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盟、市两级自然资源、农牧局联合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检查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土地征用 \ | ||
概述:盟、市两级自然资源、农牧局联合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检查 | |||
成文日期:2024-04-2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26 15:19:2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监督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锡自然资发〔2023〕3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锡林浩特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4月19日,盟、市两级自然资源局、农牧局联合召开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联合检查工作会议,并开展实地核查。
会议强调,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监管,既是为了保障设施农业的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更是为了制止借设施农业用地之名行非农建设之实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促进现代农牧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备案主体单位应严格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选址、备案程序及备案范围,建立设施农业用地年度备案台账及巡查台账,做好信息统计,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做到设施农业用地全过程监管。
下一步,锡市自然资源局将联合农牧局做到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或抽查,保证历年项目内外业检查比例不低于30%,当年新增项目实地核查比例不低于 15%。切实发挥好设施农业用地作用,有效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杜绝发生“大棚房”问题,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