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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索引号:01166760-1/2007-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市发改委 信息分类:历史规划 \
概述:锡林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成文日期:2011-04-19 00:00:00 公开日期:2011-04-19 11:28:38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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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 锡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1-04-19 11:28 浏览次数: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巩固发展基础,扩大经济总量,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市进程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有效实施《锡林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立足科学发展,促进富民强市
第一节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大力推进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的经济转型,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结构趋于优化。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50.89亿元增加到143.4亿元,年均增长20.8%,由2005年的全区旗县市区第26位上升至第24位。三次产业结构由6.8:64.2:29演进为4.766.129.2,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7.7%,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4%增加到32.6%,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效益不断提升;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1.2亿元,年均增长26.4%,由2005年的全区旗县市区第38位上升至第16位;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4倍,年均增长21%;综合竞争力由中国西部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38位前移至24位。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实施“两转双赢”,累计转移牧民1.35万人。牧业年度牲畜头数由2005年的151万头只压减到107万头只,大畜比重、良改比重分别提高了3.41.2个百分点,设施农业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由26%提高到58%,农牧业正在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两项制度”深入实施,实施春季休牧1726万亩、划区轮牧328万亩,阶段性禁牧项目区占草原面积的17%,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285亩,新增围封草场800万亩,草原生态环境呈现出“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良好局面。胜利矿区各煤炭企业投入环保资金6000余万元,完成绿化157万平方米;搬迁市区煤站51家,关闭储煤场1家,露天矿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全面加强公路、铁路、电力、水利和市政建设,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8亿元,年均增长32%。完成高等级运煤专用线、省道307一级公路基础工程,开工建设国道207高速公路,新建乡村公路598公里;建成锡林浩特至多伦铁路复线、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锡林浩特段和神华西一号、大唐东二号铁路专用线,启动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铁路建设;新建扩建变电站7座,新增变电容量97万千伏安;完成农网改造投资5300万元,新建35千伏输电线路57公里、10千伏输电线路486公里,53%的牧户接通了网电;建成工业供水、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给水扩建、小孤山水库等一批水利工程,提高了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着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聚集要素功能,累计投入44.2亿元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十五”期间的5.7倍。新区建设日新月异,旧城改造统筹并进,功能设施日臻完善;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3.4平方公里拓展到37.5平方公里,市区常住人口净增5.2万人,城镇化率由85.9%提高到90.5%;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14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4平方米;建设公园广场绿地161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1.5平方米;推进供热、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铺设“三水”管线291公里,集中供热面积由2005年的260万平方米扩大到840万平方米,居民用水日供水能力从2万立方米提高到5万立方米,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5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施街景改造和夜景亮化工程,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地区特色日益显现;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启动数字化管理工程,城市管理规范有序。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并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发展成果惠及群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净增1倍,达到18330元年,年均增长15%;牧民人均纯收入五年净增1.3倍,达到9587元,年均增长18.3%,其中非农非牧收入占比由20.5%提高到37.8%

  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财政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年均达到56.6%。大幅增加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类教育全面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基本解决了多年来中小学校班容量过大问题;聘任中小学校长20名,面向全国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350人,师资队伍建设效果明显;不断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医疗卫生条件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软实力得到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做好宗教工作,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专栏1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

“十一五”规划目标(年均增长%)

十一五实际

2010

年均增长
%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0.89

23.0

143.4

20.8

2

   第一产业(亿元)

3.44

7.0

6.8

6.4

3

   第二产业(亿元)

32.68

23.0

94.8

23.1

4

      业(亿元)

27.12

22.0

82.8

23

5

     建筑业(亿元)

5.56

28.0

12

22.1

6

    第三产业(亿元)

14.77

25.5

41.8

20.3

7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6.59

23.5

21.2

26.4

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1.16

24.2

130.6

26

9

城镇登记失业率(%

4.2

4.5

3.38

-4.25

10

总人口(万人)

16.56

25

25.2

8.76

11

城镇化率(%

85.9

90以内

90.5

[4.6]

12

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4145

19.3

9587

18.3

1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9120.5

20.2

18330

15

14

草原植被盖度(%

30

46

[16]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0]

[26.3]

注:地区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发展优势

  我市位于锡林郭勒大草原中部,资源丰富,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全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交通中心。

资源富集。可利用草场2068万亩,为典型的天然牧场。煤炭探明储量350亿吨,其中胜利煤田已列入国家大型煤电一体化基地。石油探明储量2亿吨。锗探明金属量3657吨,占全国储量的70%,占世界储量38%。铬探明金属量137万吨,居全国第三。钼探明金属量17万吨。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风能品位好,风场40米高度平均风速为7.2/, 风功率密度为448/平方米,70米高度平均风速为8.9/秒,风功率密度为663/平方米,年有效发电时数在3000小时以上全年太阳总辐射量135.9千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平均2800小时以上,太阳能资源属二类地区。可利用水资源量3.5亿立方米,年可供水量4000万立方米以上,到2020年达到5835万立方米。

  区位优越。锡林浩特市地处东北、华北、西北交汇处,市区与首都北京直线距离为460公里,与首府呼和浩特市直线距离为470公里,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直线距离为620公里,能有效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圈;北临二连浩特和东乌旗珠恩嘎达布其两个常年开放的陆路口岸,距离分别为340公里和338公里,可通往蒙古国、俄罗斯及东欧各国。

  公路、铁路、航空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形成。放射状的公路网络四通八达,已建成9条通往华北、东北及出海口和自治区西部地区、蒙古国的高等级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10条铁路通道,将使我市成为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疆达海,承接华北东北、沟通中蒙俄的祖国北疆重要的综合铁路交通枢纽;航运能力进一步增强,4C级机场可起降大中型客机,直达北京、呼和浩特,旅游旺季时开通至广州和大连的航班,具备了向其它国内大中城市延伸能力。

  三、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市仍将处于一个能够加快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是我国仍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时期,国内能源、原材料需求依然旺盛,为我市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供了市场保障;二是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深入实施,支持内蒙古发展政策措施即将出台,自治区确定我市为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将为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良好契机;三是自治区着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鼓励东部盟市与东北地区和盟市间开展合作,同时随着通往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两个口岸的路网不断完善,为我市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了发展机遇和广阔空间;四是锡林郭勒盟煤电一体化等重大项目即将启动以及在建的一批重大项目陆续投产,公路、铁路、电网、水利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十一五”时期的投资效应将在“十二五”集中释放,为推动国民经济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产业支撑;五是经过几届班子的不懈努力和转型实践,全市上下形成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锻炼出一支素质较高的各方面人才队伍,为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不大,经济实力不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工业结构单一,初级产品多,形成和延伸产业链条尚需一个较长的过程;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不够,规模和服务能力不足,物流业发展刚刚起步;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带动还未形成,各类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尚在探索阶段,牧民增收渠道单一,牧民收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仍然脆弱,草场退化压力较大,城市周边露天矿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艰巨;土地使用结构有待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有待加大;城市功能分区不够合理,公共服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发展形势,继续发挥优势,抓住发展机遇,解决好前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着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我市建成国家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草原特色旅游胜地、区域性交通物流中心、民族风情浓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吸引人们旅游在锡林、读书在锡林、居住在锡林、创业在锡林的宜居之地、草原明珠。

  我市“十二五”的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立足于欠发达的基本市情,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我市所有问题的关键,作为富民强市的根本途径,作为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提升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富民与强市并重大力扶持发展富民产业,创造条件使城乡各族群众融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使优势特色产业成为富民产业,使更多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富民与强市的统一。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在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并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用发展的办法保护生态。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产业、保障发展的能力,为长远发展打基础。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求实创新精神推进各领域改革,积极探索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运用市场规律,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在互利共赢中构筑发展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当前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趋势,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盟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占全盟的比重稳步增加,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区各旗县市区中位次前移。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经营方式转变步伐,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加快建设能源、农畜产品加工、建材、矿产品采选等传统产业项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提升新兴产业产值比重及拉动作用。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到31%65%以上。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1:65.9:31。

  ——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城镇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牧区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区旗县市区位次前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其中非农非牧收入占比由37.8%提高到45%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提高城镇人口承载能力,总人口达到303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95%以上。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新牧区建设明显加快,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大宗工业品运输通道更加畅通。电网结构进一步优化,电力外送能力明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畜牧业生产和牧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

  ——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国家、自治区和盟里对我市的要求,草原生态功能得到强化,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0%以上

  ——社会建设逐步加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高于盟里平均水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超过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城乡三项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改革开放取得实效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执行力、公信度、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能力不断增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

  ——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全面开展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完善精神文明长效机制,各个文明建设协同发展、共同进步。

 

专栏2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10

2015

年均增长(%)

属性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43.4

330

18.1

预期性

   第一产业

6.8

10.3

8.7

预期性

   第二产业

94.8

217.7

18.1

预期性

      

82.8

197.7

19

预期性

     建筑业

12

20

10.8

预期性

   第三产业

41.8

102

19.5

预期性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21.2

64

25

预期性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30.6

1340

25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0.31

75.6

20

预期性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9.2

31

1.8

预期性

服务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62

65

3

预期性

城镇化率(%

90.5

95

4.5

预期性

科技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0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1

95

4.9

预期性

资源环境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5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达到自治区和盟级对我市的要求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化学需氧量

达到自治区和盟级对我市的要求

约束性

二氧化硫

氨氮

氮氧化物

草原植被盖度(%

46

50

4

约束性

人民生活 

全市总人口(万人)

25.2

30-35

35-39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3.42

3.6

0.18

预期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3246

5000

9

预期性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17917

20919

3.1

约束性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城镇职工100、城镇居民91、新型牧区合作医疗98

新农合99

新农合[1

约束性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现价商品房、城改)(套)

16807

12649

-6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8330

38500

>1

预期性

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587

20200

>1

预期性

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数按2010 年价格计算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内为五年累计数三项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第二章  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全面推进两转双赢,以建立规范草牧场使用权流转制度、增加农牧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实施大型产业基地项目为重点,按照“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现代农牧业发展方向和“两区一带”产业发展布局,以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契机,依托新体制新机制新技术,以阶段性围封禁牧保护生态,发展现代观光型农牧业;以收缩集中调整结构,以转移转产富裕牧民,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开拓高端消费市场。

   第一节   农牧业基础设施

  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型和避灾型农牧业,努力培育旅游观光农牧业。全面提升农牧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农牧业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节水灌溉为主的牧区水利建设,实施高产饲料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水高产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继续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牧业机械、燃油、棚圈和草场围栏建设补贴政策。

   第二节   农牧业结构调整

  建设特色畜牧业。依托自治区百万肉牛、百万奶牛和千万只肉羊高产创建工程和草原畜牧业生态示范牧场建设工程等,大力推行现代家庭牧场和联户经营模式,加快建设生态和工厂化示范牧场,提高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在牧区建设50个生态家庭牧场,在有条件地区建设20个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培育和发展旅游观光畜牧业,保护生态,增加收入;积极发展国有农牧场场部经济和苏木镇嘎查集体经济,壮大经济实力,保护地方优良品种。

  优化畜种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提高良种比重,提高牲畜个体产量和效益,坚持减羊增牛精养,全市牧业年度自然放牧的牲畜数量稳定在68万头只左右;推进黄牛改良,实现优质西门塔尔牛扩繁增量,提升良改比重和大畜比重;抓好以乌珠穆沁肉羊、荷斯坦奶牛和西门塔尔肉牛等为主的优良品种引进和推广工作,奶牛、肉牛和肉羊良改比重分别达到100%98.8%99.8%以上

  加快锡林浩特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全面提升蔬菜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实现新飞跃、新突破,丰富市民的菜篮子,逐步满足市场需求,把锡林浩特市打造成为锡盟北部重要农产品生产销售和集散地。蔬菜生产面积达到2万亩,其中新增菜田面积1万亩,蔬菜总产量1.5亿公斤以上,蔬菜品种进一步增加,蔬菜产品实现无公害绿色标准。

专栏3:农牧业重点工程

草原畜牧业生态示范牧场建设工程。建设50个草原生态牧场,每个畜牧业生产园区可饲养5千头只以上基础母畜,力争使草原牧区50%的基础母畜进入现代化牧场饲养。

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工程。在城郊或交通便利地区,以奶牛养殖和肉牛、肉羊育肥为重点,建设500头牛或5000只羊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

设施农业建设工程。2015年,新增设施菜田面积达到10000亩,其中日光温室2600亩,塑料大棚5200亩,实现蔬菜自给有余。

 
  第三节   产业化经营

  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农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型、服务型龙头企业,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推动产业化经营。以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为重点,引进或培育乳、肉和皮革加工等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形式,整合规范现有81个规模以上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加工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重点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基础条件好的国有农牧场为龙头,推进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养殖基地配套能力,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与龙头企业紧密联系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草牧场经营权流转市场化机制,探索农牧民与龙头企业合作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化基地建设。

  提高牧民组织化水平。加快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逐步完善合作组织运行机制。按照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项目倾斜、本级财政和金融支持、政府引导等措施,采取草牧场、牲畜和基础设施入股等办法,在苏木镇(场)和嘎查(分场)重点发展以舍饲半舍饲养殖育肥为主的中型和小型合作组织;大型现代畜牧业繁育基地初具规模,中型现代畜牧业经营组织遍布所有嘎查,85%以上的牧户进入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四节   农牧业服务体系

  加强农牧业科技、信息、安全和市场等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入户工程,加强苏木镇牧技推广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快良种繁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等科学技术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金农工程和信息下乡活动,建设电脑、电话、电视三电合一的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及时发布包括畜产品价格、技术指导、气象等农牧民生产生活所需信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和认证制度;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和饲料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提高生鲜乳肉检测能力,大力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年监督检查范围,农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第三章  依托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以新型工业化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突破口,以建设国家重要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和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中国北方光电子产业基地和新型工业材料基地为目标,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扩总量与调结构并举,推动产业延伸和非资源型产业发展,努力构筑以煤电油为基础,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工业体系。

   第一节   能源工业

  坚持引进大企业、实施大项目、打造大基地,努力构建“煤电油为基础,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积极拓展区内外煤炭、电力市场,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工业体系,建成新型亿吨级煤炭基地、千万千瓦级电力基地、一百万吨甲醇当量化工产品基地和百万吨级油品基地。

  抓住国家启动锡林郭勒能源基地和特高压建设前期工作的有力机遇,加快推动全市煤电一体化进程,加快胜利、巴彦宝力格矿区各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保障神华胜利西一号露天矿、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矿、蒙东胜利西二号露天矿、蒙能胜利西三号露天矿、元和乌尤特矿井等项目产量逐年稳定增长,推动胜利、巴彦宝力格其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全市煤炭年产量突破1亿吨。

  加快大型燃煤坑口电站群建设,重点推动神华胜利、大唐胜利、华能巴彦宝力格、国电胜利等坑口高度节水电厂项目;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矿区周边矸石、煤泥等资源,适度推动建设工业园区和综合利用电源项目,火电装机容量突破700万千瓦;抓紧推动垃圾发电项目和太阳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具备建设条件。

  加强褐煤综合利用研究,支持和鼓励现有项目达产达效。加快发展褐煤提质项目,年干燥褐煤量达到3000万吨以上,继续推进新型煤化工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煤制甲醇和煤制二甲醚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培育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年产甲醇当量100万吨化工产品基地;加快推进褐煤低温热解清洁示范项目建设,煤制油产能达到100万吨;加大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年产量争取突破100万吨。

   第二节   矿产采选及建材工业

  提升矿产采选加工业水平。重点围绕铬铁、锗、钼等矿产资源,按照分散采矿、定点选矿、集中冶炼、规模发展的原则,加大加工研发力度,推进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继续扩大锗、铬产能,提高深加工水平,延伸产业链,形成100吨锗产品生产能力,逐步建成全国锗产品和铬产品生产基地;加大现有萤石资源整合力度,加快萤石资源采、选、加工一体化发展步伐;鼓励和推动各种形式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加大勘查力度,继续加快建设毛登钼矿和锌锡矿采选项目,加快白音锡勒超大型稀有金属矿勘探开发力度,启动铷、铌、钽等稀有金属采选项目。

  加快建材产业发展。推动水泥等建材产业规模化生产,利用工业、城市废弃物积极开发新型建材及下游产品,支持建材园区内企业生产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和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等专用建材;优化建材产品种类和层次,支持彩钢、高档门窗、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中小型建材企业提档升级。

   第三节   农畜产品加工业

  做强草原肉食品加工业。以牛羊肉为重点,以高端肉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调整肉类品质品种结构,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提高肉类产品的附加值;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大力发展分割肉、低温保鲜肉、熟制品等,提高小包装肉类产品比重,提升皮革、骨血及脏器综合加工利用水平,形成4万吨肉类及其它副产品的加工能力。

  大力发展乳品加工业。继续加快奶源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地方乳品企业,进一步加强与伊利等国内乳品龙头企业的合作,提升乳业发展水平,重点发展液体乳、配方乳粉、奶油、风味奶酪等产品,积极推动有机奶研发生产项目,日加工鲜奶能力达到800吨。

  加快发展绒毛加工业。进一步扩大绒毛洗、梳能力,大力提高绒毛精深加工能力;大力引进管理先进、技术雄厚的纺织企业,大力发展服装、家居用品等类纺织产品;加快绒毛加工行业的优化升级,提高行业竞争力。

   第四节   非资源型产业

  以风机总装、煤机制造、汽车改装项目为重点,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打造矿山机械制造、风电配套设备制造、大型汽车组装、牧业机械制造和工业电器制造五个系列装备制造业;积极培育配套产业,发展配套模具、关键零部件生产,提高风机、汽车产业等本地配套能力;积极引进LED节能灯饰材料制造和电子零部件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和扩大就业,不断发展壮大非资源型产业。

   第五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

  打造绿色能源基地。突出发展风、光发电和煤的清洁利用。继续建设灰腾梁风电特许权项目,加快建设面向华北、东北送电的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实现火电、风电大规模打捆外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启动1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煤的洁净利用,启动以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二氧化碳捕捉封存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引进和应用;继续推动海水淡化一体化项目,发展煤化工-电力-海洋化工集群一体化的新型循环经济产业链。

  建设新型材料基地。重点发展光伏、稀有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加强光伏产业研发中心和锗硅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力度,推进锗、硅、碳材料的研发。积极发展以硅、锗太阳能电池等为主的光伏产业,建设光学加工、非晶硅薄膜电池加工、半导体照明材料加工、锂电池等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引进开发石纤维、碳纤维等新材料项目。

  培育生物技术产业基地。依托我市及周围丰富的野生植物、中蒙药材、动物脏器资源,提高生物产业研发中心功能,引进一批起点高、规模大、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生物企业,推进自主技术的产业化。积极培育生物及其医药制品产业链,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蒙药和生物疫苗,建设自治区生物产业基地和蒙药产业基地。

  第六节   建筑业

  积极引进竞争力强和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入驻我市建立总部经济,参与地方建设,增强我市建筑企业发展活力,提高建筑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市建筑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支持本土建筑企业申请增项资质,鼓励支持骨干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的本土建筑企业集团;加快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完善企业信誉档案公示制度、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工程保险制度,及时采集建筑市场主体在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限制和淘汰社会信誉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扰乱市场的企业,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建造师培训、岗位人员、技能工鉴定培训;强化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招投标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第七节   特色工业园区

  积极推进产业特色鲜明、产业聚集度高、专业分工明确、协作配套紧密、人才和技术等要素集中的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从保障用地需求、降低土地价格、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针对不同特色工业园区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实行分类指导和重点培育,集中培育打造好两个基地、四个园区建设,即:褐煤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德力格尔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锗产品精深加工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突出特色工业园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特色工业园区实现的工业产值占能源产业以外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5%以上。

第四章  发挥区位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任务,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为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和普遍增收创造条件。加快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扶持引导政策,突出抓好草原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商贸、金融保险、信息网络和中介服务等服务业的发展。

   第一节   旅游业

  把旅游业培育成第三产业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着力发展以大草原、大雪原、特殊地质地貌为代表的生态旅游产品,全力打造锡林郭勒核心生态旅游目的地、草原特色旅游胜地、草原避暑之城和全盟旅游集散地。围绕打造草原特色旅游胜地,科学利用草原自然、人文景观和特色鲜明的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高水平开发,高档次建设的原则,积极引进1-2家有实力的大企业开发建设高品位的旅游产业项目;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独特的草原生态环境,以及地广人稀的地域特点,打造锡市—二连浩特—蒙古国、锡市—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东乌旗)—蒙古国、锡市—霍林河—阿尔山—东北三省、锡市—华东五市、锡市—赤峰—锦州—延吉—韩国、锡市—北京—日本等六条跨地区精品旅游线路,以锡林浩特市为结点的京津冀—锡林浩特—阿尔山—东北地区的自驾游精品线路,力争建成基础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的房车旅游线路,年接待游客人数突破200万人次;大力培育蒙元文化、中国马都、国际游牧文化节等旅游品牌,深入挖掘蒙元文化、草原文化和马文化内涵,尽快形成统一的旅游品牌效应;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全方位宣传全市旅游资源和开发投资环境,提高知名度,积极参加国内有影响的贸易洽谈会、旅游洽谈会、推介会,宣传旅游产品及投资政策;加大对旅游产品开发的政策支持,出台旅游产品开发扶持政策,开发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等。

   第二节   现代物流业

  加快出市公路、铁路和航空通道建设,形成服务全盟、辐射周边盟市和环渤海地区、连接蒙古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以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类企业进入物流市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重点培育2-3户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名牌物流企业,3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5户以上;大力发展煤炭、石油、化工、农畜产品和进出口产品等专业物流业,重点加快机械物流、新区生产生活物流、煤炭运输物流、巴彦宝力格综合物流等园区建设,推动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物流一体化运作;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建设进出口产品物流节点,加强农村牧区物资运输、仓储、配送、交易市场和信息发布等设施建设和城市配送体系建设。

   第三节   现代商贸业

  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培育本土连锁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区域性现代商贸中心。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快老商业街区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金融、商务、展销、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利用二连浩特和东乌旗珠恩嘎达布其两个陆路口岸优势,完善国际商贸城功能。推动零、散、小专业市场资源整合,重点建设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和煤炭交易市场。大力推进三大建材装饰城和四大商贸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以额尔敦路现代时尚商业圈、新区高端商业圈、贝子庙民族特色产品商业圈等商业中心,加强大型商场、酒店建设。推动“农超对接”,减少农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第四节   文化产业

  以突出蒙元文化为目标,以传统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为重点,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继续打造国际旅游文化节、额尔敦敖包祭祀大典等知名节庆品牌,建成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生产、服务、销售网络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推动“中国马都”核心区建设,发挥马产业在文化产业中的带动作用。促进文化内容产业、创意产业的发展,实行结构调整,推进一批品牌文化项目,培育一批大型文化产业企业,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民族乐团、管弦乐团和无伴奏合唱团等文艺演出团体,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第五节   金融保险业

  大力发展金融业。积极引进区外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争取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发证券、信托、期货、基金等新型金融产品,发展壮大本市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引导各类银行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信用制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组建信用担保集团,充实资本、规范运作,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品种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保险业。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商业保险领域,加快险种创新,调整保险企业产品结构,不断增加保险业务品种,做大保险市场规模。积极发展涉农涉牧保险,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服务“三农三牧”的农牧业保险。积极引进保险机构,大力培育和加快发展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规范业务经营。

   第六节   房地产业

  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房地产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调控好土地市场,争取将房价调控在较为合理的水平,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引进和培育高资质物业管理企业集团,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培育壮大房地产龙头企业,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力争一级企业达到1户,二级企业达到2户。

   第七节   商务服务业

  积极打造自治区中部地区重要的商务服务中心。拓展和规范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发展项目策划、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标准认证和质量认证等鉴证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资信服务、健康咨询等咨询服务。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及有影响力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地区总部,努力发展总部经济。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为重点,发展各类会展业

   第八节   家庭服务业

  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重点培育和支持5-10家规模较大的家政服务公司,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鼓励企业设立社区服务网点,加快形成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社区卫生、文化体育、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服务网络。推广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每个社区改造一个标准化菜市场,着力解决居民就近购买放心菜、放心肉等问题。加强社区自治,打造特色社区,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发展一批早餐配送中心和早餐网点。

第五章   统筹城乡发展,提升“草原明珠”品质

  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新牧区建设,着力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牧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协调发展能力。

   第一节   城镇管理

  完善城市规划。修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加修编完善铁路、公路、电网、物流、工业园区、地下管网、马都等各类专业规划,做到总体规划与专业规划之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充分发挥调控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统筹新、老城区功能定位,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合理划分工作生活空间,规划好社区、公共绿地和便民服务设施,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严格执行规划红线,合理确定用地规模,聚集全盟30%左右人口,把锡林浩特市建设成为30万以上人口的宜居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设计,将民族文化渗透在城市建设中,通过新建和改造,逐步形成民族风情浓郁、高品位的建筑风格,确定集中统一的具有温馨家园视觉美的城市色彩。处理好中心城区发展与工业园建设的关系,工业园区依托城市建设并为城市发展留足空间,科学定位功能分区,优化土地使用结构,逐步将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部分企业搬迁。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平房改造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做好城区内奶牛养殖户搬迁规划,解决“城中村”问题。做好苏木镇、国有农牧场所在地的规划,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城市建设阶段性特征,控制房地产和商业用地的节奏和规模,增加工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金融和交通用地规模。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协同并进,加强道路、管网、硬化、绿化、亮化、供热等配套建设。重点实施街心广场绿化工程和植物园、锡林湖南湖两岸、敖包山公园、锡林广场、城市主要出入口以及住宅小区绿化工程。路灯安装设计突出新颖,争取做到一街一景。积极协调供热企业,加快锡林电厂二期2×30万千瓦供热机组、矸石电厂2×30万千瓦发电机组建设,确保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1200万平方米。加快城市电网改造步伐,新建10KV线路27条、10KV主干线架空线路87.7公里、电缆线路14.73公里,改造10KV主干线架空线路14.6公里。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打破城市管理的部门分割,加强城市土地、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最快捷地处置供水、供暖、供电等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作用,坚持依法、科学、从严、有序管理城镇。充分利用城市数字服务大厅等设施,提高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监控系统建设,建设数字锡林浩特。

   第二节   人口转移

  加快牧区人口转移。完善人口转移制度,实施鼓励进城优惠政策,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机制,牧区人口控制在1万人以内。大力发展工业企业,吸引人才和技术工人,通过工业拉动第三产业发展,达到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快速发展,使先进技术、高技能人才向城镇聚集。扩大城市环保、社区服务等公共事业岗位数量,提高进城牧民就业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进城就业服务体系,实行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提高进城牧民就业管理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草牧场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政策,补偿资金优先解决被征地农牧民的就业、社保和住房问题。实施进城牧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保,提高进城牧民社会保障水平。

   第三节   新牧区 建设

  完善牧区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惠农惠牧政策措施,不断增加“三农三牧”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牧区。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制定嘎查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国家水、电、路、气、房、通讯等项目和优美环境“六进农()家”工程建设。合理划定城乡功能分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城乡集约发展。逐步实现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工程,全面解决牧区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的供电网络,加快风光互补工程建设,实现牧区通电基本覆盖。推广风能、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加快洁净能源普及;实施游牧民定居等工程,鼓励统一建房,集中安置。加强牧区信息网络和邮政设施建设,基本形成苏木镇建局、嘎查村建站的牧区信息服务网络。实施牧区清洁工程,建设牧区整洁的人居环境。继续实施新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实现行政嘎查通宽带,自然嘎查和交通沿线通讯信号基本覆盖,使现代流通服务网络覆盖全部苏木镇(农牧场)和80%以上的嘎查(分场)。

  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文化、卫生和社保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建立城乡文化双向交流制度,继续实施文化下乡活动,促进城乡文化交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鼓励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牧区诊疗活动,建立城市医院、医务人员对口支援牧区制度。统筹管理城乡社会保险,全面实现农牧民医疗、养老和生育三险普及,转移进城牧民逐步实现五险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千方百计增加牧民收入。围绕产业发展加强就业岗位征集和就业培训,加大就业扶持和救助力度,鼓励牧民就业、创业,从事配套服务业,努力促进牧民转移就业、实现增收。继续加强扶贫开发,大力推进转移式、救助式和保障式扶贫,消除绝对贫困。落实惠牧政策,增加资源开发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多渠道增加牧民收入。

第六章  坚持适度超前,推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加强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交通 基础设施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编制与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路、铁路综合路网规划,畅通市区出口,提高路网等级和通达能力,着力打造铁路、公路区域性交通枢纽,成为通往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和通往主要港口运煤通道以及联疆达海通道的重要节点,基本实现与周边盟市所在地之间通高速,与其他旗县市区和重点工业园区通一级公路,所有嘎查行政所在地通油路。大力开辟国内航线,提升航空运输通行能力。

  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建设锡林浩特-乌兰浩特、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和锡林浩特-赤峰-绥中港等铁路,尽早形成自治区第二条东西铁路辅助干线通道,胜利西二号露天矿铁路专用线等4条铁路建成并投入运营,铁路总里程达到390公里左右。重点建设国道207线、303线锡盟境内高速公路,锡林浩特至周边旗县一级公路,建设通村水泥砼路15通村级农林牧场水泥砼路7条、通自然村公路8条、乡村连通公路5条、产业园区公路9条,改建乡级农林牧场公路1条,建成设施完备、路网优化、干支结合、辐射周边的公路网,形成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改善锡林浩特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旺季航线和航班。

专栏4:主要交通通道

9条公路通道。向南锡林浩特-张家口-广州海安和锡林浩特-多伦-河北丰宁的高速公路,向北锡林浩特-二连、锡林浩特-乌里雅斯太-珠恩嘎达布其的一级公路;向东锡林浩特-阿其乌拉-丹东高速公路、锡林浩特-白音华-霍林河一级公路、锡林浩特-乌里雅斯太-乌兰浩特一级公路,向西锡林浩特-呼和浩特一级公路、锡林浩特-桑根达来-呼和浩特高速公路。

   第二节   水利 基础设施

  实施“金水工程”,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提高,年可供水量达到1825万立方米以上。积极推进跨流域、区域调水,配合盟里积极推动实施锡林郭勒供水工程。推进城市水源工程和煤田疏干水、城市中水综合利用以及水利建设工程,提高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坚持水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统筹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和生态用水,积极推行节水技术,建设节水型城市。制定和落实水源地保护规划,做好地下水监测,逐步关闭工业用地下水井。

  加强水源地建设。加快送水管网更换,提高送水能力。启动第二水源地供水工程,加快净水厂、水源井、扬水泵站、变电站和输水管道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日供水5万立方米,解决全市生活供水不足问题。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和地下水质,加大水源地勘查力度,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4处,分散式供水工程447处,安装配套水处理设备1121套,全部解决农村牧区1.95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保障工业用水。坚持以供定需、以水定项目的原则,继续实施水利综合利用工程,启动巴彦宝力格煤田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完善城市雨水污水收集工程,启动中水厂二期工程,充分利用地表水、煤田疏干水和城市中水,年可供工业水量达到5332万立方米。建设园区间输水管道,采取水源相互转化、相互补充等方式保障生产用水。协调推进引海水淡化工程前期工作。

  发展草牧场节水灌溉。依托自治区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农牧业节水灌溉,牧区饲草料基地改造2万亩,国有农牧场中低产田改造6.59万亩。

   第三节   能源输送通道 建设

  科学合理完善电网构架,全面推进特高压和超高压输电线路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力输出能力。加快城网农网建设改造步伐,提高电网输变电保障能力。大力推进面向华北、山东电力通道建设前期工作,实现向东北网送电的突破,尽早使我市具备面向东北、华北和蒙西三方送电的能力。加快铁路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利用四通八达的铁路网,向外输送煤炭,支持国家建设。

 专栏5:铁路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向南。锡林浩特经桑根达来、多伦、丰宁至曹妃甸港口,锡林浩特经桑根达来、兰旗、张家口至京唐港口。

向北。锡林浩特经阿巴嘎旗、东苏旗至二连浩特,锡林浩特经西乌旗、额和宝力格、乌里雅斯太至珠恩嘎达布其。

向东。锡林浩特经赤峰至绥中港,锡林浩特经桑根达来、通辽至东北辽宁,锡林浩特经西乌旗、霍林郭勒、乌兰浩特至东北吉林等地区,锡林浩特经西乌旗、赤峰巴林右旗、辽宁阜新至锦州港口。

向西。锡林浩特经桑根达来、集宁至呼和浩特,锡林浩特经阿巴嘎旗、东苏旗、西苏旗、集宁至呼和浩特。

   第四节   信息 化建设

  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立覆盖城乡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行政嘎查通宽带,自然嘎查和交通沿线通讯信号基本覆盖。加快城市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平台。推进广播电视、电信、互联网络三网互连互通、互相兼容。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地面数字电视等系统建设。完善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自治区、盟市政务骨干传输网连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深入推动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把煤炭、电力、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作为信息化改造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示范效应明显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实现产品智能化、过程自动化、系统集成化、管理信息化、商务电子化。

第七章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两型”社会

  深入推进“两转双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环境支撑能力,努力建设“两型”社会。

   第一节   生态保护和建设

  积极推进草原生态综合治理。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和“减畜、增绿、转人、增收”战略,推进草场利用方式转变,提高草原自我修复能力。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和草场禁牧、轮牧、休牧制度,确定每个嘎查(分场)最高养殖量并落实到户,自然放牧牲畜头数控制在100万头只以内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和围封转移工程,在白银库伦-贝力克牧场-城郊-宝力根苏木境内的3200平方公里环形沙化带实施常年禁牧措施,其它草原牧区采取休牧、划区轮牧,切实提高草原植被恢复能力,草地围栏保有面积达到1500万亩,其中打草场面积达到800万亩,阶段性休休牧面积达到545万亩;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草原生态补偿标准;充分发挥盟府所在地生产要素聚集、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继续加大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和减畜力度增加草原和森林碳汇,探索开展碳汇交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大自然灾害、病、虫、鼠灾害的预测监测及防治。

加快城防林带建设。重点建设北部城防林,补植城市西侧防护林,按照适宜区带和观赏的要求,搞好南山绿化、美化,形成环城U字型防护林体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防林建设要与建筑规划、周边设施和城市出入口绿化相衔接。坚持因地制宜,乔灌结合,确保树木成活率。创新建设、管护方式,广泛发动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组织动员各类组织、企业积极包地植树,包片管护。

加强小流域治理。锡林河流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继续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对工程区全部实施封禁保护,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完成850平方公里治理面积,有效提高流域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

   第二节   环境保护

  继续严格执行环保准入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按照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严格落实褐煤综合利用基地和机械制造基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执行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和验收。新建项目必须符合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达标排放要求,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继续加大胜利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重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复垦、矿区绿化和粉尘污染治理各项措施,所有剥离土方实现内排。继续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减少居民区原煤散烧造成的烟尘污染。建立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使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置率达到90%以上。

   第三节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节约利用能源。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强化管理为主要途径,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努力建设资源型地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促进工业用能结构调整,实现结构节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积极实施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建筑、交通和建材等领域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有计划、分步骤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高标准规划电源点节能改造和建设节约利用水资源。饲草料地全部实现节水灌溉。水资源利用系数达到0.8。加强煤田疏干水和城市中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漏失率降低到15%以下。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应用节水产品和器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50%。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工业和服务业用水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节约利用矿产资源。推动市场化配置资源,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优势企业集聚。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露天矿开采回采率达到93%以上,逐步提高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大型、高端、循环发展的方向,重点打造条循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支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循环产业链,探索资源开发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构建以能源、电力、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为重点的循环产业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为自治区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两家自治区级试点单位,继续进行生态化改造,优化园区产业链结构和资源利用方式。

专栏6:循环产业链

煤电产业链、有色(锗、铬等)产业链、光伏产业链、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链、风能产业链、建材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等。

第八章 坚持教育优先,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优先发展教育,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建设创新型锡林浩特。

   第一节   教育

  推动教育全面发展。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4%。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方法现代化。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格局,建设300平方米的幼儿园38所,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水平,分期新建2所初中、4所小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将高中阶段纳入免费教育;关心、支持和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加强民族学校基础建设,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围绕打造全盟教育中心和全区一流民族教育基地的目标,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培养蒙汉兼通的中高级人才;发展针对牧区转移人口和城市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农牧民培训,依靠有实力的企业探索教育市场化的路子,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实施教师培训工程,广泛开展与先进地区的教研交流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改进教学方法,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小学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90%80%以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节   科技

  构建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服务培训体系。紧紧围绕全市的养殖业、种植业、草业以及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进、推广和转化先进适应技术成果。每年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牧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30项,到2015年,农牧业新技术覆盖面达到85%以上。奶牛向工厂化规模养殖方向发展,积极推广饲养管理技术,强化疫病防控和冻精管理;肉牛肉羊向良改、杂交和育肥方向发展,积极推广肉牛冷配、人工授精、多胎多羔技术,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提升质量和效益;草产业向人工种植和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高产饲草料地,提高单位产量和生产管理水平,推广青贮窖、储草棚标准化建设和青干草精深加工、草块草砖草颗粒加工技术,提升饲草料藏储能力,解决“丰年不丰收”问题;蔬菜向日光温室和特色种植方向发展,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育无公害绿色蔬菜品牌;马铃薯向节水、高产、优质方向发展,培育发展种薯生产和商品署精深加工产业。在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技术,研发一批关键技术,产业化一批重要支撑技术,推广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实施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可溯源体系建设,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建设褐煤转化利用产业、锗深加工产业、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每户至少拥有1—2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扎实推进科普工作和营造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重点抓好农牧民、青少年、城镇企业职工的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活动,向公众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全社会科技进步;加强对专利商标工作权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工作力度,加快原产地商标注册和质量体系认证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有效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全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鼓励支柱产业,组建跨行业、跨企业的产业技术联盟;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企业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第三节   人才

  加快人才环境建设。为了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要求,制定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人力资源投入,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人才储备制度。积极响应草原英才引进工程,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围绕重点领域、项目、学科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带头人,努力构筑产业和人才集聚的洼地,不断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

  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党政领导人才培养工程,在党校、大型企业或区内外高等院校建设各类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派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进行特殊培养或岗位锻炼,累计培养100人。继续实施全民素质工程,以基层社区、牧区为重点,开展生产、理财、创业、健康等各类教育,普遍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

第九章  坚持民生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围绕改善生存性民生、保障发展性民生和解决安全性民生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就业和收入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收入和扩大居民消费的重要内容。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非公有经济吸纳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72%。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占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0%以上。设立创业发展资金,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工程,建设2-3个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建设6处就业培训场所,针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和职业培训,重点解决弱势群体、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建成市、苏木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嘎查)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点对点信息资源共享信息网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每年超过5000人。

  多渠道促进增收。逐步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提高牧民经营性收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展劳务服务,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牧区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转移性收入。完善征地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积极探索开拓多种扶贫开发渠道,完善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的综合扶贫开发体系,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200元,年均增长16%以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保障标准、扶贫标准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提高公务员津补贴水平,加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8500元,年均增长16%以上。

   第二节   医疗卫生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建设以市医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苏木乡镇卫生院为依托,覆盖全市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新区医院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市医院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改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完善疾病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功能,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降低至10以下。提高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快建立城市居民和农牧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80%以上。解决好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问题,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确保覆盖全体居民国民预期寿命超过74.5

  完善牧区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逐年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实行门诊统筹,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防治重大疾病,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显著扩大慢性病防控覆盖面,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防治。

  加大医疗卫生监管力度。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建立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健全并不断完善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应急等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第三节   文化体育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健全文化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性文化事业经费支出比重。加强文体场馆建设,完善图书馆、文化馆,修缮锡林影剧院,完善城市文化功能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功能。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重点,实施苏木镇、嘎查文化信息资源网络建设,实现市、苏牧镇场、嘎查三级联通建设信息平台。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城乡互动,专业带动业余,重大活动带动基层活动的思路,增强群众文化活动的辐射功能和互动效益,丰富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扎实推进乌兰牧骑下乡百场演出,实施牧区电影2131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形成城乡文化互动的格局。发挥民族文化团体作用,充分挖掘传统优秀民族文化资源,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完成贝子庙总体保护规划,重点修缮贝子庙,丰富贝子庙博物馆内容,免费为社会公众开放。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和电视覆盖率达到99%以上。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启动体育场馆建设,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承办2013年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全民健身中心、城市社区与嘎查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全部街道办事处和苏木乡镇都要建立健身活动中心,50%的社区和嘎查建设功能相对齐全的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形成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民族体育,有选择地发展竞技体育,做好体育运动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提高体育竞技水平。

   第四节   社会保障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启动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80%,提高各类险种的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所有人员且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所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0919人。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牧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牧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建立不分城乡户籍、分档缴费、分层享受待遇、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00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00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00人以上

  加快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城乡低保、优抚、五保、孤残儿童为重点,继续实施四个一关爱社会救助等工程,推进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建立民间养老机构,加强敬老院建设,实现每千名老人40张床位。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建立市、街道(苏木镇)和社区(嘎查)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提高对空巢老人和特困老人的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治疗、教育、就业等支持力度,孤残儿童集中供养率达到60%。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好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牧民进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工程,全面完成城乡危旧房改造,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2649套,彻底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其它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第五节   人口 和计划生育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现行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快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降低享受奖励扶助人员年龄标准,由60周岁降至55周岁。

  构建出生缺陷干预体系。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孕前医学检查,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和环境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立足社区和家庭,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措施,快速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普及老年活动中心,逐步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在全市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积极探索建立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提供预防保健、权益保障、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第六节   公共安全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在城东、城南和锡林河段等山洪、河洪易发区,分别启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新泄洪渠、重力式挡土墙防护、疏通河道和修建跨河桥梁等措施,城市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标准。对雨水实施分区排放措施,把中心市区划分为河东、河西和旧城东部三个区域,在原有管网基础上,加大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建设力度,建设排水管网56.37公里,基本治理城市内涝问题。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重点建设地下水机电井、适度增加地表水蓄、引、集雨水工程,配置机动抗旱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设人工增雨示范区。加强对草原火灾和病虫害,牧区旱灾、雪灾、沙尘暴的防治。把锡林河下游、浩来郭勒等9条河流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范围,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质量全程监控,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强化监管、深入整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努力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企业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巩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成果。有效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第七节   社会管理

  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管理向服务型转变,加快建立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高度重视矛盾化解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加强户籍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户籍管理办法。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完善城市以技防为主导、牧区以草原110为龙头的治安防范体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逐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用政府购买、特许经营、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中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全部达到300平米以上,其中50%的社区建立面积不低于150平米社区托老(日间照料)中心,新建小区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米。加强一个中心、两个站建设,全部社区均建立社区文化和卫生服务站。

   第八节   民主法治

  构建平安锡林浩特。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问责制和追究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加强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典型事迹等,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创建民族团结和谐苏木、嘎查,社区、机关和家庭,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第十章  推进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和动力

  以改革为动力,开放为手段,破除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制约因素,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走出去和请进来并举,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工作活力。建立以教育和卫生系统为重点的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末位淘汰、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市各族群众健康水平的目标。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的一体化改革。落实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创新草牧场流转和草畜平衡制度,建立菜地和集体林权承包制度,实行更为严格的草牧场保护制度,建立草牧场经营权市场流转机制。推进国有农牧场改革,逐步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

   第二节   扩大开放

  加快融入周边经济区。以加快公路、铁路等通道建设为着力点,畅通出市通道,积极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东北地区、呼包银经济区,加强煤炭资源、非煤矿产资源、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区域合作,拓宽新型工业化发展空间。重点推进与蒙东和京津冀地区在基础设施、产业、市场占有等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对接,实现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泛领域发展。将园区建设、产业发展、项目配套、产业延伸和发展中小企业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煤炭资源配置、电力多边交易等特殊手段,围绕园区产业延链、扩链、补链,积极承接发达地区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以园区为载体,继续推动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在资源转化、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重视引进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质量。充分利用自治区促进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水平。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推动与阿巴嘎旗共同开发建设德力格尔园区,与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共同开发建设乌兰浩特煤化工工业园区。

  实施向北开放战略。配合盟里加快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的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为发展口岸经济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口岸和资源优势,发挥“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作用,进出口总额达到600万美元。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基础工作。加强与俄蒙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利用独资、合营等方式,积极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承接加工贸易业务,推动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加快餐饮、旅游、教育、科研、医疗等服务业开放,发展地区民族文化、教育培训、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外包、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新型领域的出口,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利用外资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对外资企业技术和管理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五年累计落实到位招商引资资金突破800亿元,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15亿美元。扩大与俄蒙的人文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人文、政务、政策环境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完善集中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第十一章  确保规划实施,保障又好又快发展

  《锡林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是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规划协调。本规划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并与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区十二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蒙东地区规划,全盟十二五总体规划等搞好衔接协调。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积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多角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

  考核评价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评价机制。

  实施监督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

  “十二五规划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的重要规划。让我们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