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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0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锡林浩特市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3-07-01 09:34:10 公开日期:2023-07-01 09:34:1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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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01 09:3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区、全盟关于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安排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我市 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燃气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吸取宁夏 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深刻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 急通知》  ( 内党办发电〔2023〕21 号 ) 和《锡林郭勒盟城镇燃 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锡安委办发〔2023〕 35 号 )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燃气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  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 为 目标,聚焦城镇天然气供气侧和用气侧重点设施、重点部位、 重点对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  事故,遏制一般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 一 ) 排查整治时间

  2023 年 6 月 25 日至 7 月 30 日

  (二) 排查整治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使用燃气的餐饮等场所,包括餐饮、酒店 (含 餐饮服务) 、商业综合体、音乐烧烤、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医 院食堂、商住混合体、居民小区燃气用户以及燃气经营企业,全 面普查建档、排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严把燃气使用安全关。

  ( 三 ) 排查整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以及国家、 自治区关于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的

  其他相关规定和标准,重点排查整治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场所 及居民小区 “六个一”方面情况:

  1.一套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 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规模较大的餐饮用气场所需制定相关燃气安 全用气制度,并严格落实巡检、登记制度) ,燃气设施设备是否 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2.一个钢瓶。是否存在使用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或来历 不明的气瓶情况,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存放和使用燃气具, 气瓶 (含备用气瓶) 存放点是否符合安全存储标准;

  3.一条软管。燃气软管接口方式是否正确、接口是否严密、 是否超出使用期限、是否存在老化和不合格等安全隐患,燃气燃

  烧器具链接软管长度是否超标、是否存在穿越墙体等现象;

  4.一套自动报警装置。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检测报警器,燃气 泄漏报警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不含居民用户) ;

  5.一套燃气具。是否存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和无 3C 认证 的燃气具,燃气具是否超过允许使用年限;

  6.一条管道。燃气内外管道引入管是否存在裂纹、腐蚀现象, 燃气管道经过的房间是否有使用明火、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 象,燃气管道接口是否存在腐蚀、松动造成的渗漏现象,立管与 地面接触段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7.其他方面。是否存在其他使用燃气管理和使用的问题隐 患。

  ( 四 ) 集中排查整治

  市安委会统筹安排成员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 4 个工作组,对使用燃气的 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开展排查整治。

  1.餐饮、酒店 (含餐饮服务) 、商业综合体、音乐烧烤、农 贸市场领域:由孙永文副市长牵头统筹,商务局具体牵头,组织 文体、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公安 6 个部门人员共同参 与;

  2.学校食堂:由孟根副市长牵头统筹,教育局具体牵头,组 织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 4 个部门人员共同参与;

  3.医院食堂:由杨震副市长牵头统筹,卫健委具体牵头,组

  织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 4 个部门人员共同参与;      4.商住混合体、居民小区 (牧区) 燃气用户领域:由杨震副

  市长牵头统筹,住建局具体牵头,组织应急、消防 2 个部门及各 街道办事处、苏木镇 (场) 人员共同参与。

  ( 五 ) 强化联合监管

  要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系, 明确监管责任,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 全面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在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安全检查,做好 城镇燃气设施及安全运营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推动 燃气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步骤

  ( 一 ) 排查整治阶段 ( 6 月 25 日-7 月 15 日 ) 。要全面摸清 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盲区、不遗漏,建立清单台账,制定隐患整改 措施、完成时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对 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实行跟踪整治,确 保所有问题都能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相关执法部 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 抽查检查阶段 ( 7 月 16 日-7 月 25 日 ) 。通过聘请第 三方机构检查、行业检查等方式,对各专项工作组的自查排查情 况开展实地检查抽查和指导,发现问题一并纳入台账推进整改,

  对自查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跟踪督办落实。

  ( 三 ) 总结提升阶段 ( 7 月 26 日-7 月 30 日 ) 。各专项工作 组,结合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 和共性问题,逐项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抓好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成效巩固,及时开展 “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查漏补缺,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保障

  (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 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 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 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各类问题隐患彻底整改、闭环销号,坚决避 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二)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 保障力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 生产义务。

  ( 三 ) 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城 镇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长效机制,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督促 相关企业增强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

  强企业员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整治,持续提升安 全生产管理水平。

  ( 四 ) 加大宣传教育。通过融媒体、微信群、微信公众号、 政务网站等平台,积极向社会公众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 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经营业 主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使用合格的气瓶、连接软管、燃气灶具、 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开通举报方式,鼓励社会 民众监督燃气安全使用,及时曝光生产经营单位和典型案例,在 全社会营造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的浓厚氛围。

  牵头组织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周汇总排查整治情况,填 写《锡林浩特市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汇总台账》《锡林浩特市餐饮等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燃气安全 隐患入户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整改台账》于每周四上午 11:00 时, 报市住建局供热燃气保障中心汇总后抄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