社会组织 的联系,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等方式推动各相关商会间和区内外的 交流合作,拓宽服务会员渠道,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加强“一会 一品牌”建设,提升商会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建立优秀民 营企业发现机制,推荐表彰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规范化经营的优秀民营企业。鼓励商会举办和承接全国性(含地区性)招商引资节会,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

  (三)改进对商会的联系服务方式

  8.加强对商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商联是所属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按照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 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标准推动商会建设。结合我市园 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商会发展规划,推动商会组织 逐渐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主要园区。行业商会和园区 商会应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市工商联,接受市工商联业务主管。 市工商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行异地商会属地管理。 指导商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发挥会员主体作用,将活 动开展情况作为商会考评的重要内容。在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 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指导下,领导和管理所属商会党建工 作。对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人选进行任前考察、备案和履职 考核。对会长人选开展综合评价,对不能正确履职的人选督促商 会及时进行调整。商会换届、班子成员变动、组织架构变化、开 展重大活动等,应按规定向市工商联和有关部门报告或备案。符 合条件的商会会长可安排进入市工商联领导机构,并注重推荐特 别优秀的商会会长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发挥考核考评工 作对商会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结果作为商会评先评优的重 要依据。工商联要会同民政部门建立商会退出机制,根据商会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9.落实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市民政局要依照相关登记管理 法规,加强对商会的登记审查、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坚持一地 一会、一业一会,支持在园区、新兴产业、新兴业态领域依法组建商会。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商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 会计制度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纳税情况和非营利性业务开展、 评比表彰和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收费及价格行为、金融账户和资 金往来等行为和情况的监督、监测、指导。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商 会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履行好相关监管责任。

  10.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处级及以上领导、 民营经济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视情邀请商会会长参加市委和政  府经济工作等会议、列席人大和政协相关会议。以行业类、专业  类商会为重点,畅通商会向市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渠  道。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等政策,积极支持商会  承接政府转移事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  和领域。在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或行业发展政策时, 充分征求商会意见。巩固银政企对接合作机制,探索将商会纳入  公共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共享必要的行业信息和数据。将商会人才培养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升商会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三、精心组织,抓好推进

  (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统战部统筹协调组织部、民政局、 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司法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工会、 团委、妇联等单位参加,市工商联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商会改革 和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商会改革和发展任务取得实效。

  (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宣 传载体,广泛宣传商会组织在助推经济发展、服务会员企业、参 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商会组 织先进典型,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商会组织的认知,营造有利于商会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