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标题: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具体 工作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56 发文字号:锡市司字(2024)34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司法局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
概述: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具体 工作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3-27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3-27 09:40:4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具体 工作措施》的通知

来源: 锡林浩特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3-27 09:4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内司通〔2023〕180号)《锡 林郭勒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实施方案》(锡司办(2024)12号)精神,结合当前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 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着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到2025年底,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 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 、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遵守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行政执法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廉 政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法。(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2.深入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全区、全盟培训方案,健全市、苏木镇街道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列入培训内容。确保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其中,参加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15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25学时;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5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15学时。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提倡运用典型案例阐理说法、指导业务。有关业务部门要组织苏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苏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要实现全市 苏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全覆盖。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各部门培训计划要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各苏木镇街道)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活动。(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队伍)。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落实特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等。推进落 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 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加强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管理。(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 法局)。人民警察证件的管理使用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强力整治突出问题。树立问题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 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 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梳理形 成本部门问题清单,2024年4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司法行政部门。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 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报司法行政部门。2024年 8月底前,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探索司法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嵌入式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严格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 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6.推进落实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行政 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各案审 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裁量基准规定,实 现过罚相当。参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7.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依 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政务服务 事项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决定等信息。推广应用自治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编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 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规定, 加强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8.健全新型行政执法机制。推动建立权威、统一、可查 询、可追溯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全面梳理 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 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认真办理“蒙企通”平台转办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避免失信行为,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9.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 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受处罚 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推 进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 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0.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 部门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调整 工作,报送至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 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来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 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拟 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落实自 治区拟出台的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治建设相关文件。(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11.做好苏木镇街道赋权、受委托有关工作。要落实自 治区赋权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 法部门分区域、分类别依法研究提出可以赋权的行政执法事 项清单。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苏木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 开展赋权事项评估 和动态调整,要于2024年6月底前对已经下放苏木镇街道 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专项评估,研究调整基层接不住、  监管跟不上的行政执法事项。(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市  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要严  格规范苏木镇街道受委托执法,准确把握委托处罚的条件,  组织开展集中梳理,严禁在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情况 下,擅自委托苏木镇街道开展行政处罚。要开展苏木镇街道  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创建,2024年底比重不低于全市苏木镇街道总数的1/3。(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

  12.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 效街接机制。推进落实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 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 认。(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 司法局、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 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 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2025年年初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落实拟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时修改与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 不符的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健全行政执法考 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对行政执法实际工作效果的考评,提 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约束力。(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 市司法局)。继续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搜集挖掘,积极申报典 型案例,及时总结归纳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 司法局)。落实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强化案 卷评查结果的运用。(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队伍、司法局)

  1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制度 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苏 木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加强常 态化长效化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形成 定期通报制度。(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队伍、司法局)。 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5.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司法行政部门要制定年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 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经常性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要推动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定期反馈机制,强化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定期通报机制,对行政复议纠错率高、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多的执法领域加强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 要加强联动配合,做好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 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重大 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责任单位:政府工 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推进落实行政执法 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惠共享工作 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2024年底基本实 现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开展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16.全面推进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已经建  立执法信息化办案系统的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待上级机关  开通与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接口后,做好数据对接工作; 尚未建立的要直接使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办理行政  执法案件。(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苏木镇街道)

  17.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本着“一数一源, 一  源多用”的原则,避免多头录入、多头采集,多头汇聚。行  政执法监督平台汇聚全区行政执法数据,实现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  按照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对接要求,适时推进与全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六)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力度

  18.加强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 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人员向基 层一线倾料,注重行政执法队伍梯次建设。( 责任单位:政 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 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 核力量,推动建立法制审核专家库,推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司法局)

  19.强化权益保障。要在权限范围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 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 容错纠错程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 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 务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训。(责任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20.保障财政支持。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 经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 本级预算,合理保障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经费。(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明 确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工、推进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宣传培训等内容,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政府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建立司法行政、发展 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 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 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城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 作会商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地。要明确工作会商机制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参加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共性问题,有关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  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配合全区、全盟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后续根据机构改革具体情况,对责任单位实时做出修改和调整。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 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提炼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 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培树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