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非法加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27
字号: 打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非法加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7 月 27 日          

  锡林浩特市非法加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 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储存、销售成品油全链条监管体系,切实抓好非法加油车(加油点)的查处打击取缔工作,净化、规范成品油交易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

  三、治理重点

  (一)非法加油站(点)。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居民住房等,无证无照、证照不齐或其他有关部门相关许可手续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

  (二)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通过非法改装油罐车辆或普通车辆加载油桶等工具装载汽柴油,在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批发市场周边、国省道等区域为车辆、设备等加油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公安交管大队负责对非法改装加油车辆等进行查扣处罚;

  (二)公安局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负责对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违法销售经营危险物质行为进行查扣处罚;

  (三)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经营成品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

  化学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负责向相关部门移交有关证据;

  (四)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加大路面巡检巡查力度,坚决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及时扣押车辆并通知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

  (五)商务局按照《锡林浩特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扣押物品执法部门沟通成品油零售企业帮助解决处理扣押的油品;负责对没收的油罐、加油车进行拆解;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予以处罚;对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予以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协调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油品质量、闪点等检验工作;

  (七)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闪点小于 60℃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柴油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负责治理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进行调度、梳理汇总等工作;

  (八)消防救援大队对非法加油车、加油点涉及消防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盟生态环境局锡市分局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涉及环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工信局负责加强辖区内非法加油点、非法加油车常态化跟踪检查力度,掌握辖区内非法加油点、非法加油车的动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证据保存,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积极配做好证据保全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责任意识,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信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指定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确保非法加油治理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开展执法,加强配合协作。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职责,深入研究成品油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果。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采取拉网式排查、不定期巡查等形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阻碍工作人员执法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统筹,严格执行《锡林浩特市成品油非法经营案件处置程序》(附件 1),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舆论压力,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

  (四)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治理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对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共享,推动工作落实,及时上报信息及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等至市治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