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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2年锡林浩特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材料
索引号:01166760-1/2022-005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自然资源局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概述:《2022年锡林浩特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材料
成文日期:2022-07-27 00:00:00 公开日期:2022年07月27日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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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锡林浩特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材料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7-27 00:00 浏览次数:

   2022年7月8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22年锡林浩特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锡市政发〔2022〕67号),现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相关重点进行如下解读。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锡林郭勒盟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防滑防塌,及早动手,全面准备,狠抓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正文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情况、防范措施、制度建设、应急措施、处置程序六大部分。 

  二、基本情况 

  (一)防范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容易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是7-9月份的降雨、水库放水等活动。汛期要做好煤矿、井工矿、采石场、公路、铁路沿线、河道、水库库区有人居住的山区沟谷等防范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防范重点 

  根据我市目前地质环境条件,重点防范区主要为煤矿、井工矿、采石场、城市地质灾害、交通干线、河道、水库库区等。 

  三、防范措施 

  针对我市基本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 

  四、制度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将防治地质灾害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资金投入和勘查评价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建卡。 

  五、应急措施 

  市区预警信号:电视、报纸或书面(或口头)通知。 

  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1、出现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组织将人员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点;2、垃圾堆积,通知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清理有害垃圾。此项工作由就近的办事处、街道居委会负责落实。 

  矿区预警信号:电铃预警或广播通知。 

  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1、地面变形:及时将变形区域的居民、财产撤至室外开阔地,然后转移到安全地点;2、地下工程灾害:当发现火灾或出现有毒气体时,要及时按逆风的避灾路线将井下人员撤到地面;发生偏帮冒顶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沿人行道撤至安全地点。此项工作由所在矿区负责人负责落实。 

  水库预警信号:防空警报预警、电视紧急通知。 

  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1、发生塌岸、淤积、渗漏灾害时,采用电视电话预警,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2、发生浸没、溃决灾害时,采用防空警报、电视预警,下游及市区居民应及时向高处撤离;发生溃决时,应先保证居民的生命安全,时间充足时再保护财产。市区北部的居民向敖包山,东部居民向东南,南部居民向南,开发区居民向西南撤离。此项工作由水利部门、办事处负责落实。 

  公路预警信号:电视、报纸预警。 

  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因冻土冻融影响道路安全时,应通知车辆行走安全的便道。此项工作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六、处置程序 

  灾害发生时,立即向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报告灾情,并同时报盟自然资源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加强对抢险救灾的现场指导,迅速勘查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妥善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并将灾情的详细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处置完毕后,市自然资源局要编写详、完整的处置报告,及时上报盟自然资源局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