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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2-0076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地方政策法规 \
概述: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8-21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8-21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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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21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 11 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锡林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8 月 21 日
  锡林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建立台账,对超期未审批项目立行立改。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推动市本级审批部门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全面实现在线审批,全过程跟踪监督审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办事有规矩、不拖拉。
  二、工作目标
  本次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实现符合条件的待批项目全部审批,不合规的待批项目从在线审批平台移除,并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全市各审批部门通过开展大起底行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高效审批长效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起底范围
  (一)重点梳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16年至今立项的1153个项目,全面梳理未开工项目待批事项,在建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并起底;梳理立项后,对未建设项目需说明具体原因,上报盟发改委协调自治区发改委移出项目库。其余年度如有待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比照此方案要求办理。
  (二)起底审批事项包括土地预审、能评、环评、取水、水土保 持、林地征占、草地征占、施工许可等所有开工前办理的事项。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起底,建立台账
    发改、工信、水利、农牧、林草等项目立项部门牵头,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本系统受理的待批项目、超期未审批项目、已立项未开工项目;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林草等涉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部门对照立项部门提出的项目清单逐一核查各项手续落实情况。各立项部门于8月10日前完成核查项目清单并推送给各前期手续办理部门;各前期手续办理部门于8月18日前将本部门核查情况、部门责任人、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报立项部门;各立项部门于8月21日前建立本部门待批项目台账,经立项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市长签字后,报市发改委汇总;市发改委于8月29日前建立全市待批项目台账报市政府,经市政府研究后报盟行署。台账一经确定,审批1个核减1个,不得随意调减。
  (二)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1.不合规项目移除项目库。已立项未开工项目,由市政府对照相关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边梳理建立台账边分类研究处置的原则,加强待审批项目办理进度,提升审批效率。不合规的项目要逐一说明原因,于2022年9月30日前从在线审批平台、重大项目库中移除。
  2.不符合要求项目及时退回。已提交审批申请但不符合审批相关要求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符合要求项目限时审批。对要件齐全、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不同审批事项承诺的时限集中力量高效完成审批,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申请,要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审批部门。
  (三)建立高效审批长效机制
  1.建立审批全程记录机制。除已有审批系统的部门外,其他部门要全面使用在线审批平台受理项目审批。在线审批平台建立项目审批全程记录机制,实现“阳光审批”。项目单位可以随时提交审批申请,审批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期审批,要件不全、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反馈意见建议。
  2.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按月统计超期未审批项目,并抄送相关审批部门派驻纪检组,督促推动审批部门尽快办结。
  3.建立审批红绿灯预警机制。各在线审批系统要建立红绿灯预警机制,对超期未审批项目亮红灯,并同步告知审批部门工作人员。
  4.建立主动靠前服务机制。要实现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各部门根据审批事项特点,建立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机制,确保项目单位在推进前期工作时不走弯路,审批部门受理后能高效办结。
  (四)设立投诉举报热线
  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增设项目审批问题受理事项,畅通市场主体、项目单位审批问题反映渠道,重点对审批部门以各种理由阻止项目单位上报、拖延审批等突出问题进行受理。各立项部门领办本部门负责的事项,按要求对各前期手续办理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锡林浩特市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孟 根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副组长:
           吴 伟 政府办副主任
         姚 亮 发改委主任
  成 员:田 帅 发改委副主任
         安 琪 工信局副局长
        乌日嘎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春慧 住建局副局长
        白晓明 水利局副局长
        张广军 交通局副局长
        邱文昊 林草局副局长
        玉 桥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包 鑫 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副主任
        陈 洁 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广龙 农科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并成立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审批工作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待批项目大起底日常调度、督导通报、推动落实等工作。
  主 任:姚 亮 发改委主任
  副主任:田 帅 发改委副主任
          陈 洁 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 勇 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股负责人
         师晓霞 发改委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莘延文 发改委环资股负责人
        李 雪 工信局投资规划股股长
        付云雯 工信局节能股股长
        任雅静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
        闫葆华 生态环境局环评股股长
        张利军 住建局建工股股长
        徐 超 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
        邵广龙 农科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王 伟 林草局林业和草原资源负责人
        白 明 交通局货运管理股股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认真梳理各自领域的工作台账,立行立改,应批尽批,加快销号,并及时答复和解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好待批项目大起底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信息报送。市直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各自审批领域大起底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2022年9月30日前要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9月30日后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线上审批。没有在线审批系统的审批部门,要于2022年9月30日前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在线审批平台。从10月开始,各审批部门均要通过线上完成审批业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起底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待批项目按时办结。要及时开展待批项目“回头看” ,对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实现线上审批的部门进行定期通报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